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编制采购合同公告(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一、合同编号:ZHDX032-23LT
二、合同名称:白鹿原片区已报批居住用地“六大评估”编制项目
三、项目编号:ZHDX032-23LT
四、项目名称:白鹿原片区已报批居住用地“六大评估”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蓝田县蓝新路7号
联系方式:18706832965
供应商(乙方):西安星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154号
联系方式:150917778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930000
1(项)
¥920,000.00
¥920,000.00
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质量合格。
合同金额: 9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六大评估包1.pdf
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1月08日
规划设计服务合同项目名称:_白鹿原片区已报批居住用地“六大评估”编制项目项目建设地点:西安市蓝田县合同编号:甲方: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西安星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0日甲方: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西安星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白鹿原片区已报批居住用地“六大评估”编制项目设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22001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中标通知书。第二条委托项目内容及范围2.1项目名称:白鹿原片区已报批居住用地“六大评估”编制项目。2.2包号:包12.3项目地点:西安市蓝田县2.4委托内容及标准:评估编制服务,符合国家相关。第三条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3.1项目规划设计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盖单位公章)。3.2项目编制过程中乙方需要的项目资料。第四条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成果形式及提交时间要求4.1.成果内容:设计图册及咨询服务。11C14.2技术成果形式:设计图册一式贰份及成果电子文件刻盘一份。4.3提交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正式成果。第五条技术要求和设计质量5.1本项目规划设计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划行业设计规范、规定、规程、条例、标准等。5.2本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应符合行业及地方通用标准和惯例的要求。第六条成果认定6.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完成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6.2针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如因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原因等非因乙方过错原因而需要进一步修改的,甲方应当就修改要点及修改要求明确告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意见之日起十日内就甲方的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并完成工作成果;如因乙方原因而需要进一步修改的,乙方应无条件无偿予以修改,同时不得延误工期。6.3成果送审由乙方协助甲乙方进行,若未通过审核,乙方负责无条件无偿予以修改,直至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第七条甲方责任7.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根据乙方提供的所需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交本合同第三条所有设计基础资料,甲方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全面性、合法性负责。7.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内容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第八条乙方责任8.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进行设计工作并提交规划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8.22乙方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无条件无偿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九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9.1合同费用9.1.1依据中标通知书,该设计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玖拾贰万元整¥920000.00元元,含税价。9.1.2本合同所述各阶段成果提交后,若因非乙方过错而造成该阶段成果修改的,其费用由双方协商后另计。9.2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40%;提交正式成果之后付合同费用的60%。9.3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项目费用等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3同义务。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乙方已付的首付款;已开始工作的,根据乙方已进行的该阶段工作量据实进行结算支付。10.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重大修改,或因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而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除非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或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应按本合同6.2条约定执行。10.3因乙方责任造成工作重大返工或重做的,乙方应无条件无偿予以返工或重做,同时不得延误工期。10.4合同生效后,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退回所有已收款项并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甲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附则12.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双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12.2本合同所述“日”均为工作日。12.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监管部门备案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12.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名称: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乙方单位名称:西安星宇工程咨询有限局公司(盖章)(盖章)G1C103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29-85242075开户行: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大差市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032088629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住用地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