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扶沟县水利局2024)



一、合同编号:2023-12-15-A

二、合同名称:扶沟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3-12-15

四、项目名称:扶沟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扶沟县水利局

地址:扶沟县新建西路

联系人:马飞翔

联系方式:16603949192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陆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鹿邑县真源大道南段东侧工业品公司院

联系人:李红

联系方式:155175065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3525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计划2023年12月26日开工,计划2024年3月25日竣工。工程地点在扶沟县大新镇、汴岗镇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招标工程量清单
90天
冯珍
豫241202220231245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月5日

通知书.pdf

今天是2024年1月2日星期二收藏本站设为首页|网站导航扶沟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信息时间:2023/12/22阅读次数:125】【我要打印】【关闭】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2023-12-152、采购项目名称:扶沟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2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扶沟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鹿邑县真源大道南段东侧工业品河南省陆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52,500.000元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项目公司院zk202312092-1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三、评审专家名单钱修峰、苗建红、张会丽(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0.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评标结果见附件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扶沟县水利局地址:扶沟县交通路与桐丘北路交叉口北50米联系人:马飞翔联系方式:156908162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联系人:闫浩宇联系方式:0394-81065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飞翔联系方式:15690816268相关附件采购文件.docx附件.rar今天是2024年1月2日星期二收藏本站设为首页|网站导航扶沟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项目(2023-12-15)中,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购中心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扶沟县2023年巩和采购人确定,你单位为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在周口市政府恭喜贵方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贵单位请在本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河南省陆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政府采购中心成交通知书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2352500.000元公平,公正诚信已2个工台”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李红采购网上公告友情提醒、若成交供商有融资需求的,可登录“周口市政府采购网”的“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模块进行融资意向在线登记,并向融资机构提出融资需求申请。采购单位联系人:马飞翔周口市公共资源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1215517506548中15690816268口市周中心(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扶沟县水利局承包人(全称):河南省陆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扶沟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扶沟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大新镇、注岗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招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招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25日。2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合格各_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伍万贰任伍佰元整(?23525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7(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王泓旭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4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12月_26_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扶沟县水利局_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5二、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条文。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已标价工程清单、设计变更、变更审批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马松林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成都中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临时占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工程项目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生活用房、材料堆放场地等_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6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详见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图纸。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实施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设计临时工程图纸及文件、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总工程布置图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三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二式贰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后七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叁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扶沟县水利局;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大门为界_。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有向承包人免费提供进出施工现场的权利。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承包人不得转借,转让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承包人书面允许,发包人不得转借或转让泄露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严宏涛身份证号:8(2)合同价款调整及变更签证的3)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当地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随工程进度款一同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一周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一周内7.2施工进度计划12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一周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一周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十五日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逾期竣工违约金的处罚上限总合同价的5%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长一日处以合同价1%的罚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合同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以设计、地勘、监理现场签定为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红色预警(2)无3)无1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_水泥、砖、门、窗、钢筋、安装材料、装修材料等每项各贰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建并承担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无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必须变更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批准的变更引起的价款不随进度款支付,可列入竣工决算,待竣工决算审计后随第三次付款时一并支付。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签证变更工程量按实计算,按通用条款10.4执行,已标价工程14量或预算书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的重新组价,人工、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期周口市定额站发布的信息价,最终造价以审计结算为主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七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七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奖励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一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一,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需经发包人、监理人共同签字认同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无_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周口市定额站发布的信息价。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15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一切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计算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适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3、其他价格方式:无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国家相关计量标准规定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_合同签订后,施工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80%:凌工决算审计后留足审定总造价的3%,剩余部分一次性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规定的表格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七日内十五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十五日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_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7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为准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凌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当地审计部门的规定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凌工付款申请单后三十日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后五十日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贰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全部竣工后二十日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接到政府审计报告后三十日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接到政府审计报告后三十日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竣工决算审定额的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8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不适用(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不适用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_48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单项合同价的5%(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_不适用(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不适用。(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19责任:不适用(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_30_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以合同价款为承担方式并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处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照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相关规定执行。18.7通知义务20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不适用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7(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21.1审计机构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造价的结算依据。21:2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合同价的相关支付比例。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