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客家特色系列文创产品采购合同公告(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4)



[GZKC2023-GZ-C009-1]赣州客家特色系列文创产品项目

赣州客家特色系列文创产品项目
一、合同编号:
赣市购2023F001020305
二、合同名称:
赣州客家特色系列文创产品合同
三、项目编号:
GZKC2023-GZ-C009-1
四、项目名称:
赣州客家特色系列文创产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本级
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大道12号
联系方式:18479811800
供应商(乙方):中山市西早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西路12号760文化创意园BM02
联系方式:139253210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赣州“世客会”客家特色系列文创产品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须在签订合同后25天内完成所有供货。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金额:5975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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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西路12号760文化创意园BM02电话:1392532106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水云轩支行账号:44001780382053004140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采购金额;(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3)乙方提供的产品在满足本合同及附件对于规格性能、品质等方面的要求。(4)同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陶瓷制品》(GB4806.4-2016)及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该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的规定。(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第六条保修事项赣州客家特色系列文创产品客家围屋快客杯成品,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对产品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有产品数量、质量问题或其他不符甲方要求的,需第一时间与乙方联系人反馈,如情况属实,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给予免费调换。成交通知书中山市西早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本级的委托,对赣州客家特色系列文创产品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ZKC2023-GZ-C009-1)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赣市购2023F001020305系列文创产赣州“世客会”客家特色品项目批其他陶瓷制品中山市西早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975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本级日期:2023年12月26日日期:2023年12月26日认乙方提交的设计后,乙方需提供该稿件的所有可修改源文件给甲方保管。6.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受损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所受全部损失的,泄密方还应按受损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天气、战争、地震、黑工、动乱或司法、政府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成果质量进行鉴定。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甲乙双方履约、诉讼、执行过程中的信函、法律文书指定接收地址。甲方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大道12号甲方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郑火燕18479811800乙方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西路12号760文化创意园BM02乙方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罩宇13925321067通讯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变更一方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因并更未及时通知或无正当理由拒收导致无法送达的,视为已送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中山市西早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电力之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294年1月9日日期:202年/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客家特色系列文创产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赣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