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补植补栽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伊川县城市管理局2024)



伊川县城市管理局伊川县城区绿化补植补栽工程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3-120-C

二、合同名称:伊川县城市管理局伊川县城区绿化补植补栽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3-120

四、项目名称:伊川县城市管理局伊川县城区绿化补植补栽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伊川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伊川县智慧政务中心A区5楼

联系人:朱俊杰

联系方式:68357979

2.供应商(乙方):河南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老店镇敬老院临街楼门面房7号

联系人:李成聪

联系方式:186258363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8438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年 伊川县城区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30天
王新锋
豫24113133753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月4日

城区补植补栽三标段施工合同.pdf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伊川县城市管理局承包方(乙方):河南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伊川县城市管理局伊川县城区绿化补植补栽工程(三标段)2、工程地点:伊川县城区3、工程内容: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4、工程量:苗木名称及苗木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附后。二、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大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养护期内养护、包工程质量、包施工安全、包100%成活率。三、开竣工时间:开工日期:2023年12月6日竣工日期:2024年1月4日四、技术资料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绿化工程量清单2份。2、乙方编制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五、苗木供应及工程质量1、方式:由乙方供应苗木,乙方所供苗木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清单的规定要求,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及植物检疫证明。苗木要求:树冠完整饱满,树形优美,土球完好,要求半干1半湿,草绳须缠到土球以上1.2米处,根系发育良好,苗木高度及分枝点高度应与合同清单保持一致,树皮无机械损伤和病虫害。2、土球大小需保证达到干径的8-10倍,干径在20cm以上按大树移植规范标准进行。3、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到现场后,必须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现场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工程量竣工结算依据。4、乙方所供苗木须经甲方验收认可方可使用。与要求不符的苗木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要按甲方要求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苗木,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六、合同文件的组成组成文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建1、本合同;2、招标文件;3、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工程价款与支付3921、本合同价款为:捌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843800.00元)(包括平整场地、苗木及种植费、税金、规费、施工期间的水费)。2、工程最终决算价:经甲方验收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清单计价。3、工程价款与支付:工程主体内容完工后,支付到合同价的70%,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养护期满以及有关部门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八、双方责任21、甲方责任(1)帮助乙方协调各方关系,使工程顺利进行。(2)甲方应组织人员与乙方代表进行现场苗木验收及数量核对确认工作。(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督乙方保证工程质量。(4)组织竣工验收工作。2、乙方责任(1)做到文明施工。保护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受损坏,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工程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2)按有关专业施工技术规范与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口(3)整地、挖穴及苗木规格、质量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方可栽植。(4)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的,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5)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上报工程进度、苗木栽植计划和施工统计报表和相关申报资料。九、工程变更3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变更。如果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变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2、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十、竣工验收与养护1、工程完工后,具备验收条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10日内组织验收。2、养护期一年。十一、违约责任1人在有限公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竣工的,每延期一天扣除工程款的1%。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设计及质量要求的,乙方须重新按要求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二、争议的处理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伊川县仲裁委申请解决或向伊川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解除1、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2、若因乙方原因,苗木供应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合要求,甲4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3、乙方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甲方审定的苗木价格进行上浮调整。若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工程工期滞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十四、其它1、因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可以相应顺延。2、乙方应根据植物的生态要求,确保植物按期栽种。十五、合同的生效及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代理人)与照(或代理人)同定立时间:2023年12月5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补植补栽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