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帮扶设备采购合同公告(赤壁市人民医院2024)
赤壁市人民医院国家标准化肝胆肿瘤诊疗中心医疗帮扶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PS2023002506-01
二、合同名称:购买合同
三、项目编号:CBZX-202310ZC-244
四、项目名称:国家标准化肝胆肿瘤诊疗中心医疗帮扶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赤壁市人民医院
2、地址:赤壁市人民医院
3、联系方式:07155369122
4、供应商(乙方):国药控(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
6、联系方式:021-381012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精准肝胆外科手术指导系统、进准肝胆肿瘤科研大数据平台、高清3D腹腔镜、4K荧光腹腔镜、电子胆道镜、电子十二指肠镜、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超声吸引手术系统、C型臂X射线系统、国家级远程专家诊疗系统等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套
4、主要标的单价:2556000元
5、合同金额:255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8月20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81-2023-0083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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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合同(1).pdf
GKZL-FL-P-DT-202307-V2购买合同合同编号:PS2023002506-0120-12-26签约日期客户编号:CMFL00045742合同签约方合同签约方买方: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买方: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修昌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上海鲁能国际中心C座23F、25F联系人:业务部联系电话:021-38101288卖方:中仪英斯泰克进出口有限公司卖方:中仪英斯泰克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永安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理工科技大厦四层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5号英斯泰克大厦6层联系人:张海林联系电话:010-65202499电子邮箱:zhanghailin@cnit.gt.cn最终用户:赤壁市人民医院最终用户:赤壁市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彭少华住所地: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联系地址: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联系人:黄丽联系电话:0715-5369018/13872187964电子邮箱:511687134@qq.com微信号:138721879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购买合同》(以下称“本合同”)。本合同由交易条款(含附表,下同)、一般条款及附件构成,交易条款与一般条款不一致的以交易条款为准。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包括交易条款、一般条款及相关附件在内的全部内容,一旦签署本合同即视为签约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接受其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购买合同》(以下称“本合同”)。本合同由交易条款(含附表,下同)、一般条款及附件构成,交易条款与一般条款不一致的以交易条款为准。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包括交易条款、一般条款及相关附件在内的全部内容,一旦签署本合同即视为签约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接受其约束。交易条款设备(租赁物)详见附表《设备清单》融资租赁合同由买方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编号:PL2023002506-01,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设备购买总价人民币:【25,560,0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伍拾陆万元整】。价款支付详见附表《购买价款支付表》交付验收期限卖方和最终用户最退应于买方首次自行支付购买价款之日(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的,按银行凭证记载的买方汇款日期确定;通过票据方式支付的,按票据记载的出票日期/背书日期确定)起6个月内完成设备的交付和验收。买方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91310000329541574W;开户行及账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630930305;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集中辅助区三层318室;电话:021-38101288。除本合同另有不同约定外,卖方应当最迟在收到买方首次自行支付的设备购买价款后6个月内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9商务部GKZL-FL-P-DT-202307-V2买方支付设备购买价款之日为款项汇出日。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的,按银行凭证记载的买方汇款日期确定;通过票据方式支付的,按票据记载的出票日期/背书日期确定。买方支付完毕全部购买价款后即完成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若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为第三方账户的,买方的支付仍应视为向卖方履行支付义务,卖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均由卖方与第三方自行协商处理,该支付安排不影响买方依本合同约定享有设备完整、独立的所有权。特别约定/附表1:《购买价款支付表》第一笔设备购买价款:人民币【5,112,000.00】元(大写【伍佰壹拾壹万贰仟元整】选择如下第1种支付方式:1.直接支付:买方应当在支付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设备购买价款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至卖方。2.冲抵支付:卖方确认,最终用户已就设备购买事宜向卖方支付了人民币【0.00】元。三方一致同意,该笔款项视为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卖方支付了同等金额的设备购买价款,同时冲抵最终用户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买方的同等金额首付款和/或租赁保证金。第一笔支付前提条件:1、买方收到最终用户出具的《付款通知书》;2、买方收到卖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3、买方收到卖方出具的《发货确认书》;4、买方收到卖方出具的以买方为抬头的金额为人民币25,560,0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第二笔设备购买价款:人民币【20,448,000.00】元(大写【贰仟零肆拾肆万捌仟元整】选择如下第1种支付方式:1.直接支付:第一笔支付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买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设备购买价款通过银行电汇支付至卖方指定银行账户。2.冲抵支付:卖方确认,最终用户已就设备购买事宜向卖方支付了人民币【0.00】元。三方一致同意,该笔款项视为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卖方支付了同等金额的设备购买价款,同时冲抵最终用户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买方的同等金额首付款和/或租赁保证金。