湖州市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11N695274066202314601
二、合同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重新招标)合同
三、项目编号:XCXHZ-2023-101-2(CG)
四、项目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重新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青太路968号
联系方式:0572-2662908
供应商(乙方):爱家物联(福建)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503号3206室
联系方式:1855931967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度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标项二重新招标) 数量:1.00 单价(元):1547718.1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547718.1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pdf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2024年度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项目项目地点:湖州南太湖新区仁皇山街道甲方: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乙方:爱家物联(福建)环保有限公司财政审批编号:湖南太湖采[202316975号项目编号:XCXHZ-2023-101(CG)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5日项目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2024年度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CXHZ-2023-101(CG)甲方: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乙方:爱家物联(福建)环保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2024年度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项目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范围及清单1.服务范围:标项分类模式单位总户数全智能户7727注:1、本次为单价招标,具体合同的签订以签订时入住户数为准,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推进户数(入住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如超过合同价5%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根据运营时间按比例结算。注:1、本次为单价招标,具体合同的签订以签订时入住户数为准,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推进户数(入住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如超过合同价5%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根据运营时间按比例结算。注:1、本次为单价招标,具体合同的签订以签订时入住户数为准,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推进户数(入住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如超过合同价5%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根据运营时间按比例结算。注:1、本次为单价招标,具体合同的签订以签订时入住户数为准,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推进户数(入住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如超过合同价5%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根据运营时间按比例结算。2.精准分类小区项目清单:标项一:9个小区(共7727户)小区名称户数类别乐山府449需新建吴越府1762全智能首创悦府1210全智能玲珑湾126全智能诺亚家园328全智能大港御景新城1644全智能金色地中海1736全智能在水一方472全智能二、分类模式全智能模式(1)采取定时定点(上午6:30-09:00,下午18:00-20:30,法定假日增加中午投放时段12:30-14:00,各点位配置垃圾分类工作人员)投放形式实施管理(投放时间安排等,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出调整,乙方按街道要求落实)。非投放时间由乙方负责安排专门人员对小区所有分类驿站及周边区域进行巡查,确保无乱堆乱放垃圾包。(2)小区不超过300户,距离不超过100米建设一个全智能分类投放驿站(驿站建设按街道标准)。(3)每个小区内配置全智能可回收站一座,配置可回收设备,包含4种以上可回收物类别,智能积分兑换机,有害垃圾投放箱(按街道要求配置)。(4)所有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数据均可接入区级、市级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5)每个全智能投放驿站,配置一台垃圾分类数字化监管智能人机交互设备。设备具有24小时智能监管功能(能够智能识别垃圾落地等违规投放、智能抓拍推送,并提供数据分析服务,为执法部门提供违规投放的执法依据),具有可自定义的语音提醒及广播,以及垃圾分类现场问答功能,违规公示功能。配备分类质量检测系统,对居民投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进行监测,可以后台信息管控,可以适时向居民本人及管理方反馈质量信息。(6)每个小区每个楼道配置一块宣传牌(包含宣传及成果展示,“五员一长”公示牌)。