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4)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烈士中路南延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烈士中路南延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4560873862210081836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凯恩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烈士中路南延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4406064560873862210081836
合同总金额:
¥57,392.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1月28日
服务内容:
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出具报告。
合同附件
944b66905f85b653591d8d9204502639_f9aa01722dbbb1a5a931793ecd600ca3_8.pdf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024年01月09日
合同编号: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烈士中路南延线工程甲方(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乙方(受托人):广东凯恩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乙方(受托人):广东凯恩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烈士中路南延线工程2.服务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3.技术标准: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所在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4.其他技术要求:HJ/T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二、合同期限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项目有关资料后45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全部咨询服务成果文件。2.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期限延误或服务暂停的,乙方应在该情形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合同期限可相应顺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及工作量,甲方不予承担及支付。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期限延误的,合同期限不予顺延,乙方应继续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承担相应逾期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暂停的,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复工通知后10日内仍未复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无需支付服务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三、合同价款1.本项目服务费为¥57392(大写:人民币伍万柒仟叁佰玖拾贰元整),收费标准为《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环监协[2018]18号)环境监测收费标准,计算方式如下:《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2.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技术咨询服务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除该金额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四、付款方式—1—1.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30%的费用,即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壹拾柒元零陆角(小写:¥17217.6元);甲方收到初审环评技术报告后,支付50%服务费用,即人民币贰万捌仟陆佰玖拾陆元(小写:¥28696元);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全部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技术服务费用,即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柒拾捌元零肆角(小写:¥11478.4元)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履行支付义务。3.乙方对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表示理解,因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若因审计流程或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合理延迟而导致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履约行为实施监督,并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予以验收。(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有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4)甲方应协助外部关系协调,为乙方履行项目服务提供相应便利。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保证具备与本合同服务内容相关的资质资格;应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结合甲方提供的项目有关资料和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2)乙方项目负责人:梁志谦,资质:06354443505440622。乙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每次扣减合同价款的5%,累计出现2次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应交付的服务成果文件: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烈士中路南延线工程环评价报告表,交付时间:收到甲方提供的项目有关资料后45日历天内。(4)乙方的服务成果文件应交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同意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2—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修改要求后7日内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甲方审查。服务成果文件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乙方应在甲方审查同意后5日内协助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服务成果文件,乙方应在收到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机构审查修改意见后7日内完成对成果文件的修改。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服务成果文件进行审查的,乙方有义务按照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或纪要对服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修改应在7日内完成。(5)服务成果文件通过上述条款约定的审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文件、格式及份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烈士中路南延线工程环评价报告表,一式一份。(6)乙方应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所导致的任何甲方、乙方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7)乙方对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转让或泄露,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及其他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应对甲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六、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提交的服务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具备完整知识产权或拥有合法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侵权纠纷。对因乙方原因发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而引起的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2.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七、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如乙方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酬金;如乙方尚未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3.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如乙方已实际开展工作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关服务费。4.乙方因自身的原因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文件或逾期完成服务成果文件修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在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5.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的,乙方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免收服务费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6.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文件如经2次修改后仍不能通过审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7.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因此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八、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通报,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并经对方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其他约定1.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印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双方: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乙方:广东凯恩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中心—4—(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名:广东凯恩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经办人:,账号:801101001277140670开户行:广东顺德农商银行兴顺支行—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