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阿合奇县水利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阿合奇县水利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合奇县水利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71101000009203863
五、合同编号:11N01048739320234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测绘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178000
17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合奇县水利局
联系人:马兰英
联系电话:18199701119
传真:/
地址:阿合奇县友谊路佳郎奇行政服务中心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迁改工程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合同(1).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迁改工程勘测定界委托方(甲方):阿合奇县农村供水总站受托方(乙方):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月2日签订地点:新疆克州阿合奇县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阿合奇县农村供水总站联系人:马兰英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阿合奇镇佳朗奇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908-5621235受托方(乙方):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宋远库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街169号日月星光花园日光小区2号楼7单元1302电话:18160679795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迁改工程勘测定界,并支付技术服务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一)服务内容(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其他有关标准和要求,根据实际规划用地范围界线,符合用地报批手续。(2)根据色帕巴依乡、库兰萨日克乡、良种场供水系统并网改造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水厂及约38公里管线)确定的用地界线,在测区布设图根控制点。(3)编制《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源地迁改工程勘测定界报告》。(二)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地籍测绘规范》CH5002-1994国标2《地籍图式》CH5003-1994国标3《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国标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国标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国标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一)甲方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交该项目有关资料,若未提供,工期按合同签订日期至甲方提供资料之间的期限顺延。(2)提供工作条件: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协调解决在工作中与业主相关的问题,为乙方正常调查、施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二)乙方在甲方提供给乙方全部所需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项目提供勘测定界报告、矢量文件,成果需要满足建设用地报批相关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协助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二)履行地点:新疆克州阿合奇县。(三)履行方式:提交《阿合奇县农村饮用水源地迁改工程勘测定界报告》成果,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第四条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一)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88400元整(大写:捌万捌仟肆佰元整)。此技术服务费用包括专家评审费及其它所有费用,乙方不得提出其它费用诉求及索赔。(二)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乙方向甲方提交通过审查后的成果图件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由乙方提供发票等财务凭据及办理手续)。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乙方在开展工作前,甲方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保证能正常开展工作。(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国家的相关技术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工作。(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合格的各项成果资料。(4)合同约定期限内,勘测定界状况发生实际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重新进行测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承担未按时支付费用的违约金及其它有关的责任。(二)乙方责任(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不履行合同,经乙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时,乙方有权停止工作。(2)乙方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2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入场工作。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开展测量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乙方对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内容负有保密义务。(4)乙方应保证项目的测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第六条违约责任(一)合同签订后,甲方因该项目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如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有权请求终止合同。(二)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三)乙方逾期提交测绘成果超过7天(不超过15天),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总额的0.2%计算;逾期提交测绘成果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损失费1万元。(四)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在7日内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逾期提交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成果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损失费1万元。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五)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保密义务(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围绕项目工作甲乙双方互相提交的所有技术资料。(二)涉密人员范围:接触并持有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有关人员。(三)保密期限:项目完成后终止。(四)泄密责任:不得向除甲方和乙方及上级审查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密。因泄密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泄密方承担,并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阿合奇县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发生不可抗力。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并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二)乙方所承担的项目在现场工作期间的安全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三)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情形。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阿合奇县农村供水总站乙方: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盖章),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章宏伟法人联系方式:,法人联系方式:13899995680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马兰英,联系人:宋远库联系人电话:18199701119联系人电话:18160679795传真:0908-5621235,传真:0991-8888967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11653023010487393Q916501026666519348开户行:,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前进支行帐号:,帐号:0000020000110062763895银行号:,银行号:313881000674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街169号日月星光花园日县阿合奇镇佳朗奇公共服光小区2号楼7单元1302务中心电话:0908-5621235,电话:18160679795签订日期:2024年1月2日签订日期:2022年7月12日甲方:阿合奇县农村供水总站乙方: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盖章)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章宏伟法人联系方式:法人联系方式:13899995680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马兰英联系人:宋远库联系人电话:18199701119联系人电话:18160679795传真:0908-5621235传真:0991-8888967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11653023010487393Q916501026666519348开户行: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前进支行帐号:帐号:0000020000110