(7)生活垃圾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8)本项目采取生活垃圾分类一收集一清运处置模式,精准分类后的易腐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要求每天投放结束后及时短驳至各小区接驳点。可回收物采取定点定时或预约的方式回收;有害垃圾由乙方妥善保管,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及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小区内除其他垃圾桶的短驳、清洗工作和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的清运处置由小区物业负责外,其余的垃圾容器及相关设施均由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9)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日投放率达到市考核要求。(10)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每日收集处置,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活动,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并由乙方妥善处置(有害垃圾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处置)。(11)每个小区设大件垃圾中转站,中转站设计应美观、坚固、实用,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内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区域,各区域做好硬格挡,杜绝混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应及时清理处置,并建立详细工作台账。(12)乙方需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向居民提倡文明低碳生活方式,扎实引导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宣扬先进典型,认真组织文字稿件,向市级以上媒体文章推送每月不少于10篇。(13)每一个分类点位均实现与湖州市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数据融合,所有分类设施设备满足市级监管平台相关要求。(14)为响应市分类办加快物业参与分类服务布局,根据街道的具体情况,经向街道申请并经街道同意后,在分类稳定的小区逐步将分类工作移交愿意从事垃圾分类的物业企业,而乙方则将根据服务内容支付该部分的费用给物业。在将部分分类工作移交物业后,乙方任然承担所在小区招标方要求的分类工作的全部责任。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运营时间按比例结算。乙方主动退场或因服务质量不达标被强制要求退出等情况除外。四、设备需求清单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配置原则全智能分类投放驿站座31水、电、网络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其中12个简易站按照现场实际做提升、未开展小区按照实际驿站建设运营后进行配置)智能可回收物回收站座若干按照业主实际需求配置智能积分兑换机台若干按照业主实际需求配置,或组织线下定期兑换数字化监管智能人机交互设备台31按照小区实际驿站配置洗手台个31按照小区实际驿站配置有毒有害箱台若干在可回收物回收站设置智能投放卡张7727每户一张宣传手册张7727按宣传要求印制,至少每户一册楼道宣传牌张若干每个小区每个楼道配置一个,内容包括垃圾分类宣传、成果展示、五员一长公示等智能积分秤台2每5个小区一台智能秤,用于定时定点,预约回收可回收物。240L易腐垃圾桶组若干用于智能分类箱,根据运营实际配置入户易腐垃圾圾桶(10L)只若干未发放小区每户发放1只可回收物宣传指示牌个31每个驿站配置一个宣传亭LED滚动屏(不小于3*.0.4m左右)个31每个驿站配置一个监督公示栏个16每个小区2个(户分成绩公示和分类设施设备分布图及宣传)彩色电子显示屏个81.5x2.5米规格彩色显示屏,每个小区一个,显示屏可滚动播放居民每日后台数据大件垃圾中转站个若干每个小区配一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他垃圾接驳点个若干每个小区配一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印有二维码的垃圾袋个若干每户一卷注: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设备,若上级部门有新要求,则乙方需无偿配合属地街道配置相关设备。说明1:驿站智能化设施标准依据《湖州市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接入标准规范》(湖分类办[2020]11号)、《“二定四分”精准分类模式配套设施建设及管理参考标准》(湖分类办[2020]6号)文件要求,垃圾分类智能投放驿站设施参考标准:可概括为“三通一排二具备”:1.“三通”:通水,可盟洗用设施。通电,语音提示、照明、LED显示屏、智能箱体等设备用电。通网络;可连通监控平台、摄像头等通讯功能设施的网络。2.“一排”:设置污水纳管设施。3.“二具备”:(1)具备称重功能,驿站智能设备须具有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称重设施。(2)具备可接入市大数据垃圾分类平台、垃圾分类积分等平台数据的端口,可数据显示,数据输出等功能。技术参数:视频设备压缩编解码和音频编解码应支持GB/T28181-2011,视频编码应支持H.264、H.265、SVAC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音频编解码标准应支持G.711或G.723.1或G.729音频编码标准。说明2:可回收物站点设置要求由承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公司联系有专业资质的收集人员携带的积分电子秤,配备专业垃圾收运车辆定时定点进行现场收集并在驿站内设置公示牌标明可回收物品种、价格、回收时间、联系人等相关信息。说明3:《易腐垃圾积分规则》按照《关于推进湖中心城市生活垃圾积分规则统一的通知》要求,易腐垃圾积分规则,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积分每户每天的易腐垃圾投放分三种状态:正确投放积3分,有轻微混投积1分,混投严重或未投放不积分(每天投递多次以最高3分为上限),1分对应的奖励价值为0.1元。现阶段还是网上和线下积分兑换二种方式,对于积分兑换各承接单位仍要进行积分并对数据进行保存和收集。