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4)



【初始合同】2024年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DL2023002459-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2024年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3002459
四、项目名称:2024年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联系方式:18998919411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 35 号建筑设计院 201
联系方式:136672243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交通科技设施运维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和监测管理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50000.00
合同金额:305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8日 履约地点:深圳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1.SZDL20230024592024年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签字盖章合同扫描).pdf

合同编号:SZDL20230024592024年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乙方:深圳市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深圳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订:甲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乙方:深圳市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35号建筑设计院201第一条【订约依据】甲方为保证2024年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项目(SZDL2023002459)顺利、有效进行,经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中,确定由乙方中标并实施。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合同标的】全市交通科技设施面广、量大,为了提高全市交通科技设施日常维护管养质量,委托专业服务团队协助警务人员跟踪故障的响应和修复情况,通过采用专业的配套服务体系和技术手段,完善运维服务监管体系,提高运维服务水平,为交通科技设施运维业务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监测管理服务。服务地点:甲方在深圳的指定办公场所。第三条【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款:¥30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零伍万元整)。2.合同期限:2024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8日3.服务期限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甲方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延长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优质服务合同的供应商可实行续期奖励机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执行。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技术要求】(一)服务目标通过运维管理服务团队,协助警务人员加强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维护服务要求开展运维管理工作,重点考核维护项目运维工作的响应时效及故障处置能力,监督维护工作闭环落实情况。同时,配合做好交警设备管理平台数据维护工作。(二)项目服务要求交通科技设施运维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协助甲方开展日常运维监管服务、平台数据管理服务、硬件设备技术支持服务。1.日常运维监管服务要求运维团队应通过7×24小时的人工运维服务,接报交通科技设施的故障并通知派发、登记跟踪、校验修复、处置考核,形成故障发现、响应、处置、修复、考核的全闭环管理。(1)故障通知派发:日常监管服务作为协助甲方受理交通科技设施故障的统一窗口,在5分钟内通过专用渠道及时有效地通知派发给各辖区内的交通科技设施管养单位。(2)故障登记跟踪:系统或手工登记已经通知派发的故障,实时记录故障处理进度,根据甲方要求收集故障相关信息。(3)故障校验修复:对各交通科技设施管养单位反馈处置完毕的设备故障进行后台校验,核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恢复。(4)故障处置考核:对故障的处置效果按照各交通科技设施管养单位维护合同及《深圳市交通监控设施维护监管体系工作方案》进行考核,配合甲方落实相关工作,持续督促各交通科技设施管养单位提高运维服务质量。(5)运维管理服务报告:针对交通科技设施故障情况,收集汇总日常维护资料和数据,对维护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提供运维管理项目服务的月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6)例行抽检:配合甲方针对各交通科技设施管养单位的维护合同条款中的要求进行后台抽检。(7)应急保障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在重大节日如国庆、春节、特殊活动等专项保障等期间,应该编制运维管理服务的应急保障服务预案,以应对保障期间突发事件发生。应急保障时期运维管理服务人员应配合各交通科技设施管养单位提前对专项保障的相关科技设施进行相关巡检,保证其正常稳定运行。并要求提供1台应急保障车辆(本项目车辆只限制于本项目使用)。2.平台数据管理服务要求运维团队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交通科技设施资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协助警务人员完成交通科技设施数据录入、更新、修改、清理工作;协助甲方督促承建单位按照规范流程提交外建移交设备的相关资料,并及时按照甲方要求登记和录入设备信息;协助甲方对新接入的交通科技设施数据及时核实录入,发现可能出现的缺漏或错误,并及时上报处置,以保证各类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硬件设备技术支持服务运维团队应协助甲方组织协调涉及交通科技设施技术性问题的调研分析及专项改善工作;协助甲方对交通科技设备进场资料的审核、验收及派发;协助甲方核实交通科技设施的漏洞情况及安全漏洞设备的修复、协助相关厂家开发相应的补丁程序等;协助甲方按照规范流程审核设备注册的相关资料;协助甲方申报交通科技设施应用创新等工作;解答甲方有关交通科技设施故障疑难问题的咨询。(三)项目团队人员要求1.人员配备要求乙方的运维管理服务团队应配置专职运维经理,带领运维团队协助民警监管交通科技设施运维的实施工作。要求运维管理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数量不少于1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2.人员岗位技能要求岗位名称岗位技能要求运维经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并5年以上运维管理服务经验和实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IT基础支撑规划和实施能力。具备良好沟通能力、综合素质及良好的文档编写及文字表达能力。