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3-297-A

二、合同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3-297

四、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

联系人:宋瑞峰

联系方式:67185817

2.供应商(乙方):河南创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B座11层1112号

联系人:朱亚丹

联系方式:155161775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5975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计划通知,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及与之相关的随机配件、备品等,一并交至甲方指定地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环保监测设备
连华科技
LH-P700
1
3,597,5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月2日

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合同.pdf

224.1.2张丽m20241001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合同书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3-297甲方: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乙方:河南创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条款及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气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标的编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连华科技LH-P700台20423008460002便携式溶解氧仪连华科技LH-D02M(V11)台2070001400003便携式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海讯科技HX-1台20120002400004暗管探测仪(核心产品)世隆科技SL-GPR台23500007000005恶臭监测仪拓扑智鑫TP-IIC-01台21950003900006管道探测仪世隆科技SL-C200台21600003200007个人防护包(含强光手电、安全帽、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服、辐射防护设备、护目镜、防护鞋)创咖定制CK1000E套54700235008个人剂量报警仪上海新漫iDose台54000200009便携式核素识别仪(核心产品)上海新漫G1110台110000010000010便携式q、表面污染源测量仪上海新漫AB3210台1440004400011环境级X、Y剂量当量(率)仪上海新漫G3140台29000018000012高量程x、剂量率测量仪上海新漫100GH台1540005400013手持式红外拉曼光谱仪(化学毒剂检测仪)普识纳米PERS-HR56OD台2270000540000合计:3597500.00合计:3597500.00合计:3597500.00合计:3597500.00合计:3597500.00合计:3597500.00元二、合同总价款本项目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玖万柒仟伍佰元,即RMB¥35975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投标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配套设备、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调试、培训、售后服务、验收以及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本合同总金额为固定价,按乙方的中标价执行,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上浮调整;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应写明支付金额和支付依据,并附带对应金额的发票和甲方验收证明;如付款申请或附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每台货物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合格标志。3、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缺陷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4、货到现场并交由甲方保管后由于甲方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日内,或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计划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及与之有关的随机配件、备品备件等,一并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货物应包装规格统一,便于存放。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乙方完成供货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2)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外观质量、产品数量、随机产品配件、拟提供的备品备件、开关机基本操作功能等方面。(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验收合格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3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5)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签署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五、付款方式全部货物(随机配件、备品备件等)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付款申请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在甲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向财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597500.00元,人民币大写_叁佰伍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如因财政原因导致的支付迟延,甲方仅负有协助乙方协调财政的义务,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函乙方在提交付款申请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即¥107925.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柒仟玖佰贰拾伍元整;向甲方提供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为3年(同质保期,质保期满后,甲方归还该保函)。七、售后服务1、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按售后服务计划中所述内容,积极落实本项目售后服务。2、设备质量保证期3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年的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终身免费软件升级,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彩页、技术证明文件等资料。4、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针对因乙方原因货物产生的各种故障应免费维修,乙方负责免费对其提供的设备上门进行维修、保养及零配件更换等服务,人工费、设备维修保养费、零配件更换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设备故障停用时间,需在保修时间内相应顺延。5、质保期内,如甲方需要,乙方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和车辆配合甲方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不少于6次,配合现场执法检查期间的技术人员服务费、使用车辆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6、质保期外,设备故障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费用不高于投标时乙方提供的原厂零配件及易耗品报价清单(市场价格下降时按市场最低价执行)。质保期结束时进行一次全面检修。7、无论是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外,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设备使用和维护技术方面的信息,并提供各种咨询服务。若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技术支持作出答复,6小时到达维修现场;如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需提供同型号或档次更高的备用设备,直到设备故障排除。8、乙方保证所提供或更换的零配件为全新的、与原产品相同规格型号、品质的零配件或者是同类更高档次的替代品。9、质保期内,设备单次维修时间超过_30天或维修次数超过_10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设备,乙方不得推读拒绝;质保期内,若设备经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须7日内无条件提供同品牌型号相同或更高档次的设备进行更换。10、乙方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培训方案,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现场操作培训不少于5次,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仪器操作、日常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用户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保证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仪器设备,熟悉仪器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技术人员在培训期间产生培训费、食宿费、车辆往返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1、如乙方未能及时响应提供售后服务,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2、针对售后服务问题,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内容及时进行响应,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乙方有权提存货物,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2)甲方超过质保期后逾期支付货款的,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利率(LPR),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催告乙方在/有有限公司公指定期限内改正,乙方逾期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如甲方有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0.5%0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5%的赔偿金给甲方;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交货延迟,乙方应因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疯,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九、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合同的生效、解除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及盖章后生效。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是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1)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2)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3)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项目的质保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4、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约束效力。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十二、附件1、乙方提供随机配件及备品备件清单(详见货物装箱清单)2、质保期外费用明细单(无)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郑州中态不境综合行政疯支队乙方河南创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级责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B座11层1112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郑州银行纬五路支行账号:账号:999156000490001473电话:电话:签约日期204年1月2日签约日期200年1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郑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