五、收运车辆需求清单车辆名称单位数量配置原则小区内短驳车辆若干满足运营需求即可可回收专用车辆若干满足运营需求即可电动三轮车(巡检)每2000户配备一辆六、运营需求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配置原则管理软件平台项1实现湖州市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融合、每个全智能投放驿站的配套设备需满足市级监管平台相关要求积分奖励个按照居民实际投放数量奖励每正确投放易腐垃圾每天每户3个积分(价值人民币0.3元),价值人民币0.3元入户宣传户7727要求入户每户有业主签字清单大型宣传活动场32各小区每年四场(含志愿者、礼品等)每月小型宣传活动场96各小区每月一场(每个小型宣传活动根据小区内垃圾分类氛围决定)新媒体宣传推广篇120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文章推送不少于10篇/月七、人员需求岗位名称单位数量配置原则项目经理人1项目经理按照小区整体运营情况配置、对整个项目负总责、具备相应工作经验。每标段1人项目管理员人2管理员按照小区整体运营情况配置、要求负责宣传、物资管理、建设和点位管理、台账及数据等管理。每标段2人质量管理员人2对分类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每标段2人专管员,辅导员人31每座投放驿站配置一人,同时负责现场二次分拣,及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管理小区易腐垃圾桶,做好每日登记,熟练操作垃圾分类APP(按实际入住户数配置)巡检员(环保专员)人若干能够全面掌握小区运营情况、每2-4个小区配一人,做好每日登记,熟练操作垃圾分类APP(按实际入住户数配置可回收人员人若干配置一台电子秤(带自动称重)进行可回收按照工作方案配置,确保回收活动正常开展、每一辆可回收车配置两个可回收人员。每1000户配一组,每两人一组。宣传培训员人若干对各小区上门辅导员进行培训专职积分兑换人员人若干能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小区积分兑换工作、针对精准分类小区实际需要配置上门辅导员个若干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成上门跟踪辅导,并配合街道开展培训工作短驳员人若干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可适当调整项目文员人若干要求全面完成街道布置标段内的任务、同时负责小区台账、各类文件、报表、数据的整理。注:(1)乙方派遣的人员,年龄必须是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能正常作业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业人员佩证上岗,作业人员工作期间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要求具有明显的公司名称标识,同时具有反光安全服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服须整洁干净。用手清理垃圾时,需戴厚的防刺手套作业。作业期内未穿反光安全服如遇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应按国家要求及时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采购人)。(2)以上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等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人身保险等提供相关证书,并报采购人备案。(3)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在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产生的各类争议纠纷均由中标供应商自己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人员配置数量,乙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做适当调整,但必须满足垃圾分类质量标准及清运时间要求,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能拆包分包。八、数据信息存储要求为保护居民、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凡涉及居民、用户个人信息的相关设备,各设备运营商需要有自己的数据存储服务器,禁止使用设备原厂数据存储服务器,后续名运营商需将数据迁入市或区指定保存位置。九、项目运营需求9.1垃圾投放点标识牌应设计外观新颖,宣传版面及内容醒目;结构坚实,安装稳固。9.2大件垃圾中转站、接驳点采用砖混结构,外观用仿真绿草皮贴面,地面硬化防渗处理,水电及排污设施齐全,标识清晰。(如有特殊需求由甲方而定。)9.3新安装宣传栏、宣传牌、标识牌、硬质外壳设计格调应与小区环境协调,宣传内容多样新颖;乙方进场后应对旧宣传牌、标识牌等视情况予以加固、改造、更新,并负责日常维护。9.4智能分类投放设备(含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至少四分类)应在小区合理分布,另设公示牌标明可回收物品种、价格、活动日期、联系人等相关信息。9.5所有投放点、接驳点、清洗点等建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由社区(村)牵头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完成选址工作。9.6各垃圾投放驿站设置洗手台(水费由乙方承担)。9.7所有分类设施设备日常使用、维护保养以及相关除臭工作均由乙方承担(电费由乙方承担)。9.8每个楼道或单元设置居民月度垃圾分类成果展示栏,内容包括垃圾分类宣传、垃圾分类成果等,且应按要求及时更新;每个小区必须设置居民垃圾分类成绩公布牌,按要求更新且不得脏污破损缺失。9.9经甲方同意投标人可创新发展,提供易腐垃圾源头无害化处置技术和设备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乙方与居委会协商场地、水、电等设施。(提供易腐垃圾源头无害化处置技术和设备必须零排放,无污染、噪声且无污水排放及其他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9.10小区缺失驿站、新增驿站、提升驿站应根据街道需求,由乙方进行新建维护提升。十、项目运营其他需求10.1宜传活动(1)每个小区在启用时开展一次启动仪式,每个小区每月需开展一次小型宣传活动,举办活动之前把方案递交街道分类办审核。