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普查工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中心2024)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段)工作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TJBHGP-TEDA-2023-033)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发布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中心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22328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段)工作服务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TJBHGP-TEDA-2023-033
四、项目名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段)工作服务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融义路1352号
联 系 方 式 :022-25203749
供应商(乙方):天津博和利软件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4号1号楼2层
联 系 方 式 :022-83718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段)工作服务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50(万元)
合同金额: 55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服务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3)服务范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段)工作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博和利软件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811140105170093888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71455962B
企业办公电话:022-8371833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合同.pdf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中心
2024年01月03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段)工作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中心乙方:天津博和利软件设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段)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GP-TEDA-2023-033;采购计划编号:2023206)的招标文件要求及2023年12月26日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与甲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联合组织的该项目开标结果及质疑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协助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各环节普查工作任务。主要如下:1、普查登记准备(1)普查底册汇总生成。根据清查上报结果,一方面将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的清查信息及时汇总及梳理,以备个体户普查登记抽样。(2)普查告知与宣传。一是针对于清查底册单位以短信群发、电话通知等形式告知普查登记阶段普查对象工作部署,二是再次利用线上和线下宣传模式,进行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活动。(3)投入产出电子台账准备。将上一级普查机构部署至联网直报平台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库,布置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建立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普查机构下载非一套表单位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并分发至调查单位。(4)投入产出电子台账填报指导。组织调查单位整理会计和凭证信息,填报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填报过程中,对调查单位填报电子台账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2、普查正式登记(1)数据采集。一套表单位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上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原则上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入户调查或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方式采集普查表数据。每个普查对象的数据采集完成后应及时上1报。(2)数据初审与上报。普查机构在数据上报期间要对数据进行随报随审。(3)登记查疑补漏。根据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入户调查结果与普查单位名录差异情况、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等进行查疑补漏。(4)投入产出单位数据采集。普查机构组织调查单位将填报完成的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及时导入联网直报平台。工业、建筑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业、典型调查等需要按照材料消耗目录归类填报的调查对象,需通过平台智能赋码功能选择正确材料分类。3、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1)数据检查。普查机构随机抽选3-5个普查小区,对小区内全部已上报单位普查表及投入产出调查表数据质量检查。(2)数据集中审核。普查机构对普查表及投入产出调查表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返回核实修改。(3)数据验收。根据上级普查机构要求对上报的经开区普查表及投入产调查表数据结果进行验收及确认。4、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抽取比例,抽取普查区,对单位填报率、普查表及投入产出调查表主要指标的填报情况等进行质量抽查。5、普查数据汇总(1)快速汇总。根据普查表汇行业、规模、区域等主要分组总区内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数据。(2)全面汇总。在快速汇总的基础上,分别汇总各主要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3)专题汇总。根据普查表及相关信息,汇总经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民营经济等特色产业数据,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等重要指标数据。6、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1)数据质量评估。通过对质量抽查结果的分析,评估普查基础数据质量。结合相关历史数据、部门行政记录,对主要指标和分行业、分地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评估普查综合数据质量(2)数据共享。根据普查数据结果和部门需求,普查相关数据可以依法在部门之间共享。(3)数据发布。按照有关规定,以公报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7、普查资料开发(1)建立数据库。建立和完善经济普查相关数据库,全面更新覆盖经开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2)开展研究分析。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进展,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利用普查资料进行专题分析研究。(3)编印普查资料。编辑出版经济普查年鉴等普查资料。(4)资料整理。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整理经普过程文件,编辑出版文件汇编、画册、报告选编和论文汇编等资料;对文件、资料、出版物进行整理归档、设备划拨等。8、普查总结普查机构对普查工作进行技术业务和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上级普查机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普查工作综合考评,开展普查表彰工作。9、其他普查临时性工作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服务地点三、服务要求1、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2、乙方提供的服务与中标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四、合同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额:5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2、付款方式:(1)2024年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工作计划、保密应急等制度体系,提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普查两员到位并正式开展普查相关工作,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后,甲方支付合同款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元)(2)2024年乙方完成普查登记工作进度高于30%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成果报告,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款人民币捌拾贰万伍仟元整(¥825000元)(3)2024年乙方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成果报告,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款人民币捌拾贰万伍仟元整(¥825000元)(4)2025年国家及天津市完成数据验收后,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成果报告,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款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元)(5)2025年乙方完成普查数据开发、年鉴等成果后,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成果报告,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款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1700000元)(6)2025年项目验收合格后,数据质量达标,经甲方整体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7)结算方式为支票方式支付或电汇。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导致甲方付款延迟不视为违约。五、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甲方。2、验收时间:合同阶段履行以及全部履行结束后。3、验收方式:甲方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验收书及验收书附表并经审核后加盖其单位公章。