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普查土样化验采购合同公告(林西县农牧局2024)



林西县农牧局林西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样化验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FZCLXS-C-F-230112

二、合同名称:

林西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样化验项目

三、项目编号:

CFZCLXS-C-F-230112

四、项目名称:

林西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样化验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林西县农牧局

地址: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5楼

联系方式:0476-5352330

供应商(乙方):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强路1号3幢4层(顺创)

联系方式:139105708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林西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样化验项目

1(项)

¥912,200.00

¥912,200.00



合同金额: 912,2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贰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29日

履约地点:林西县农牧局要求的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合同.pdf

林西县农牧局

2024年01月02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林西县农牧局地址: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5楼乙方: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强路1号3幢4层(顺创)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林西县第三次土普查土样化验项目(CFZCLXS-C-F-230112)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碳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一)根据招标(碳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耕园地491个样,林草地116个样、剖面样41个样测。耕园地491个样,检测化验土壤PH值、CEC、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棚、有效、全硒、总汞、总神、总铅、总镐、总铬、总镍、碳酸钙、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总量和电导率、容重(检测耕园地容重样1523个)、机械组成、土水稳性大团聚体等30项。林草地116个样,检测化验土壤PH值、CEC、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碳酸钙、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容重、机械组成等12项。面样点41个,其中耕园地剖面样点15个,检测化验土PH值、CEC、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确、有效钼、全硫、全棚、全硒、全铁、全锰、全铜、全锌、全钼、全铝、全硅、全钙、全镁、总汞、总神、总铅、总、总铬、总镍、碳酸钙、游离铁、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总量和电导率、可交换酸度、容重、机械组成、土水稳性大团聚体等43项;林草地剖面样点26个,检测化验土壤PH值、CEC、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全硫、全铁、碳酸钙、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容重、机械组成等16项。(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服务清单。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土样交付后20日内提供检测报告。(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如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甲方验收要求。(三)服务地点:林西县农牧局要求的地点。(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刘岩13910570862(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朱文科15124991709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碳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碳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碳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三)品检测:1.乙方在化验全程接受甲方、质控化验室及自治区三普办的质量监督,完全按照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技术规程化验,按照质控技术流程接受质控化验室和甲方的监督。2.为确保化验数据的准确性,按照质控要求设置平行样,通过平行样化验结果审定化验数据质量,若平行样之间的化验数据不在合理偏差范围内则要求中标单位重新化验,直到合格为止。3.在检测化验期间,甲方、质控化验室及自治区三普办不定期组织专人到中标化验室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化验制度、化验进度、标样使用情况等),并随机抽取部分已检测土样让中标化验室重新检测,对比两次检测化验结果,确定化验质量,若两次化验结果偏差超过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则要求中标化验室重新检测全部已检测批次土样项次,直到检测合格。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碳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六、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912200元(小写)玖拾壹万贰仟贰佰元整(大写)。七、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及付款条件:乙方按照按接收土壤样品实际数量按照要求完成检测并提供数据,检测报告交付后,经甲方组成的验收组通过验收、经自治区三普办验收认可后自治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乙方化验费用,具体拨付进度以财政拨付进度为准。(二)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宣武支行银行账号:11001019500053045877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九、违约条款(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二)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三)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四)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_2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向林西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三、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4、甲方招标(碳商、谈判)文件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甲芳名称:章乙方名称:(章)4240009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023年12月22023年12月29E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林西县农牧局地址: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5楼乙方: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强路1号3幢4层(顺创)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林西县第三次土普查土样化验项目(CFZCLXS-C-F-230112)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碳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一)根据招标(碳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耕园地491个样,林草地116个样、剖面样41个样测。耕园地491个样,检测化验土壤PH值、CEC、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棚、有效、全硒、总汞、总神、总铅、总镐、总铬、总镍、碳酸钙、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总量和电导率、容重(检测耕园地容重样1523个)、机械组成、土水稳性大团聚体等30项。林草地116个样,检测化验土壤PH值、CEC、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碳酸钙、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容重、机械组成等12项。面样点41个,其中耕园地剖面样点15个,检测化验土PH值、CEC、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确、有效钼、全硫、全棚、全硒、全铁、全锰、全铜、全锌、全钼、全铝、全硅、全钙、全镁、总汞、总神、总铅、总、总铬、总镍、碳酸钙、游离铁、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总量和电导率、可交换酸度、容重、机械组成、土水稳性大团聚体等43项;林草地剖面样点26个,检测化验土壤PH值、CEC、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全硫、全铁、碳酸钙、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容重、机械组成等16项。(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服务清单。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土样交付后20日内提供检测报告。(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如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甲方验收要求。(三)服务地点:林西县农牧局要求的地点。(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刘岩13910570862(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朱文科15124991709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碳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碳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碳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三)品检测:1.乙方在化验全程接受甲方、质控化验室及自治区三普办的质量监督,完全按照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技术规程化验,按照质控技术流程接受质控化验室和甲方的监督。2.为确保化验数据的准确性,按照质控要求设置平行样,通过平行样化验结果审定化验数据质量,若平行样之间的化验数据不在合理偏差范围内则要求中标单位重新化验,直到合格为止。3.在检测化验期间,甲方、质控化验室及自治区三普办不定期组织专人到中标化验室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化验制度、化验进度、标样使用情况等),并随机抽取部分已检测土样让中标化验室重新检测,对比两次检测化验结果,确定化验质量,若两次化验结果偏差超过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则要求中标化验室重新检测全部已检测批次土样项次,直到检测合格。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碳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六、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912200元(小写)玖拾壹万贰仟贰佰元整(大写)。七、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及付款条件:乙方按照按接收土壤样品实际数量按照要求完成检测并提供数据,检测报告交付后,经甲方组成的验收组通过验收、经自治区三普办验收认可后自治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乙方化验费用,具体拨付进度以财政拨付进度为准。(二)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宣武支行银行账号:11001019500053045877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九、违约条款(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二)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三)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四)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_2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向林西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三、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4、甲方招标(碳商、谈判)文件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生效。甲方名称:(章)乙方名称:(章)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023年12月22023年12月29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普查土样化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