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拆除过程污染处置采购合同公告(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原远安三友磷化有限公司拆除过程污染处置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CHZ-2023-026
二、合同名称:原远安三友磷化有限公司拆除过程污染处置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525-2023-00990
四、项目名称:原远安三友磷化有限公司拆除过程污染处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地址:远安县安泰大道46号
3、联系方式:07173811064
4、供应商(乙方):宜昌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远安县茅坪场镇茅坪场村三组
6、联系方式:071738153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674792.83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68000元
5、合同金额:66.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6日至2024年02月06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3-0099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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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远安三友磷化有限公司拆除过程污染处置项目项目合同书.pdf
工程编号:YAZ1234-202301-01G合同编号:YCHZ-2023-02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原远安三友磷化有限公司拆除过程污染处置项目工程地点:鸣凤镇远安化工园万里片区发包人: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宜昌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宜昌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原远安三友磷化有限公司拆除过程污染处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原远安三友磷化有限公司拆除过程污染处置项目2.工程地点:鸣凤镇远安化工园万里片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远发改审批[2023]568号4.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砼拆除,余土外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合同规定标准且工期不顺延,还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工程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目标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属承包人原因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行政处罚及赔偿。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668000.00元(此价格为含税价格)(大写)陆拾陆万捌仟元整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林彪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在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发包人一次性付清工程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专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月5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向艳阳,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5日第二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词语:无2合同文件及解释2.1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条款;(4)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1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4通讯联络4.1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所有通信应发送至以下通讯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发包人:湖北远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6号收件人:骆玉静联系电话:0717-3811064,邮政编码:444200承包人:宜昌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远安县金凤明珠1-4-408收件人:尹凤仙联系电话:15872518261,邮政编码:444200监理单位:宜昌天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西门路14号收件人:陈立联系电话:13507241350,邮政编码:4442005发包人5.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开工前完成(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完成(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开工前完成(4)提供资料的时间:开工前提供(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开工前完成(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7)组织图纸会审的约定:工程开工后五日内进行(8)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按规定进行保护(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5.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2)提供的份数:2套5.3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5.4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提供6承包人6.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承担安全保卫、文明施工等工作和相关费用。(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但在测绘仪器使用上为发包人、监理人员提供方便。(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需要办理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时,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费用。(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项目工程完工未验收交付前的已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提供清单,在施工期间,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对以上的设施进行保护,保护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6.2承包人负责的约定(1)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2)承包人提供的时间:,/7发包人代表7.1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向艳阳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6号联系电话:0717-3811064邮政编码:4442007.2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负责该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工期监督、设计变更、协调甲乙双方施工现场相关事宜等。8监理工程师8.1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宜昌天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红兵任命陈立为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西门路14号监理师职权范围:负责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责任,合同与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9造价工程师:,/10承包人代表10.1承包人任命的承包人代表是:林彪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远安县金凤明珠1-3-408联系电话:0717-3815330邮政编码:44420011分包人11.1分包人及有关约定:/12工程担保1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12.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2)提供支付担保时间:,/(3)出具支付担保方式:,/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不能施工的雨雪天,经甲方认证后方可顺延工期。14保险14.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无通用条款14.1款的第(1)项;通用条款14.1款的第(2)项;通用条款14.1款的第(3)项。14.2承包人办理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由承包人根据《宜昌市城区农民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及《关(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12.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2)提供支付担保时间:/(3)出具支付担保方式:/于宜昌市城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农民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宜劳社发【2007】96号文办理。15进度计划和报告15.1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开工后一周内提供16质量目标16.1合同质量的奖罚:工程质量必须合格,不合格不予验收,返工到合格为止并承担返工损失。17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17.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乙方必须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17.2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奖罚:文明、安全工地18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8.1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8.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本工程结算方式:/19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9.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材料的采购,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用到工程上。2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0.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隐蔽工程,凡属隐蔽工程,必须会同甲乙双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21工程试车21.1约定是否试车☑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22竣工验收22.1中间交工程的验收本工程无中间交工程的,本款不适用。本工程有中间交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2)/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3)/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4)/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23工程计量和计价23.1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要求:(1)国家、省、市现行计价管理规定和计价规则(2)工程造价行业标准、规范、文件23.2承包人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工程完工后7天内24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24.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设提前竣工奖的,(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为,/,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元24.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延一天赔偿1000元。(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后的10%。25合同价款与调整25.1合同价格调整方式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选择其中之一: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风险范围如下:,/□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格调整内容:/确定合同价款的其他方式/26工程价款支付26.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按审计结论拨付资金。2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26.2.1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26.2.2约定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2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27.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通用条款27.2款的约定办理;☑双方关于结算时间、程序的其他约定: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28日内审计终结。27.3约定结算特殊要求:/28质量保证28.1质量缺陷责任期:(1)质量缺陷责任期:六个月十二个月二十四个月约定的缺陷责任期:,/(2)质量缺陷责任期计算方式:☑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其他计算方式:,/28.2质量保证的方式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质量保证金其他保证方式:,/28.3.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方式及担保金额:/28.3.2工程质量保险的方式及保险金额:/28.3.3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支付(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通用条款的约定:/(2)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工程完工之后支付质保金。□其他支付方式:/28.3.4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他约定:/29合同争议29.1争议或认定机构☑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具体为:/29.2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拆除过程污染处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