第二笔支付前提条件:1、买方收到最终用户出具的《付款通知书》;2、买方收到卖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S附表2: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数含税单价设备交付设备设格注册证号生产商/品牌交付时间量(RMB)地址置地址质保期2/9商务部GKZL-FL-P-DT-202307-V2精准肝胆外科手术指导系统(红云远程医疗协同及手术示教软件平台简称:远程医疗协同平台]V1.0.0)1,998,800,00北京红云融通技术有限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2肝胆肿瘤科研大数据管理平台(多中心科研大数据服务平台[简称:科研数据服务平台]V1.0)4,497,000.00北京红云融通技术有限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3高清3D腹腔镜系统(3D高清内巍镜摄像系统)TC302国械注进2016206194813,797,700.00卡尔史托斯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44K荧光腹腔镜系统(内巍镜荧光摄像系统)OPTO-CAM214K粤械注准201920601532,098,500.00广东欧谱曼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5电子胆道镜(电子胆道内镜)CHF-V2国械注进201730611531599,00.00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6电子十二指肠镜(图像处理装置)CV-290国械注进2017206067111,448,700.00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7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SC300ES国械注准202230106321598,900,00赛诺微医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8超声吸引手术系统(超声外科吸引系统)CUSAExce1-8国械注进2017301673211,98,600.00英特格拉生命科技(爱尔兰)有限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9C型臂X射线系统(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OECEliteCFDx国械注准2018306048113.797,600.00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10高压注射器A型:Honor-A1101粤械注准202120618711129,000.00深圳市乐宁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3/9商务部GKZL-FL-P-DT-202307-V211国家级远程专家诊疗中心(红云远程医疗协作平台简称:红云远程医疗平台]V1.0.0)2,997,800,00北京红云融通技术有限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12腹腔镜术中超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300国械注进2020306019612,198,100.00百科医疗有限公司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赤壁市河北大道260号,赤壁市人民医院180天内1年4/9商务部GKZL-FL-P-DT-202307-V2一般条款1.标的设备1.1本合同项下标的设备是买方根据承租人对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及卖方的完全自主选定,以融资租赁给最终用户使用为目的而向卖方购买的设备。1.2本合同项下标的设备的名称、种类、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商/品牌、价格等均由最终用户完全自主选定和直接与卖方商定,买方对此选定/商定的过程和结果未予任何干预(标的设备详见交易条款)。hir国2.购买价款与支付2.1买方应当按照交易条款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设备购买价款。除三方另有不同的约定外,设备购买价款已包含设备出厂价、增值税等各项交易税费、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安装调试检验费用、售后整机免费保修费用等,买方不承担本合同约定购买价款之外的其他费用。如买方逾期支付设备价款,卖1方有权要求买方清偿逾期欠款并支付以逾期欠款为基数按0.05%/日计至清偿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若最终用户发生租赁合同项下违约情形,无论支付前提条件是否已全部满足,买方有权暂停支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并有权视最终用户违约行为的纠正情况和买方权益得以救济的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支付。因暂停支付给卖方和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最终用户承担,买方不承担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责任。2.2最终用户就设备购买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货款等款项的,视为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卖方支付了同等金额的设备购买价款,并冲抵最终用户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买方同等金额的首付款、租赁保证金等款项,因该等款项发生任何争议或责任的,均由最终用户与卖方自行解决。3.设备运输与保险3.1卖方负责设备在交付地址交付之前的运输和保险,并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3.2卖方应在设备发货后1个工作日之内向买方及最终用户提供运输/提货单据或发货通知,单据或通知中应包含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装运日期、运输工具、运输/提货单据号等内容。3.3设备的包装应符合生产商包装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通用标准,无论采用何种包装标准,均应确保设备能被完好无损地运抵交付地址。设备的包装方式与规格可由最终用户与卖方另行协商确定。4.设备交付与所有权4.1设备由卖方直接向最终用户交付,设备交付给最终用户之日为“交付百”。卖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将设备运至交付地址。迟延交付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以迟延交付设备对应购买价款为基数按0.05%/日计至交付日止)。4.2最终用户应为设备交付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设备交付时应核对卖方交付的设备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商/品牌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及时完成设备的签收。如现场查验发现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于发现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和买方。4.3最终用户无正当理由迟延或拒绝受领设备,应当由最终用户直接向卖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4.4设备(包括本合同签署生效前已交由承运人运输在途的设备)毁损灭失及其他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最终用户承担,因最终用户的原因致使设备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或者最终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设备的,最终用户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买方不承担设备的任何风险。4.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设备的完整独立所有权(包括设备附带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权)自交付日或买方自行支付首笔设备价款日(以在先日为准)起转移给买方。