承担整个运维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3值班组长,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3年以上IT运行维护服务方面经验,计算机及信息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机房环境、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络、视频安防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相关岗位的资格证认的优先,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和综合素质。熟练电脑基本操作、常用办公软件(Office等)的使用。运维综合值班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1年以上IT运行维护服务方面经验,计算机及信息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机房环境、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络、视频安防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相关岗位的资格证认的优先,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和综合素质。熟练电脑基本操作、常用办公软件(Office等)的使用。技术主管或平台组长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3年以上IT运行维护服务方面经验,计算机及信息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络、视频安防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相关岗位的资格证认的优先,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和综合素质。熟练电脑基本操作、常用办公软件(Office等)的使用。平台数据维护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2年以上IT运行维护服务方面经验,计算机及信息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络、视频安防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相关岗位的资格证认的优先,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和综合素质。熟练电脑基本操作、常用办公软件(Office等)的使用。设备技术支持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2年以上设备硬件技术服务方面经验,计算机及信息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监控设备、网络、视频安防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相关岗位的资格认证的优先,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和综合素质。熟练电脑基本操作、常用办公软件(Office等)的使用。3.人员工作要求(1)运维经理工作要求负责统筹运维管理服务项目总体工作,建立运维管理服务项目的工作管理体系,如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等;负责统筹运维团队的人事、保密安全、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运维团队对交通科技设施维护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提供相应报告;负责统筹团队成员的合理排班,保证7*24小时在甲方指定处值班;协助甲方优化交通科技设施维护考核办法;协调公司内外的可利用资源,保障运维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2)团队成员工作要求团队成员应保证7*24小时通讯畅通,服从运维经理的工作岗位安排,遵守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好所在的办公环境及内务秩序。按照甲方要求,统一着装4工作马甲、工作证等,进入营区须穿戴得体、整洁。工作与生活的管理须参照深圳市交警部门辅警管理的相关要求(3)团队成员更换要求团队人员必须全部到位,一般情况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如需更换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情况下才能更换;如果维护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之一的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运维团队成员,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单位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更换,接替人员也必须经过面试、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始试用,如果有两次以上的试用不合适,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以公司名义正式提交整改报告。(四)安全及保密要求1.安全要求甲方提供服务方常驻人员的工作场所,该场所要求提供上公安网专线,以便更好地满足甲方对服务响应时间的要求。甲方需提供公安网专用电脑,乙方禁止在公安网电脑上使用非专用U盘和连接手机充电,避免产生“一机两用”事故。2.保密要求要求乙方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同时要求乙方的运维管理项目团队成员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安全保密的内容、细则和违反协议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要求乙方的运维管理团队经常性举行安全保密意识培训,经常注意运维管理团队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五)其他要求(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必须按照合同相关要求组建运维管理团队并入驻约定的场所,开展相应的运维工作。(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3)乙方须保证运维管理服务的相关文档的完整性,并及时做好备份文档给予甲方。(4)乙方须接受合同内有关运维管理服务工作违规处罚规定的条款,同意并满足其维护服务工作标准的要求。(5)乙方在运维管理服务期结束后一周内配合甲方与下一年度中标人进行交接,确保运维管理服务工作平稳过渡。(7)乙方参照《深圳市公安局信息化运维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运维服务质量评价,配合甲方落实好相关工作。(8)办公室及网络环境、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由甲方提供,日常办公消耗品由乙方自行提供。第八条【违约罚则】为督促乙方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特制定违反服务要求的处罚条款。凡违反服务要求的,从服务费中进行罚款。具体如下:1.违反服务人员要求(1)乙方在中标签订合同后,7天内未向甲方按投标团队成员名单及人数(含项目负责人)安排人员提供驻场服务的,予以扣款10000元。对超出7天的,按每人每天扣款2000元。如甲方提出更换团队人员,乙方7天内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的,每超期一天扣款2000元。(2)在甲方召开关于系统平台服务及相关服务内容的会议,乙方在会前接到通知,但无故不到,且未事先说明时,予以扣款。对未到者,每人次扣除200元。(3)乙方必须在实施服务任务时起,按照服务任务的要求安排足够的服务人员,如未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扣除500元。(4)乙方驻点工作不规范等类别,每发现一次扣除500元。2.违反设备维护派发工作要求(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未进行派发故障的情况,没按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00元。