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项目采购合同公告(鹰潭市余江区城市管理局2024)
[JXXMYJ2023-04-C26323-1]鹰潭市余江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项目
鹰潭市余江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项目
一、合同编号:
余购2023F000869924
二、合同名称:
鹰潭市余江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项目
三、项目编号:
JXXMYJ2023-04-C26323-1
四、项目名称:
鹰潭市余江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鹰潭市余江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鹰潭市余江区建设西路余江大酒店东北侧约130米
联系方式:13870178810
供应商(乙方):鹰潭市同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鹰西大道1号海亮首府16栋01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180701911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鹰潭市余江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项目
余江城区
详见招标文件
特许经营协议期为15年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1.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1704788470753.jpg
1704788585414.jpg
1704788492761.jpg
1704788612230.jpg
1704787708775.jpg
1704788355248.jpg
1704788668188.jpg
1704788516505.jpg
1704788629226.jpg
1704788539384.jpg
鹰潭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初步协议)鹰潭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初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年月日在鹰潭市签订。协议双方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鹰潭市城市管理局(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吴岩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府前路7号联系电话:0701-7091678传真:1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书政府主体(甲方):鹰潭市城市管理局社会主体(乙方):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鹰潭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招标编号:JXXMYT2022-01-C09921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鹰潭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2.项目地点:鹰潭市月湖区老城区、信江新区,3.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分停车位改造以及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建设两大部分。(1)停车位改造本项目共改造停车泊位4700个,其中封闭式停车场28处,停车泊位900个路边泊车位改造约3800个,均采用高位视频方式,具备无人值守及ETC收费功能。2)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停车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是一种基于各级停车管理系统集中管控的平台,它是运用各种最新的技术手段:将GPS技术、GIS技术、智能终端技术、大型空间数据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集成为一体,通过无间隙覆盖的GPRSL2G/3G/4G/5GWIFI/自组网等无线网络将各级停车场停车系统采集的数据,实时统一的汇总至综合管理运营平台,经数据库的处理后,形成有效的、及时的和105.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由乙方组建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6鹰潭市人民政府同意授权乙方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并在项目特许经营权期内,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7.鹰潭市人民政府同意授权甲方与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8.项目公司成立之前,由乙方和甲方草签本协议,并代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项目公司成立后,经正式签署本协议,承继本协议下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的成立,不免除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责任和义务。9.乙方承诺保证项目公司无条件的签署和执行本协议为此双方就以下内容签订本协议:6.项目回报机制:建设费(70980700.00元)及项目前期咨询费用(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实施方案共计21万元)、前期测绘12万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3万元,均由社会资本方支付,二合作期限项目建设期:2022年4月一日至2023年4月1日。项目运营期:2023年4月2日至2037年4月2日委托(合作)期限:15年三产品或服务及其标准项目产品标准:国标及以上项目服务标准:完成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停车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的管养、更新与维护、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运营经济效益:四、项目移交:1、移交范围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项目公司应向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1)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a、本项目地块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b与项目设施使用相关的所有设备,包括该项目设施、设备、及文字资料等:C、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写、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包括以许可方式取得的);12成交通知书鹰潭市同赞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轩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鹰潭市余江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鹰潭市余江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XMYJ2023-04-C26323-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位量数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余购2023F000869924鹰潭市余江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项目项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鹰潭市同赞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1.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江西省轩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潭市余江区城市管理局日期:2023年11月15日日期:2023年11月15日鹰潭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初步协议)2022年3月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项目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协议于2022年3月20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协议在鹰潭市签订。十二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协议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人执2份,乙方执城市份政府主体社会主体(乙方)鹰潭市城市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字人:签字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日期:日期: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1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协议:本协议: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附件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项目:鹰潭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分停车位改造以及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建设两大部分(1)停车位改造本项目共改造停车泊位4700个,其中封闭式停车场28处,停车泊位900个:路边泊车位改造约3800个,均采用高位视频方式,具备无人值守及ETC收费功能,具体停车泊位建设数量根据实际状况和发展需求,再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做调整(2)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停车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是一种基于各级停车管理系统集中管控的平台,它是运用各种最新的技术手段:将GPS技术、GIS技术智能终端技术、大型空间数据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集成为一体通过无间隙覆盖的GPRS/2G/3G/4G/5G/WIFI/自组网等无线网络将各级停车场停车系统采集的数据,实时统一的汇总至综合管理运营平台,经数据库的处理后,形成有效的、及时的和全面的参考指导决策数据,实现对整个区域的停车状况进行指导,为政府、主管部门、经营单位提供停车远程监管、数据统计分析和展现、决策支(2)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档案、文秘档案、图书资料、文件和其它资料,以使项目能平稳、正常地运营。2、移交委员会(1)不迟于合作期结束前十二(包含十二个月)个月,项目实施机构应成立移交委员会,移交委员会负责人由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的机构委派。移交委员会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机构(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审计、财政、国资委、发改委、公安、自然资源局等单位(2移交委员会或其委托的专门机构有权对与移交有关的或可能影响移交的事宜进行监督,项目公司有义务为其提供一切方便,但移交委员会不应直接干预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3)移交委员会有权要求项目公司不迟于移交日前六(包含六个月)个月向移交委员会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a、全部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清单:b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目录及其概要;C、债权、债务资料:d、各类设施、设备的技术资料;e、完成移交所需的其他资料(4)移交委员会应不迟于移交日前六(包含六个月)个月确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和移交前维护的具体时间与内容。(5)在双方进行移交会谈时,项目公司应提交负责移交的代表名单,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应告知项目公司其负责接受移交的代表名单3、项目移交前的维护13持分析等信息;同时可面向公众提供多渠道交通即时讯息,即公众可通过智能手机、互联网、停车诱导牌、声讯电话等各种方式查询到所需停车信息,以便规划自己的出行;还可以与商家合作,提供广告推送、商家引流、优惠券发放等多种服务,改变以往智能停车场单单收停车费回收投资成本的模式,提供运营增值服务,增加运营收入。特许经营权: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独占性经营的权利。本协议所指特许经营权是指在鹰潭市中心城区内,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鹰潭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的独占性的经营权利项目特许期: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5年(含建设期壹年),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起计算。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本协议及附件:(2)融资文件:(3)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项目实施:指鹰潭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所包括的一切事宜项目实施机构:鹰潭市城市管理局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a)项目除土地外的房屋、构筑物等不动产:(b)主辅设备、备品、备件、工具等动产;(c)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