4.6卖方承诺其交付的设备无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亦不存在可能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因卖方违反前述承诺、侵犯第三人民事权利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卖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若给买方及最终用户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7如设备属进口设备,卖方承诺其已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完毕进口审批、清关、缴纳进口税款A进口商检等全部进口手续,若因违反承诺给买方或最终用户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9商务部GKZL-FL-P-DT-202307-V25.设备安装调试及质量检验5.1卖方与最终用户应在交付验收期限内进行必要的安装、调试和质量检验,最终用户应于验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出具《租赁物验收证书》(内容格式详见附件),或在买方指定业务系统中完成验收操作,如发现设备的品质规格、技术性能等不符合约定的,应于发现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买方和卖方。5.2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售后维修保养及技术培训等本合同未约定的,可由最终用户与卖方自行协商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设备出厂销售所附安装调试说明、质量说明、售后a.服务说明等相关说明或承诺文件为准,但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6.直接履行和索赔6.1基于设备由最终用户依租赁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设备交付、质量保证、售后维修保养、技术培训等与设备占有使用相关的义务均由卖方直接向最终用户履行。6.2若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时间、地点交付设备、交付设备的名称、用种类、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等情况,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将其对卖方的索赔权转让给最终用户,由最终用户直接向卖方索赔,最终用户无条件认可并接受索赔权转让,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最终用户承担。6.3除买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或转让外,前述索赔权转让不得视为买方向最终用户授权或转让其依法享有的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6.4如最终用户与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设备交付或设备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安装调试等发生争议和索赔的,买方有权自行决定或应最终用户要求暂停支付设备价款直至买方收到最终用户确认争议得到解决或通知买方付款的书面文件之日,于此情况下无论争议或索赔的最终责任归属,买方均不承担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责任。7.特别解除7.1若卖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买方有权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要求卖方于收到解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并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以应退还价款金额为基数,按0.05%/日自买方实际支付购买价款之日起计至实际收到返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止):(1)迟延交付设备超过30日的;(2)交付设备不符合约定且在最终用户或买方通知改正之日起30日内未予完全纠正的。7.2若最终用户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买方有权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于收到解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设备或在设备运至交付地址后超过10日仍不接收设备的;(2)设备完成验收且购买价款全部支付完毕前,租赁合同因最终用户原因而依法被解除的;(3)设备完成验收且购买价款全部支付完毕前,其他因最终用户原因导致买方签订本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的。7.3因下列任一情形,卖方有权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1)买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购买价款超过30日,且经催告后仍拒不支付的;(2)最终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设备或在设备运至交付地址后超过10日仍不接收设备的。于此情形下卖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守约方不承担责任,且卖方应当于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7.4本合同因任何原因依法全部或部分解除的,如涉及设备的取回或返还,由卖方与最终用户自行协商解决,买方不承担责任。在买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最终用户或卖方的经济损失由最终用户和卖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互相承担相应责任,买方不承担责任。8不可抗力8.1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本合同的按约履行时,遇不可抗力方应及时通知另外两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5日内书面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的理由和相关的有权机关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同三方就合同的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进行协商,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三方一致同意,标的设备毁损灭失及其他风险仍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和转移,不受本条前述约定影响。9.先前交易6/9商务部GKZL-FL-P-DT-202307-V29.1卖方与最终用户充分知悉并确认其双方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就本合同项下标的设备买卖交易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协议、承诺、保证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时即行解除或失效,但在不损害或限制买方任何权利、不增加买方任何义务或责任的前提下,属于本合同约定可由卖方与最终用户自行协商的内容可继续履行。9.2如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标的设备已由卖方向最终用户交付的,亦视为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设备交付行为,标的设备所有权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即转移归属于买方所有。但本合同的签署并不当然视为该等在先交付行为已完全符合本合同的约定。10.反商业赔略10.1各方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赔赔的法律规定,清楚任何形式的赔赔和贪污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出租人举报电话:021-38101228,举报邮箱:jiandu@sinopharmholding-fl.com)。10.2除各方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的费用外,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账外费用。