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郸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2023-08-69-B

二、合同名称:郸城县农业农村局郸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3-08-69

四、项目名称:郸城县农业农村局郸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郸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郸城县

联系人:邱森

联系方式:18838303978

2.供应商(乙方):河南宇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大学科技园孵化2号楼A座1906室

联系人:司大伟

联系方式:135255511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382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符合合同约定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农业服务
符合合同约定
符合合同约定
符合合同约定
符合合同约定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月3日

土壤普查.pdf

郸城县农业农村局郸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书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郸城县农业农村局郸城县第三次全国土普查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2023-08-69采购人:郸城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河南宇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河南省郸城县合同签订时间:年_月_日技术服务合同内容采购人(甲方):郸城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河南宇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河南省郸城县项目名称:郸城县农业农村局郸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项目编号:2023-08-69本项目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约定。第一条合同服务内容、标准、数量和价格项目内容执行标准采购数量金额(元)备注2包:郸城县农业农村局郸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普查成果汇总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1套1382000元建立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形成图件、数据、文字、数据库等成果合同总价款:大写:壹佰叁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382000元)备注:上述服务包含相关设备购置、人员工资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合同总价款:大写:壹佰叁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382000元)备注:上述服务包含相关设备购置、人员工资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合同总价款:大写:壹佰叁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382000元)备注:上述服务包含相关设备购置、人员工资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合同总价款:大写:壹佰叁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382000元)备注:上述服务包含相关设备购置、人员工资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合同总价款:大写:壹佰叁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382000元)备注:上述服务包含相关设备购置、人员工资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第二条服务标准乙方达到的服务标准与国家三普办最新发布的规范标准相一致。第三条服务的方式、方法、地点和期限服务方式: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形成普查成果汇总数据库。1服务方法:资料收集、归纳、修改完善,建立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形成图件、数据、文字、数据库成果等。服务地点:河南省郸城县。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直至郸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完成)。第四条费用和支付方式一、项目费用:依据项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382000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贰仟元整。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分两次支付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资料完成省级验收后,支付合同款约80%,即人民币(小写):110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部完成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款,即人民币(小写):282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贰仟元整。3、费用支付前乙方需要向甲方出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和财务支付相关手续,甲方收到乙方发票等手续后,应及时支付相应款项。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项目必须的相应基础资料、辅助资料、协助乙方收集项目相关材料。22、依据工作进展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支持和帮助。3、负责项目地方关系的整体协调和梳理,跟进项目进度情况。4、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行为具有监督权,推进项目的整体进展。5、依据合同的约定,跟踪项目进展并按时支付乙方项目款项。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项目范围内服务内容享有管理权和服务性。2、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及时跟进项目款项。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培训和监督。4、配合甲方跟进项目的服务的成果质量。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6、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土壤普查成果资料等信息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方。第七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影响项目成果质量及交付时间的,其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2、因工作过程中由乙方工作态度疏忽、失职、过错等影响成果和质量要求的,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3、若乙方的成果汇交未有获得通过,乙方应在国家和地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完善并通过验收,期间产生的后果乙方承担,但因工作3环境造成的工作时间差别,工期按影响的时间顺延。4、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应按合同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天支付相应的违约金。5、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因自然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安全事故、国家政策等发生变化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另一方,视具体情况可免于承担责任。6、因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等因素,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双方均有错,双方各自承担对应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转包和分包1、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合同。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第九条合同纠纷调处置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成果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传阅或者公开。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业农务(供采购人里动供货人(乙方):(公章)地址: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长椿路11号大学科技园孵化2号楼A座1906室司使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77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3525551133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万达支行账号:账号:17022215092003323602023年9月20日月2日3年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郸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2包”项目购人确定,你单位为本次采购中标供应商。(2023-08-69)中,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和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在周口市政府贵单位请在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中标金额:1382000.000元河南宇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恭喜贵方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勾“郸城县农业农村局诚信台”模块进行融资意向在线登记,并向融资机构提出融资需求申请。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采购网上公告友情提醒,若成交供商有融资需求的,可登录“周口市政府采购网”的“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采购单位联系人:邱森周口市公共资源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09平:司大伟政府采购专用章S1883830397813525551186小购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