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ZCTH2023-11-116

二、合同名称: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灞桥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项目编号:ZCTH2023-11-116

四、项目名称: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灞桥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地址:灞桥区纺织城纺一路107号
联系方式:13572567983
供应商(乙方):陕西秦泰安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延堡街道长安南路134号沁园春小区北楼3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180921236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服务
1(项)
¥898,800.00
¥898,800.00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金额: 898,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灞桥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高素质农民培育合同.pdf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2024年01月03日

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灞桥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服务合同甲方:西安市霸桥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乙方:陕西秦泰安农林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灞桥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合同甲方:西安市瀚桥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乙方:陕西秦泰安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一、服务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霸桥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服务。二、服务期间项目启动时间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相关培训任务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三、服务内容乙方提供2023年灞桥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远程教学、集中授课、外出实训、培训资料提供、结业考核等培训服务。四、服务地点项目在甲方指定教学地点、外出地点开展。4523五、费用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捌拾玖万捌仟捌佰元(人民币)¥:898800.00元(注: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2.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完成所有资料递交甲方,甲方验收合格之后支付剩余额6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第三项第三条政策)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陕西秦泰安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银行账号:8111701052400807335六、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保密责任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处理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十一、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直接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西安市潘桥区农业农村信息中心乙方:陕西秦泰安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地址:霸桥区纺织城纺一路107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长安南路134号沁园春小区北楼3单元402室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V日期:2023年12月20日日期:2023年12日2月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素质农民培育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