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安装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漯河市郾城区龙湖学校2024)



一、合同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3-46-A

二、合同名称:漯河市郾城区龙湖学校报告厅安装项目

三、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3-46

四、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龙湖学校报告厅安装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漯河市郾城区龙湖学校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解放路北段

联系人:马朝中

联系方式:0395-3323689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漯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漯河市长江路中段

联系人:周柯

联系方式:156395789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2485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1,248,5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月3日

龙湖报告厅合同.pdf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漯河市城区龙湖学校报告厅安装项目甲方:河市城区龙湖学校乙方:河南省漯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碳商采购-2023-46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货物内容及报价见附件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1248500.00元)。3.技术资料3.1乙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4.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6.供货期、供货方式及供货地点6.1供货期:40日历天。6.2供货方式:向供应商采购。6.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货款支付办法7.1货物安装并完成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甲方负责按财政流程向财政申请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即壹佰壹拾捌万陆任零柒拾伍元整(小写1186075.00元),其余5%即陆万贰仟肆佰贰拾伍元整(小写62425.00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时,经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若有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后,对剩余5%的质保金无息返还。7.2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8.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8.1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8.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8.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8.4货物在交付甲方并完成安装验收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8.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验收视为交付完成。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1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9.2乙方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区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9.3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交付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故障外,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1101并承担一切费用,如对甲方造成损失或发生额外费用,甲方可全额向乙方追偿,并可直接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9.4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72小时内解除故障,否则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10.调试和验收10.1乙方交货前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0.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10.3甲方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11.索赔11.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1.2在根据合同第9条和第10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1.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甲方将货物退还给乙方,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等。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1.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1.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2.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2.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日历天内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乙方仍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12.3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差旅费等)。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漯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15.违约解除合同15.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对方追诉的权利。15.2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对方追诉的权利。15.3在双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甲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6.其他约定16.1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16.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16.4签定地点:漯河市圆城区龙湖学校16.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市新华甲方:漯河市城区龙湖学校乙方:店有限公司省店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方单位地址必易河市长江路4号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黄附法定或委托代字):L电话:电话:15639578902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9日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报告厅安装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