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河北省儿童医院2024)
河北省儿童医院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1-03
一、合同编号:JEY-XXGL-2024-07-05 二、合同名称:河北省儿童医院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103610120005 四、项目名称:河北省儿童医院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河北省儿童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33号 联系方式:柴秀花 供应商:河北康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6号 联系方式:吴瑞华0311-851501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河北省儿童医院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N-1100Y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98000 合同金额:898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36个月;履约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33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1-02 八、合同公告2024-0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河北省儿童医院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1-03 采购人:
河北省儿童医院
合同编号:JEY-XL-202407一.河北省儿童医院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硬件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第一条合同项目1、河北省儿童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向河北康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采购河北省儿童医院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货物及相应技术服务。2、本合同总金额为¥:89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捌仟_元整),详见《货物采购清单》(附件一)。包括货物名称、生产厂家、产地、质量标准、包装方式、数量、单价。3、该价款为固定不变价,包含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培训等费用。4、本合同的成交价格是在充分考虑甲方实际情况下的优惠价格,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将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二条、货物交付1、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1)种交付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全部交货完毕。2)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安排如下:乙方自年月日起,以方式分批交货;乙方应在甲方每次收货时提供货物验收确认单交由甲方签字确认,该确认单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交货义务的唯一凭证。2、交货地点:河北省儿童医院。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组织运输送货到交货地点。第三条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甲方内部的所有协调工作,甲方提供并满足《河北省儿童医院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环境基本要求》。2、指派专人负责该项目。3、为不影响甲方正常业务,乙方可能需要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甲方应积极配合并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4、提供培训场地,并协助配合乙方对操作人员培训。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负责履行服务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功能目标。2、乙方在本合同内知悉的甲方的所有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期限为永久。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数据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所发生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3、项目期间,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第四条合同工期本项目的合同工期为(60)个工作日,实施工期按双方确认的《河北省儿童医院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采购项目实施计划表》执行,该计划表在项目开工前由甲乙双方做出。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货物验收1、甲方应在每次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提供的该批次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序列号、数量、单价、外包装等进行验收。2、如货物验收合格,甲方签发项目初验报告。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的行为仅系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的初步确认,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有质量瑕疯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提出申请,甲方进行项目终验并签发项目终验报告与固定资产验收报告。3、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后的(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异议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货物、补齐短缺货物或其他补救措施。第六条售后技术服务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维保期为(36)个月,自甲方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2、免费维保期内,乙方按照货物生产厂家维保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标准较高者为准)免费提供维修服务。3、若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日内或甲方发出维修通知之日起5日内(以较短者为准),未提供维修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付款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的分期付款时间按时付款并采用银行转帐口支票口汇票/口电汇方式付款。2、发票提供: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口普通发票。3、付款时间:(1)、双方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2)、在收到货物并确认无误后,乙方提出初验申请,甲方按合同清单对货物进行初验,并出具初验报告,项目初验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0%。(3)、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提出终验申请,甲方组织人员终验,终验完成后出具终验报告,项目终验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10%。第八条不可抗力1、任一方在合作中遇到不可抗力(比如战争、自然灾害、社会运动)的影响时,应当在通信恢复后的3日内通知另一方。2、乙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遇现有技术无法攻克的难题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且与甲方重新确定工作进度,以攻克实施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第九条管辖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本合同及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相应扣除;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货物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2、如乙方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或者数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异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合格货物或者补齐短缺的货物。因此导致交货时间逾期,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理。3、如乙方提供货物系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以所提供货物价值的三倍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也可选择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如乙方提供的货物遭受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含知识产权)和索赔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索赔。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妥善解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支付甲方货物总价款50%的违约金和第三方主张的索赔。5、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保义务或者履行维保义务不合格,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6、针对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后立即纠正,并赔偿因此导致守约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廉政条款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同时签署附件二《廉洁购销协议书》。第十二条其它1、本合同书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就具体问题签署补充协议或备忘录。4、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正文为准。5、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货物采购清单》美康洁购销协议书》申芳(盖章):河北省儿童医院乙方(盖章):河北康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地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6号银泰国际A座912电话:电话:0311-85150103日期:2024年1月2日日期:2024年1月2日附件一《货物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厂家产地质量标准包装方式单数位量单价(元)合计(元)1智能药品管理平台智能药品管理平台瑞意博7深圳市瑞意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合格原厂包装套1002智能药品柜主柜意瑞博N-110OY深圳市瑞意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合格原厂包装套14880004880003智工能药品柜副柜意瑞博N-100OS深圳市瑞意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合格原厂包装套1410000410000总计(投标报价)总计(投标报价)总计(投标报价)总计(投标报价)总计(投标报价)总计(投标报价)小写:898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898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898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898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898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898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898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捌仟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毒麻药品管理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