062763895银行号:银行号:313881000674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街169号日月星光花园日县阿合奇镇佳朗奇公共服光小区2号楼7单元1302务中心电话:0908-5621235电话:18160679795签订日期:2024年1月2日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阿合奇县2024年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勘测定界委托方(甲方):阿合奇县农村供水总站受托方(乙方):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月2日签订地点:新疆克州阿合奇县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阿合奇县农村供水总站联系人:马兰英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阿合奇镇佳朗奇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908-5621235受托方(乙方):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宋远库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街169号日月星光花园日光小区2号楼7单元1302电话:18160679795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阿合奇县2024年区供水保程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并支付技术服务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一)服务内容(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其他有关标准和要求,根据实际规划用地范围界线,符合用地报批手续。(2)根据阿合奇县2024年牧区供水保障工程(主要内容:约蓄水池35个,位于山区,地形复杂)确定的用地界线,在测区布设图根控制点。(3)编制《阿合奇县2024年牧区供水保障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二)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地籍测绘规范》CH5002-1994国标2《地籍图式》CH5003-1994国标3《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国标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国标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国标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一)甲方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2)提供技术资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交该项目有关资料,若未提供,工期按合同签订日期至甲方提供资料之间的期限顺延。(2)提供工作条件: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协调解决在工作中与业主相关的问题,为乙方正常调查、施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二)乙方在甲方提供给乙方全部所需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项目提供勘测定界报告、矢量文件,成果需要满足建设用地报批相关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协助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二)履行地点:新疆克州阿合奇县。(三)履行方式:提交《阿合奇县2024年牧区供水保障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报告》成果,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第四条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一)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89600元整(大写:捌万玖仟陆佰元整)。此技术服务费用包括专家评审费及其它所有费用,乙方不得提出其它费用诉求及索赔。(二)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乙方向甲方提交通过审查后的成果图件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由乙方提供发票等财务凭据及办理手续)。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乙方在开展工作前,甲方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保证能正常开展工作。(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国家的相关技术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工作。(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合格的各项成果资料。(4)合同约定期限内,勘测定界状况发生实际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重新进行测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承担未按时支付费用的违约金及其它有关的责任。(二)乙方责任(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不履行合同,经乙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时,乙方有权停止工作。(2)乙方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2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入场工作。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开展测量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乙方对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内容负有保密义务。(4)乙方应保证项目的测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第六条违约责任(一)合同签订后,甲方因该项目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如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有权请求终止合同。(二)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三)乙方逾期提交测绘成果超过7天(不超过15天),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总额的0.2%计算;逾期提交测绘成果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损失费1万元。(四)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在7日内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逾期提交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成果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损失费1万元。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五)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保密义务(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围绕项目工作甲乙双方互相提交的所有技术资料。(二)涉密人员范围:接触并持有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有关人员。(三)保密期限:项目完成后终止。(四)泄密责任:不得向除甲方和乙方及上级审查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密。因泄密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泄密方承担,并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阿合奇县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发生不可抗力。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并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二)乙方所承担的项目在现场工作期间的安全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三)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情形。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阿合奇县农村供水总站乙方: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盖章),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章宏伟法人联系方式:,法人联系方式:13899995680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马兰英,联系人:宋远库联系人电话:18199701119联系人电话:18160679795传真:0908-5621235,传真:0991-8888967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11653023010487393Q916501026666519348开户行:,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前进支行帐号:,帐号:0000020000110062763895银行号:,银行号:313881000674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街169号日月星光花园日县阿合奇镇佳朗奇公共服光小区2号楼7单元1302务中心电话:0908-5621235,电话:18160679795签订日期:2024年1月2日签订日期:2022年7月12日甲方:阿合奇县农村供水总站乙方: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盖章)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章宏伟法人联系方式:法人联系方式:13899995680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马兰英联系人:宋远库联系人电话:18199701119联系人电话:18160679795传真:0908-5621235传真:0991-8888967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11653023010487393Q916501026666519348开户行: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前进支行帐号:帐号:0000020000110062763895银行号:银行号:313881000674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三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街169号日月星光花园日县阿合奇镇佳朗奇公共服光小区2号楼7单元1302务中心电话:0908-5621235电话:18160679795签订日期:2024年1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