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区块链检务系统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
区块链检务系统(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11N01403508720233403
二、合同名称: 区块链检务系统(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 XSZFCG(G)20230108-2
四、项目名称: 区块链检务系统(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东亭街道华夏中路2号
联系方式: 15961835717
供应商(乙方):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联系方式: 139515868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主要标的名称
数量
单价(元)
规则型号(或服务要求)
1
区块链检务系统
1.00
1899917.60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建设周期为 2023 年 12 月到 2024 年 5 月,质保期3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899917.6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区块链检务系统-前向合同.pdf
四、合同书(格式)需方(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供方(中标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一、政府采购编号:XSZFCG(G)20230108-2二、采购内容:建设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无锡市级区块链重点建设场景》,1、检务区块链数据中台;2、区块链公益诉模块;3、基于区块链数据中台的司法存证系统等。三、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玖仟玖佰壹拾柒元陆角;人民币(小写)1899917.6元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五、服务期:3年六、服务地点和方式: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七、合同款支付步骤和办法: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10%,建设周期结束并通过验收付清余款。需方付款前,供方应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八、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九、解决争议的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十、其它事项:详见合同条款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备案: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十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中标人):(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供方户名: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云锦路支行供方账号:479361758530★备注:需方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经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对《合同书(格式条款)》见证后,采购人按供需双方代表需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五、合同条款根据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编号XSZFCG(G)20230108-2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区块链检务系统(二次)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区块链检务系统等。(二)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1899917.6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10%,建设周期结束并通过验收付清余款。需方付款前,供方应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2.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三)质量与检验: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服务。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4.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23年11月到2024年4月(总共5个月)。质保期:3年5.误期违约金:合同价的千分之二/天。(四)需方责任:1.需方配合提供相应资料。2.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3.及时支付服务费用。(五)供方责任:1.供方具有开发本合同规定的软件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履约能力;供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地方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2.供方应当对需方的意图有深刻、准确和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开发并交付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的功能需求和技术方案的应用软件及相应的文件资料,使应用软件能够满足相关的系统,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需方交付应用软件和全部技术文件及资料。3.供方依据本合同开发并向需方交付的软硬件及其环境和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能够满足需方相关系统的安全性,稳定和持续地正常商业运营的需要且能够满足需方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数据的要求,并保证需方在使用时的安全性。4.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及供方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侵权,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5.供方应根据承担项目任务的特点组成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实施,指派项目经理专职负责所有的技术请求及响应,专为需方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软件的开发和实施。6.供方负责开发测试和验收计划供需方参考。按照需方确认的测试和验收计划共同对应用软件进行测试和验收。7.供方在工作中应保证成果的及时和有效,服务过程中必须考虑与相关专业的接口配合,保证资料的齐全、稳定、深度和提交时间能满足资料使用者的需要。8.供方负责应用软件的部署数据迁移等工作;及时对需方技术人员进行应用软件的开发、操作及维护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的目标和功能。9.人员要求:供方安排的人员应与投标时投标文件里的人员保持一致,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撤换人员。10.供方对所有成果具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漏,一旦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供方保证不在开发和安装应用软件或向需方提供技术支持时,未经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装设可以进入需方系统和/或设备、数据库的任何设置或预留软件后门。12.供方对项目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成果,未经需方同意不得转让。(六)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合同价的千分之二/天的标准累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合同价的千分之二/天标准累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4.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5.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供方前述或其他违约行为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6.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7.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定的事件。8.如果供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除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或出现一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九)补偿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需方有权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供方应当予以配合,但需方应当在发生相应情形后及时通知供方,并组织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需方应当按约支付供方已经完成的服务对应的合同价款,并补偿因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而引发的供方直接损失:(1)需方内部工作安排、计划调整等自身原因;(2)中央、省、市、区级政策变动,以及规划、计划调整等外部原因;(3)其他需方原因。本合同对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该特殊约定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区块链检务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