活动的奖品、照片、工作信息由乙方落实完成。每次举办活动的相关照片、信息、参加活动名单等及时交予街道,所上报的动态信息稿件要求具有时效性。(2)上门指导分类,完成服务小区全部住户100%的上门垃圾分类宣讲并需住户签字确认。发放给每户的宣传指导手册,包括宣传设施及人员由乙方落实。(3)大型宣传活动各小区每年四场(含志愿者、礼品等),小型宣传活动各小区每月1场。10.2志愿者督导志愿者督岗(各投放驿站),志愿者由乙方落实安排,且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0.3巡检打分巡检员每天按照小区住户50%巡回检查居民投放的易腐垃圾,检查评分结果及时做好拍照,打分数据上传,做好巡检资料,针对投放次数准确率低,投放次数少的住户,通知到投放人;培养、教育、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10.4积分兑换居民投放易腐垃圾,易腐垃圾每天每户3个积分(价值人民币0.3元)。居民投放可回收物:纸张类(纸箱,报纸等)、金属类(易拉罐,铁罐等)、塑料类(塑料瓶等)、玻璃、织物等。可回收物的积分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当。实施精准分类的居民小区易腐垃圾能够实现即时评分,满足月度质量评定条件。10.5特殊需求乙方所运营的小区范围内,居民智能卡内累计的积分可以到周边商超(大型商超至少2个,如浙北等)及果蔬超市进行积分兑换,多方满足居民积分兑换需求。服务期满后为居民办理积分清算业务。考虑到实际需求,可与物业公司协商,积分可同等价值抵扣物业费或停车费,以满足居民生活多方需求。现阶段还是网上和线下积分兑换二种方式,乙方要及时进行积分兑换并对数据进行保存和收集,做好相应台账。10.6应急突发事项保障为垃圾清洁运输及时,需配置一辆应急车,遇紧急情况可调配使用。在服务期内,遇自然灾害(含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应有应急预案,人员及设备应满足需求;遇迎接大型检查(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创建验收等),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工作。运营公司需无条件配合街道、属地政府做好各类省市各类创建任务。10.7小区内分类投放驿站及周边、智能可回收站及周边的设施设备、卫生状况等由乙方负责,绿色垃圾桶(易腐)的短驳、清洗由乙方负责,小区大件垃圾站建设、提升、美化等工作由乙方负责;灰色垃圾桶(其他垃圾)的短驳、清洗由物业单位负责,大件垃圾站的日常管理、运行、修给由物业公司负责。10.8可回收物定点回收安排专用车辆对每个居民小区的可回收垃圾进行每周定点定时或预约的方式回收;车辆数量满足可回收垃圾运输需求。10.9管理软件平台平台通过地图展示积分兑换机、智能分类箱、可回收箱体的位置、数量可以随时查看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报表;2)居民投递信息查询、可回收物投递、重量信息查询。十一、分类投放、收集及运输需求11.1分类设备投放整体方案配有智能设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普通240升塑料分类垃圾桶,分类亭以满足居民分类投放需求;结合多种宣传模式,引导居民分类投放意识;智能回收设备24小时定点回收:项目现场投放智能回收设备,实现对可回收物以24小时回收,方便居民可回收物投放收集。居民无需长期囤积可回收物,等待回收人员上门收集。有害垃圾24小时定点回收,乙方应及时清理有害垃圾并妥善保管,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好详细台账记录。11.2分类收集根据湖州市分类指南“4+3+N”,按易腐(易腐、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分别收集。(1)易腐垃圾由乙方与物业公司协调短驳事宜,其他垃圾由物业公司短驳至接驳点,有害垃圾由乙方定期清运至暂存点,同时负责联系环卫部门指定的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理。(2)可回收物乙方定期组织专场回收活动,现场积分,或者组织专业回收单位定期收购。其余时间有投放需求可自行投至智能可回收物回收站。安排专业收集人员携带的积分电子秤,配备专业垃圾收运车辆定时定点进行现场收集,鼓励居民把家里面的可回收物拿至可回收点,实时获得积分,并可通过现场活动,超市兑换积分。兑换的礼品多元化。一方面可增加可回收物收集量,另一方面可更好的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培养居民分类意识。(3)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原则上按每个小区设一处中转站收集点,采用围挡封闭式式,分别做好物理隔档。采用及定时清运的模式。居民可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投放至中转站收集点,使用专用车辆进行定期清运。垃圾堆放严禁超出围挡或遗撒在出入口。大件垃圾中转站由乙方进行有效分类监管,并督促物业联系环卫清运。11.3垃圾分类清运要求:1、按时、按区、按序收集,不漏点、不混装,保证驿站易腐垃圾日产日清;小区内的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点至接驳点)和暂存均由乙方实施。同时,应及时督促物业与垃圾清运单位有效对接,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日产日清。因乙方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2、如遇创建等重大活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安排。3、根据《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采购单位的相关要求,乙方应加强信息化大数据建设,以便于加快及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十二、其它要求1.所有宣传资料等需要符合国家、省、市要求、符合南太湖新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街道的要求,宣传资料、设备、设施等建设投放前需甲方确认。2.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按街道要求完成。3.在服务期内,乙方负责设备及系统的所有维护、维修、设备更换和系统优化升级等工作,保证甲方及居民能正常使用系统,获得高质量满意的服务。