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4)
仲恺高新区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名称
仲恺高新区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合同
二、采购合同公示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
三、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东一号人才服务大厦
联系方式:0752-3278724
供应商(乙方):惠州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10楼1006-1007号
联系方式:0752-2172996
四、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仲恺高新区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合同
1
708120.00
708120.00
合同金额:708120.00
大写金额:柒拾万捌仟壹佰贰拾元整
合同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履约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10楼1006-1007号
采购方式:询价比价
五、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六、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月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仲恺高新区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合同
就业驿站运营服务合同.pdf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就业驿站委托合同甲方: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乙方:惠州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管理仲恺就业驿站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二、项目内容(一)驿站建设。由甲方选址并提供场地,地址定在:1.惠环街道片区先锋出租屋2.陈江街道片区先锋出租屋3.潼湖智慧区行政服务中心4.东江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5.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工智能产业园分厅)6.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中心合同最终驿站选址以甲方实际提供场地为准。(二)驿站管理。由甲方负责制定基础服务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统一服务标识,统一业务系统的要求实施,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乙方负责场地、人员、服务、设施设备等管理,建立相应制度,完善服务内容,并认真落实属地消防安全等要求,抓牢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三)日常服务。乙方做好日常服务,乙方每个工作日-1-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服务,主要内容包括:1、政策咨询:提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政策咨询;2、求职登记:提供求职信息登记,包括简历的撰写指导服务、提供简历模板及简历打印服务;3、职业指导:提供就业顾问和专业人士提供的个人求职指导服务,面试准备和职业规划;4、信息发布:提供有关当前的就业市场趋势、薪酬水平、行业需求和就业机会的信息,包括企业和组织的招聘通告;5、岗位推荐: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为求职者提供精准匹配“1对1”推荐;6、数字化信息服务:提供工作搜索引擎和在线求职网站的访问,帮助求职者快速浏览和申请职位;7、就业活动组织:不定期举办就业招聘会和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雇主提供见面和交流的机会;8、爱心服务:配有应急药箱、充电器、雨衣等,提供免费饮用水、休息座椅、手机充电等暖心服务。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1在劳动关系。日常服务的管理监督主要由甲方负责,确保驿站有序运营,甲方不定期抽查。3(四)宣传推广。乙方对驿站服务,劳动就业政策、岗位信息等进行宣传;双方积极主动对就业驿站及相关活动新闻报道,整体包装,持续推广,宣传效果纳入考核。三、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有权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过程,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2.因本合同形成的相关著作权及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可使用。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事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处理。4.甲方如对服务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应与乙方另行协商。5.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乙方已履行的委托事项的费用,但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经甲方通知后仍未及时纠正的除外。(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时间支付委托费用。2.乙方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督促工作人员认真、严谨、负责地完成服务,就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馈。3.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在组织招聘等专项活动时,应当向甲方提交活动方案并经甲方批准,根据活动规模安排工作人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活动过程安全有保障。4.乙方应按项目委托事项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约定的工-3-作任务。项目验收时,乙方应向考核组提供与工作有关的总结报告(含服务台账和相关佐证材料)。5.乙方在登记和发布信息过程中,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承担审查责任。6.乙方坚持驿站公益性原则,不得另外收取服务对象任何费用。四、绩效考核根据驿站定位,经甲乙双方研究,确认考核指标如下: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仲恺高新区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仲恺高新区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总体目标目标1:对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提质提量就业帮扶,提高就业成功率;目标2:掌握区内500人以上用工企业用工状况及用人服务需求,从而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目标1:对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提质提量就业帮扶,提高就业成功率;目标2:掌握区内500人以上用工企业用工状况及用人服务需求,从而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目标1:对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提质提量就业帮扶,提高就业成功率;目标2:掌握区内500人以上用工企业用工状况及用人服务需求,从而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收集区内500人以上用工企业用工状况及每月数据报送100%驿站服务用品齐全,满足日常功能运行100%用工登记信息500数量100%举办或者组织人员参加招聘会3次100%求职登记并建立个人求职档案达到500人100%绩效指标工作完成指标考核指标季度指标值跟进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服务实施清单中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施推荐就业W3次/人对2023年省厅提供的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名单实名制跟踪,推荐就业≥95%社会效益促进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与用工企业缺口的供需匹配,提升区内人员就业率,稳就业,保民生有效实现满意度指标客户对项目服务的满意度≥9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投诉次数)0-4-由甲方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评分标准,并根据日常工作记录和有关台账等情况进行评分。五、委托费用和支付方式委托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万捌仟壹佰贰拾元整(¥708,120.00),含宣传费用、服务对接、专家指导、人员培训、购买服务、法律服务、税费等完成项目所产生的全部所有费用。付款方式:项目服务费分三次支付,首次付款于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总价的30%;第二次付款在项目履行后第二个月(2024年2月)支付合同总价的50%,乙方向甲方提供前两个月的项目相关台账记录;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台账及绩效评价报告,验收考核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剩余20%款项。如因财政审批放款导致甲方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结束后进行最终考核,考核优秀的,乙方可获得整个项目费用的100%;考核良好的,乙方可获得整个项目费用总额的85%,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考核一般的,乙方可获得整个项目费用的75%,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考核较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已经收取所有款项的50%及并自收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标准赔偿甲方损失。HU以上款项转账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后,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账户名称:惠州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荷兰水乡支行-5-六、违约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和支付本合同约定委托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具体如下:1、乙方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出现重大负面典论或者投诉、公共安全、违法违规等问题,由乙方负主要责任的;2、乙方借甲方名义开展不法行为或做出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损失的;:3、乙方将承担的运营服务委托转包或者变相转包给其它机构或者个人的;4、因乙方私自对服务对象收费或通过第三方变相收费、公司管理混乱等引发投诉、上访,经核查属实的;5、乙方向甲方伪造或编造数据或台账,以及其他资料的;6、乙方违反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二)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或政策法律调整影响而终止提供场地或设备,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运行的,应当承担乙方损门失,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三)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影响,导致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双方应友好商定处理。因不可抗力以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不作违约论。(四)因甲方自身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按乙方实-6-际履行的情况结算费用,结算费用为实际执行月数/3*项目总金额,并按合同总价款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七、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应尽义务完毕之日起终止。为保障驿站有序运营,确保驿站日常管理服务正常开展,乙方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经甲方审查同意的,乙方可直接入选下一年度驿站运营服务机构。(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三)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当承担另一方为此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以下无正文)甲方: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盖章)理局(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同签订日期:202年12月日(盖章)乙方:惠州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带年签订日期:2023年)2月2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就业驿站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