(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维护单位超时修复、未及时处理的情况未出具考核建议的,没按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00元。3.违反平台数据维护及统计报表要求及违反服务时间要求(1)乙方在服务期间,未按要求的对设备平台的数据新增、更新、完善、删除、纠正等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款1000元;发现一次数据新增、更改错误的,扣款1000元;发现一次删除不请示甲方的,扣款1000元。6(2)乙方在服务期间,接报服务任务后,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及时服务的,予以扣款1000元。(3)乙方在服务期间,乙方未能及时提交甲方需要的交通科技设施数据清单的,每超期一天扣款1000元。4.违反服务报告要求(1)乙方在服务期间,未能按报告要求提交相应服务报告的,予以扣款1000元。(2)所有服务报告应保证内容完整,周报(周故障次数、原因分类统计、维护次数、超时限次数。同时提供故障清单(附件),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每发现一次不按要求的周报,扣款500元;月报(月故障次数、原因分类统计、维护次数、超时限次数。同时提供故障清单(附件),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每发现一次不按要求的月报,扣款5000元(3)所有服务报告应保证真实,不允许有虚假内容。如发现服务报告存在虚假内容,应认定为未进行相应的服务工作,并应进行处罚性扣款30000元。每次发现报告中存在虚假内容,扣款50000元。第九条【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60%的总中标金额款项,即¥18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元整),作为乙方提供服务的预付款。2.每月根据项目具体进度情况,支付进度款;服务期满前,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即¥2,7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肆万伍仟元整)。3.服务期满且服务内容履约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结合实际工作量和服务考核结果,出具最终竣工结算报告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4.履约保证金签订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由保证人(银行、保险公司)出具。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截止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向甲方提出解除履约担保手续,甲方应在担保有效期后七日内办理解除履约担保手续。如中标人在履行本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时,在履约担保书的有效期内,甲方应书面通知中标方,说明导致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保证人提出索赔文件,保证人应无条件就担保金额向采购单位支付索赔款项,无须征得中标人的同意。5.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深圳市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东湖支行银行账户:44250100003800000204乙方保证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如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乙方无法收到货款或迟延收到货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如乙方账户信息需要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不利后果。6.如因乙方未按约开具发票,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超期、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可控原因造成甲方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要求甲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第十条【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152,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合同金额5%)。(2)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由银行出具保函。(3)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在履约担保书的有效期内,甲方应书面通乙方,说明导致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保证人提出索赔文件,保证人应无条件就担保金额向甲方支付索赔款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因乙方原因而未能达到本项目验收标准或验收不通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历天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8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组成部份,合同附件包括以下各项: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冲突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第十四条【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3.本合同的终止、撤销、无效不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第十五条【引用条款】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均按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要求执行(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冲突的,以招标文件为准)。甲方将按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指标要求乙方的工作,并以之作为评估乙方履约效果的依据。第十六条【合同效力】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9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送市采购中心备案,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形成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签约栏签约栏项目名称:2024年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金额:¥3050,00.00元项目名称:2024年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金额:¥3050,00.00元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经办人签名:授权代表签名:/日期:2024年手01月09日经办人签名:授权代表签名:日期:7024年61月09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科技运维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