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南水镇城市管理办公室2024)
南通知青桥及南通五队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南通知青桥及南通五队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0MB2D658892203010115
项目业主:
珠海市南水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服务机构: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南通知青桥及南通五队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0400MB2D658892203010115
合同总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05月2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2年05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项目位于南水镇金州社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知青桥改造升级以及南通五队周边环境提升。建设内容主要园林景观。总投资约为490万元,建安费约为392万元。本次采购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包含文本说明、设计图纸。工程开工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pdf
珠海市南水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2024年01月08日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南通知青桥及南通五队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地点:珠海市南水镇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珠海市南水镇城市管理办公室承人: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年了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珠海市南水镇城市管理办公室承包人: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南通知青桥及南通五队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珠海市南水镇,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相关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设计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项目名称:南通知青桥及南通五队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园林景观。总投资约为490万元,建安费约为392万元。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凌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年第五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规划设计要求1按实际需要提供第六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勘察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日历天)有关事宜1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成果6份151、以上文件须提供相应电子光盘1张(施工图文件必须能以CAD软件打开及修改。2、以上提供的文件份数为最终审批通过后提交的数量,不含报送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数量。2提交设计方案阶段成果6份15同上3完成全套施工图阶段成果6份15同上6.1项目总工期为15天。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6.2其它说明:1、承包人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价的1%支付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15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第七条费用7.1本工程设计费暂定为:12.4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叁佰元整),设计费暂以建安费392万元为计费额,最终合同价以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含暂列金额)为计费额计算。如项目纳入区政府投资计划,则费用结算价需经区财审中心审核,结算价不得超过区财审中心审核批复金额,如超过,则按批复金额为该费用结算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本工程项目复杂调整系数0.85,专业调整系数1.1,附加调整系统1.0。设计费合同价=19+(20.9-9)/(500-200)×(392-200)1×0.85×1.1X1.0×80%=12.43万。7.2本工程收费中包含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需支付所有费用,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承包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人工、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7.3其它说明:7.3.1承包人承担因限额设计需要增加的设计修改工作,不另行计费;7.3.2承包人向施工现场派出代表,随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不另行计费用;7.3.3承包人参与施工过程的图纸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例会等工作,不另行计费;7.3.4发包人或使用单位要求及各类报建所需的方案调整、图纸变更的修改设计工作由承包人按要求完成,不另行计费。第八条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8.1支付方式(选择方式2):8.1.1方式一: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申请支付周期约60个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请款审批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开具发票。方式二:分阶段支付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机构审查合格,设计费支付至暂定设计合同中的设计费的50%;预算审核通过后,设计费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100%。8.1.2发包人应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酬金。发包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本工程设计费。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财政部门审核流程的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发包人在约定时间内向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承包人不因迟延收款而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8.1.3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若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第九条各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9.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双方解除合同,发包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已开始工作且非承包人原因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完成的成果支付相应阶段的费用,除此之外,无需承担违约责任。9.2承包人责任9.2.1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必须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所要求的深度。承包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9.2.2承包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双方就承包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承包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主要设计人员。9.2.3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9.2.5非因发包人的原因,承包人延误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发包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各阶段成果文件修改次数不得超过2次,如超过按以下原则处理:第3次修改扣减该阶段费用的10%,第4次修改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发包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予以补足。9.2.6承包人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价的1%支付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15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9.2.7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双倍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费用。9.2.8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在项目实施期内,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承包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9.2.9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意见进行位置等调整和修改,设计费不调整不增加。9.2.10承包人负责承担设计报审报批会议的会务费和专家评审费,各阶段评审会,评委所需的成果文件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参与施工过程的图纸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例会等工作不另计费用。9.2.11承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9.2.1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1-5年内不允许参与南水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9.2.13因承包人责任,导致估算价与概算价相差20%(含)以上,扣减设计费的20%;或概算价与预算价相差15%(含)以上,扣减设计费的20%。第十条保密各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他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12.2承包人设计深度须达到国家和建设部有关《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编制深度;在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图纸时,设计单位必须提供各专业图纸会审意见。12.3在施工期间,承包人若未能在发包人和承包约定的时间内对工程洽商给予答复或完成变更设计,每延期1天,发包人将按设计合同价的0.1%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X12.4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导致基础部分的变更价款超过该部分工程施工中标价的10%,扣合同价的10%;导致整个工程的变更价款超过工程施工中标价(扣除预留金)的3%,另扣合同价的20%;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不公至予相应的处罚。12.5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12.6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本工程至保修期满为止。12.7承包人在服务过程中其企业资质、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发包人可以废除承包人的中标资格,并解除已签订的合同,由此所引起后果应当承包人承担。12.8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10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11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2承包人提供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需由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12.1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14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以下无正文)承包人名称:(盖章)发包人名称:(盖章)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南永镇城市管理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殷东燕地址:中山市东区伊电园D1栋四楼邮政编码:528400地址:南水镇浪白路68号电话:0760-23769588邮政编码:519050开户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财政国库支传真:0760-23769599付中心开户名称: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银行:珠海农商银行南水支行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石岐支行银行帐号:80020000016438006银行帐号:1380885190100005252022年上月20日签订日期:2022年月20日签订日期:2发包人名称:(盖章)承包人名称:(盖章)珠海市南永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广东鸿宇建筑与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殷东燕址:中山市东区伊电园D1栋四楼地址:南水镇浪白路68号地邮政编码:528400邮政编码:519050话:0760-23769588电开户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财政国库支真:0760-23769599传付中心开户名称: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开户银行:珠海农商银行南水支行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银行帐号:80020000016438006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石岐支行银行帐号:138088519010000525签订日期:2022年月20日2022年上月20日签订日期: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