在维护期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的损害外,乙方必须及时免费提供维修服务。4.甲方适时引进第三方绩效评估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如评估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中止合同。5.为方便管理,乙方须在各小区设置固定场所用于日常工作安排及人员培训,项目人员应统一制服,样式体现街道特色。6.乙方应制定详尽的人员考勤机制并配备相应设备,同时乙方垃圾分类工作人员须接受乙方内部及街道的双重管理。7.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落实对分类工作的创新、改进、提升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等。8.待服务期满及乙方撤场等因素,小区内配置的所有分类驿站、智能可回收箱、有毒有害箱、彩色显示屏及智能积分兑换一体机等分类工作运行设施设备乙方无权处置。十三、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暂定价1%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四、合同履约方式及履约地点1.履约时间:以本合同第四条为准2.履约地点:湖州南太湖新区仁皇山街道十五、费用支付及考核标准(一)设施设备服务运营费1.本合同设施设备服务运营费暂定为(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柒任柒佰壹拾捌元壹角整(¥1547718.1元)人民币。精准分类中标单价(大写):人民币贰佰零叁角整(¥200.3元/户/年)。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推进户数(入住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如超过暂定价5%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设施设备服务运营费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采购代理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设施设备服务运营费根据《仁皇山街道居民小区分类考核评价表(试行)》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遵循“以质量标准为准绳,考核细则为依据”原则每月考核,每季汇总,对该项目乙方工作运营情况实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及时通报乙方。(1)街道对各精准分类小区分别进行考核,以月度抽查的方式进行,月度考核平均分数=该月度内标段抽查小区考核分数之和/抽查小区数,计算当月费用,季度费用为三个月月度费用总和。(2)甲方对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平均分数为97-100分的,甲方全额拨付给当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月度费用;(3)甲方对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平均分数在93-96分的,依据标段内小区月度考核平均分数,扣0.5%拨款拨付给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当月度费用;(4)甲方对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平均分数在90-92分的,并依据标段内小区月度考核平均分数,扣5%拨款拨付给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当月度费用;(5)甲方对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平均分数在86-89分的,并依据标段内小区月度考核平均分数,扣10%拨款拨付给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当月度费用;(6)甲方对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平均分数在81-85分的,并依据标段内小区月度考核平均分数,扣15%拨款拨付给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当月度费用;(7)甲方对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平均分数在76-80分的,并依据标段内小区月度考核平均分数,扣20%拨款拨付给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当月度费用;(8)甲方对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平均分数在75分(含75分)以下的,甲方该月度无需支付费用给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9)乙方收到南太湖新区分类办或街道分类办交办单后需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事项(附整改后图片反馈),不扣款;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一个考核周期为一个月)同一个问题在同一个小区内再次出现的按照责任书(合同)扣1%拨款拨付给精准分类乙方责任单位当月度费用(不做单个小区单项扣款)并有属地街道分类办约谈。(二)居民易腐垃圾奖励积分费居民易腐垃圾奖励积分费用按实际产生的居民易腐垃圾奖励积分价值实际支付,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易腐垃圾积分信息,按季度支付。仁皇山街道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考核评价表(试行)小区名称:小区名称:小区名称:考核月份:考核月份:考核月份:评分指标评分项目评分内容总分得分检查情况组织管理制度建设1.建立对垃圾分类驿站督导员、宣传员、清运员等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机制,并每月公示。(1分);2.开展入户宣传培训指导(1分);3.每月10日前评价上月份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并进行公示(1分);4.每周提供小区内不遵守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为证据信息(1分)4组织管理台账资料1.