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合同公告(海东市平安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QHKS-2023-242-02
二、合同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青海开盛竞磋(货物)2023-242
四、项目名称:大地新芽母婴健康行动项目医疗器械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东市平安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南环大道163号
联系方式:0972-8612505
供应商(乙方):国药器械青海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昆仑东路148号1号楼148-56号
联系方式:0971-63007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具体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267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具体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9日
附件信息:
合同02.doc2.6 M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大地新芽母婴健康行动项目医疗器械采购采购项目名称:青海开盛竞碳(货物)2023-242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编号:QHKS-2023-242-02壹佰贰拾陆万柒仟捌佰元整(¥1267800)合同金额(人民币):海东市平安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盖章)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国药器械青海有限公司(盖章)009481采购日期:2023年12月8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海东市平安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国药器械青海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12月8日(大地新芽母婴健康行动项目医疗器械采购)(青海开盛竞碳(货物)2023-242)的碳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标的及金额;2.合同通用条款;3.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单价(元)合计(元)质保期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迈瑞DC-85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套1267800.1267800.00元00元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柒仟捌佰元整)¥1267800.00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2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三、交货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地点:海东市平安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碳商文件、碳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碳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乙方安装调试试运行,由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全额相对应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申报办理资金拨付审批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即人民币_120441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零肆仟肆佰壹拾元整。32、设备验收合格后满壹年,乙方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设备尾款即人民币:63390.00元,大写:陆万叁任叁佰玖拾元整)。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尾款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相关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碳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4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情况亦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第5条。九、其他约定:无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_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捌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如有遗失概不负责。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5妇乡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国药器械青海有限公司49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联系电话:账号:631899991010003087187联系电话:0971—6300715签约时间:2024年1月8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2024年6j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器械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