各方严格禁止经办人员及与本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息关系的其他相关人员的任何商业赔赔行为,反对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索要、收受、提供书面约定以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货币类、实物类、财产性权益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违反本条规定的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1.通知与送达11.1本合同项下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采取专人递交、邮寄或电子送达(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电子化途径)等方式送达至本合同载明的受通知方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微信号等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通讯账号)。专人递交的,递交当日即完成有效送达;邮寄送达的,除有相反证据证明外于投寄3日后视为完成有效送达;电子送达的,通知到达电子送达地址所在系统时即完成有效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最先到达的为准。11.2各方兹此声明,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通讯号码(通讯账号)即为其接收通知的准确、有效的送达地址。如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合同相对方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后未按约定及时告知,合同相对方按原送达地址送达通知的,仍视为有效送达,不利后果由受通知方自行承担。11.3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载明的各方通讯地址、通讯号码(通讯账号)即为其准确、有效的司法送达地址,各方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将诉讼材料、法律文书、在线庭审会议号、微法庭通知等诉讼文书和司法文件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至受送达人该司法送达地址。该司法送达地址适用于诉前调解、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各个诉讼阶段。如一方的司法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受诉法院和其他当事方变更后的地址。如因提供的司法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未及时告知受诉法院和其他当事方变更后的地址,或受送达人/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导致受送达人未能收到诉讼文书或司法文件的,不利后果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送达地址所在系统时视为完成有效送达。11.4本条约定内容为本合同各方均明确同意的特别条款,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不论本合同其他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本条约定内容均为有效。12.争议解决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均应提交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全部诉讼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同时违约责任方还应承担或赔偿守约方为索赔或实现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用、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及其他费用开支。12.2各方一致同意,如租赁合同约定的诉讼管辖地发生变更,导致本合同诉讼管辖地与租赁合同诉讼管辖7/9商务部GKZL-FL-P-DT-202307-V2地不一致的,本合同诉讼管辖地自动变更为与租赁合同一致的诉讼管辖地。13.其他13.1各方确认,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已取得必要授权且完全符合各自应遵守的法律、内部章程或对其具有约束力的其他文件的规定。13.2卖方与最终用户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针对设备的包装、安装调试、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售后维修保养及技术培训等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自行协商并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不得损害买方任何权利或增加买方任何义务或责任,亦不得与本合同约定存在冲突或矛盾,该等补充协议违反本条约定的任何部分对买方均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该等补充协议签署后应将副本一份交买方留存。13.3本合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签署,经买方、卖方及最终用户签署且租赁合同生效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以手写签名或盖章方式签署纸质合同的,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一份,最终用户执一份,各份均具有行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同意,本合同及其相关协议、文件均可采取电子签名方式签署,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文件具有与手写签名和盖章签署的纸质文件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合同签约方在此声明:其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包括交易条款、一般条款及相关附件在内的本合同全部内容,签订本合同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意接受本合同约束。卖方及最终用户在此特别声明:订本合同之前,卖方及最终用户已充分注意到签署本合同之具的:确认并同意包括设备交易信息、卖方与最终用户之间直接履行和索赔盒同解除条件通知与送达条款,净议解决条款等在内的本合同舍部条款和条件(特别是字体加粗条款),愿意遵照本合属全面适当展行其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a正TsA买方(盖章):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9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p11Z卖方(盖章):中仪英斯泰克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RR0270425C最终用户(盖章):赤壁市人民医院金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家18/9商务部GKZL-FL-P-DT-202307-V2附件一:租赁物验收证书(格式)租赁物验收证书(格式)(编号:)致:《融资租赁合同》编号:《融资租赁合同》编号:《融资租赁合同》编号:《融资租赁合同》编号:《融资租赁合同》编号:《融资租赁合同》编号:序号租赁物名称型号数量供应商序列号承租人确认以下事项1.承租人已确认上表中所列明的租赁物属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物,清单中的租赁物已运抵约定的地点并查收完毕;2.承租人对上表清单中的租赁物已进行检验(详细配置清单见编号为的),安装调试后运行情况良好,符合使用要求,租赁物的质量性能及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承租人的要求,承租人完全接受上述租赁物;3承租人确认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4.本验收证书若以电子签名形式签署,亦具有与手写签名/盖章签署的纸质文件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承租人:(盖章)验收日期:年月日验收地点:9/9商务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帮扶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