4、验收程序:由甲方邀请乙方参与验收,甲方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验收书及验收书附表并经甲方审核盖章,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保存全部验收资料及手续文件。5、验收内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拟派人员情况。6、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验收,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天津滨海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段)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普查工作成果。普查工作结束后甲方或上级普查机构抽选普查小区,全面核实普查填报质量。对没有达到数据检查要求的普查小区,要求乙方限期内重新复核登记其所属普查小区内所有普查单位数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合格的具体标准为:①统计单位错报率低于5%o;②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低于10%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天津滨海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段)工作,乙方向甲方出具结项报告1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普查数据汇编电子版1份;甲方要求需要乙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2、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3、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5、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七、争议解决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八、未尽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甲方5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合同签订地点1、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十、其他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天津市泰达公证处及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各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甲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中心乙方:天津博和利软件设计有限公司(公章)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融义路1352号住所:天津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4号1号楼2层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024年1月2日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地址:和平区张自忠路162号增5号账号:81114010517009388812024年1月2日附件1:具体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1)配置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组织管理区级及以上全国性普查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总体统筹和部署整个经济普查项目组。主要进行工作安排、运作计划,把控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协助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各项汇报资料。(2)配置管理团队不少于8人,具有参与全国性普查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经济普查工作各环节数据处理、技术咨询和全流程业务指导服务,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其他普查临时性工作。(3)配置普查指导员数量能够符合国家方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的财务、会计、统计相关学历,有参与各项普查工作经验,有良好的人员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并从事财务、统计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负责执行经济普查方案要求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各级普查机构培训,对数据进行校准复核,协调、落实负责普查区域的宣传动员及物资分发,对普查员进行组织、指导等。(4)配置普查员数量能够符合国家方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的财务、会计、统计相关学历,具有良好的与企业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并有从事财务、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负责方案要求经济普查的企业普查登记等工作。(5)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需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办公场所,项目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在办公场所集中办公,直至普查结束。(6)乙方在服务期间自行解决集中办公场地、交通、用餐等事宜,直至普查结束。(7)普查阶段期间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配备的调查手持终端,应由乙方自行解决,直至普查结束。(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更换本项目负责人或管理团队人员。配置的普查人员因休假、辞职、被辞退或出现其他影响正常服务工作的情形的,乙方应及时调配和补充,确保甲方的服务不受影响,调配和补充措施应体现在应急保障方案中,并保障落实。(9)因乙方工作人员与乙方之间产生的任何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因此而对服务质量及标准造成任何影响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承担。72.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不得算改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普查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普查取得的资料,或者将其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2)乙方需对本项目全部服务人员进行统计知识培训和保密教育。(3)乙方需每周向甲方报送《经济普查专报》,汇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普查进度和进展情况,在经济普查进入普查登记阶段后,每天报送《经济普查每日信息》报告普查进展情况。(4)乙方在普查登记工作中需满足上级普查工作的要求,要确保满足各级规定的时间进度标准、数据质量检查标准。同时,普查方法不得违背上级普查方案的规定要求。(5)乙方要保障普查数据准确性,在接受上级普查机构对普查数据的工作检查中,如因乙方问题导致普查质量未达到要求而需要重新普查的,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要按照时间进度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如因乙方问题逾期或未达到规范要求,造成工作不良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7)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遭受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8)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所运用的各项技术、材料以及所提交的成果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指派专人全程对接协调本项目的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若项目进行过程中,乙方联系人有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书或项目专函,甲方指定联系人有权对项目各阶段开展情况按照协议约定提出要求、整改及项目成果验收。甲方联系人:迟晓云联系电话:15522686696;乙方联系人:马逸众联系电话:18131768228。8附件2:保密协议甲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调查中心乙方:天津博和利软件设计有限公司基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产生的相关数据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有效保护相关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信息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天津市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第一条:数据信息的范围及界定本协议所称数据信息包括:乙方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协助甲方完成天津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信息、企业经营状态和联系方式、管理制度、方法等相关内容。乙方应充分了解数据信息范围并对此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应充分了解数据信息范围并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第二条:双方责任1、甲方有告知乙方项目合作所需数据保密情况的义务;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数据信息等为第三方进行项目演示和说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本项目涉及到的信息;3、乙方将数据信息对外泄露发布,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乙方泄露政府数据等信息给甲方造成后果或其他不当影响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条:涉密人员范围及保密期限1、涉密人员:乙方负责人、项目组人员及能接触到该协议所规定数据信息的一切相关人员。2、保密期限:永久第四条: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1、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2、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3、由于法律的适用、应法院或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第七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软甲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乙方:天津博和利欠件设计有限津统计调查中心公司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2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普查工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