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环境监测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环境监测采购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专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2024)



一、合同编号:SQZB2023-136

二、合同名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榆神工业区、榆横工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采购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SQZB2023-136

四、项目名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榆神工业区、榆横工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采购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开发区兴达路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13572648408
供应商(乙方):陕西环保产业集团监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影路102号
联系方式:181892597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榆神工业区、榆横工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采购服务项目
1(批)
¥1,892,000.00
¥1,892,000.00
根据《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2023 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承担“2023 年榆林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 (榆神工业区、榆横工业区) 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由于我站设备不足,人员短缺,资质不全,常规任务繁重,无法实施地下水监测与分析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与分析,第三方需具备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工作经验

合同金额: 1,8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2月17日
履约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兴达路环保大楼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90w合同.pdf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
2024年01月04日

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2023年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榆神工业区、榆横工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专项服务项目(甲方)委托单位: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监测单位:陕西环保产业集团监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日期:2024.1项目名称2023年榆林市环境总站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榆神工业区、榆横工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专项服务项目订立原则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准确、快速、优质的服务,便于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和乙方同意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监测项目监测方案如下:以榆神工业园区、榆横工业园区现有(45口井)地下水监测井为主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的31项为主要监测项目,包括pH、总硬度(以CaCO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法,以0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神、硒、镐、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并同时对水温、色度、嘎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碳酸根、碳酸氢根、钙、镁、钾等项目进行监测,部分监测点加测1-2项特征因子,特征因子严格根据监测井点所属企业的行业特性确定,并提前报备甲方确认。对榆林市2023年工业园区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进行两个频次的监测。监测依据及分析方法监测依据: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完成期限现场监测完成后45个工作日出具监测报告。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前通知乙方与样品有关的、实际上或潜在的危害或危险,包括但不限于辐射、有毒或易爆成分或材料的存在和风险。2、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一切监测所必需的条件及资料和技术文件(若甲方对检测项目有特别要求,应一并提出),并保证提供的一切资料应当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以便乙方有效地提供要求的监测服务。3、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监测费用。4、甲方应为乙方开展现场监测工作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5、如对监测结果有异议,应于监测报告收到后完成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监测报告。6、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价格,甲方必须严加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了便于开展现场监测,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电源、人工协助、出入证明等协助工作。按照合同内容要求甲方支付监测费用。2、按照本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监测服务,为甲方出具监测报告。承诺采用合理谨慎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提供监测服务,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3、为甲方设立项目负责人,以便甲方项目由乙方专人专管,提高工作效率。4、就监测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的咨询;5、乙方对样品进行监测后出具的报告仅对被测样品负责。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责任不能超出乙方对样品作出的监测报告的范围。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试验后样品,若甲方无要求,乙方有责任保存15天,在此期间,若样品丢失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项目验收由采购人、市财政局、和投标人共同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验收标准:监测报告中监测点位数量和监测数据满足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验收依据:1.合同文本;2.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监测报告;3.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经费及经费支付办法1.检测费用共计人民币¥1892000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贰仟元整)。2.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甲方支付乙方40%监测预付款,即¥756800元(大写:柒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在收到监测报告,且所提交报告通过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验收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一次性支付剩余60%监测尾款,即¥11352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3.乙方帐户户名:陕西环保产业集团监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账号号:103261800500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西影路东段支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在监测工作全过程对涉及甲乙双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监测服务的顺利进行,依靠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彼此配合。(一)因发生乙方无法控制的情形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协议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该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l、发生不可抗力时。2、甲方人员不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责任时,如资料或样品不能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时。3、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完成监测服务而造成甲方蒙受任何损失或损害时。4、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标准的变更。(二)由于甲方的下列行为引起的相关问题,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1、甲方单方面更改乙方出具的监测报告,或对乙方出具的监测报告进行取舍,由此造成损失或纠纷时。2、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2项下规定的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或纠纷时。争议解决办法1、双方应遵守合同规定,在台同履行过程中如未尽事宜,以双方友好协商而定。若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技术服务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一式建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单位(甲方)单位名称: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沙河路与兴达路路口1邮政编码:719054(委托代理人)、蒸联系人:刘娜电话:13572648408传真真:/(单位签章)2024年1月3日受托单位(乙方)单位名称:陕西环保深业集团监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厂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02号邮政编码:710016(委托代理人)010联系人:王琦电话:15398059989传真:029-89555227(单位签章)2024年1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环境监测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环境监测采购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专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