台账本内容、制作符合规范要求,每月10前向街道提供上月小区分类工作台账本;(1分)2.工作领导小组,含楼道长、志愿者等设置及工作记录完整详实(1分);3.宣传培训活动记录完整详实(1分);4.发放宣传手册记录完整详实(1分);5.信息互动平台建立,记录完整详实(1分)6.四分类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的收运台账记录完整详实(1分);7.评价工作和自查自纠机制建立,记录完整详实(1分)7设施设备设施配置1.四分类设施齐全(1分),少一类不得分;2.垃圾分类的图标、颜色不规范,扣1分(1分);3.智能可回收设备,智能积分兑换机,未配置不得分,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兑换机无兑换物品(1分);3设施设备中低价值可回收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告示牌公布中低价值物可收种类、服务电话等信息告示牌(1分),告示牌设置不规范扣1分,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1设施设备集置点设置1.按要求设置装修、大件、园林垃圾堆放点,少1处扣1分;告示牌不规范,无告示牌扣3分:小区内无法设置装修(大件)垃圾、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投放点,但有明显的收运告示、完善的清运记录可得3分。2.有围护等设施,堆放垃圾不高于围护高度(4分)3.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清运扣10分;20定时投放1.在非投放时间,投放驿站外未撤桶或未关闭投放设备的,不得分(10分)。2.非投放时间现场管理。安排专门人员对投放驿站等周边巡查,未及时处理垃圾包每处扣2分,未保持驿站干净整洁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20分))25分类时效分类质量分类准确率:抽查小区内;垃圾投放点,每处混投扣5分,扣完为止(20分)。20分类时效投放点运行情况1.分类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外观脏乱的每处扣1分;2.容器不符合颜色图标标准、破损、未合盖、满溢、地面污渍的每处扣1分;3.投放驿站物品乱摆放、站内及周边卫生管理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4.督导员不遵守工作纪律、未着统一样式工作服、缺岗、未指导居民投放、未对居民投放易腐垃圾进行检查评判的每处扣1分。5.未对易腐垃圾清运前进行二次分拣的每处扣1分。10宣传引导宣传氛围营造1.在小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分类设施分布图(1分);2.分类投放驿站督导员信息、监督电话等公示(1分)。3.单元楼道内“五员一长”公示(1分);4.每月组织垃圾分类宣传和积分兑换活(1分)5.海报、道旗、地插等分类宣传少于10个的,每少1个扣1分。5宣传引导宣传报道每月涉及本小区分类工作宣传信息上市级及以上媒体1篇,完成得4分,未完成不得分;26日前向街道、村社区上报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及材料,若内容与上级单位督查不符的,视程度扣分,(1分);5附加分项1.受到省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表扬的,加10分;受新区、市住建局及同级单位领导表扬的,加5分;受新区执法局及同级单位领导表扬的,加3分。2.受到省市级媒体表扬等情形的,加5分;3.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媒体曝光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4.反馈问题或督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分,共10分;5.发生居民有效投诉事件,每次扣2分;6.受省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单位批评的,扣20分;受新区、市住建局及同级单位领导批评的,扣10分;受新区执法局及同级单位领导批评的,扣5分。7.参与率和满意率:随机抽查10个小区居民,参与率和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不扣分。合计(上限不超过100分,不设下限)合计(上限不超过100分,不设下限)合计(上限不超过100分,不设下限)100考核组成员签名:(街道生态办、村社书记、村社分类工作干部、乙方服务单位代表)考核组成员签名:(街道生态办、村社书记、村社分类工作干部、乙方服务单位代表)考核时间:考核时间:考核时间:注:甲方有权根据湖州市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项目推进需要对考核标准进行实时调整。十六、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书和有关标准实施本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十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九、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从维护费中扣除相应款项;如遇严重情况,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严重情况指甲方书面通知改正二次仍不执行的。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暂定价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二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二十一、诉讼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湖州市南太湖新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备存。(以下签章页,无合同正文)甲方(盖章):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乙方(盖章):爱家物联(福建)环保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签字日期:签字日期:0110018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