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车辆拖吊服务 道路清障拖吊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车辆拖吊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车辆拖吊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10 11:43:01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3-06149 预算金额:63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ZHZN2023-145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车辆拖吊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ZHZN2023-145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车辆拖吊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0号
联系方式:0756-8641713
供应商(乙方): 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拱北粤海东路1014号
联系方式:139233602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道路清障拖吊服务
1(项)
6,300,000.00
6,300,000.00

合同金额: 6,300,000.00元,大写金额:陆佰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08日
履约地点: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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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拖吊服务合同采购方: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2025年度车辆拖吊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3-06149、采购项目编号:ZHZN2023-145)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是指甲方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拖吊车及交通清障服务,包括:交通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故障车辆的拖吊,交通事故现场及故障车的清障,警保卫及重点路段的备勤清障服务等。第二条服务范围: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管辖范围内道路(高速公路大队管辖除外)第三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预算用完,以先到者为准,合同结束。第四条合同价款人民币陆佰叁拾万元整(¥6,300,000,00元)(费率报价97%),以实际工作量产生费用为准。第五条服务价格(一)拖吊违法车辆和事故车辆的各车型的拖吊单价(元/辆)按附件1执行。1(二)备勤清障服务的费用不分车型,按每台拯救车每参加1小时的备勤、清障(含常态化高峰期备勤、警保卫工作备勤、交通整治备勤、突发事件处置备勤等)单价为50元/小时/台。第六条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次月20日前结算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甲方根据该月的实际工作量及考核情况,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用,需待甲方经办理结算手续后付清全部合同款项。支付条件:1、合同;2、验收合格及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工作量清单及月考核表。第七条服务费用计费(一)事故车辆拖回大队或中队(需民警或辅警签名确认)才能按服务合同标准计算费用。由甲方按拖吊数量×拖吊单价×中标费率×考核支付率进行结算。(二)备勤服务计费1.备勤服务按小时计算,以拖车按甲方要求到达指定地点为开始时间,以收到甲方通知结束指令为止。具体以单价×经甲方审核确定的服务时间×中标费率×考核支付率进行核算。2.备勤期间由交警指派实施的拖吊车作业,以实际拖吊车辆数计算。(三)空驶车辆在取消指令发出前到达现场才能按合同拖吊类型最低标准计算费用(需民警或辅警在交接单上签名确认,需用水印相机按规范标准拍照),其他情况不算费用。2(四)特殊车辆拖吊服务费用需申请,可以一车一议。(五)事故车辆拖回大队或中队(需民警或辅警签名确认)才能按服务合同标准计算费用。(六)非备勤时间内发生移路边的服务按合同标准计算,备勤时间内且在备勤范围内的车辆移路边不算费用。(七)收费标准车辆吨数按车辆自身总质量计算(不包含货物重量)。(八)车辆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又拖又吊只能按一次吊车计算费用。(九)单独二轮事故车拖吊按30元计算;(十)对账明细单备勤和非备勤拖吊需区分清晰。(十一)由于选错作业车辆类型未进行服务的空驶不算费用。(十二)同一台事故车辆,在不连续的多次作业中,仅按一次作业计费。(十三)除合同中规定的拖吊车及清障作业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自行购置清障工作所需的各种设备,以及负责人工费用和各项开支。(十四)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内,乙方不得再向车主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除非车主主动要求指定服务地点的才能另外收费,在实施拖吊前乙方应主动告知车主相应的收费标准及金额。母(十五)本项目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量计算。第八条项目管理及考评处罚办法(一)项目管理要求1.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作业情况及台帐登记情况进行检查。2.乙方每月的服务费与当月的考核总评挂钩。甲方将对乙方清障3任务完成的质量情况进行考评并制作月度考评表;如发生违规事件的,甲方将扣减乙方月度考核分数,并按照月度考核总评分数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3.乙方如违反作业规范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或在考评处罚办法中连续2个月考核分数小于60分的,甲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二)考评办法1.甲方有权将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各种情况进行登记,建立诚信档案,制作月度考评表,按考评表分数扣减当月服务费用。2.考评表评分按百分制,每一个月为一个计分周期。3.乙方服务费支付比例和月度考核情况挂钩:(1)当月总评小于60分的,支付当月服务费的50%;但连续两个月总评小于60分的,甲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2)当月总评低于80分且高于或等于60分的,支付当月服务费的90%;(3)当月总评80分或80分以上的,按100%支付当月服务费;4.甲方每月制作月度考评总表,作为结算依据之一。(三)考评条款见附件2.第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服务期内,甲方可全天24小时随时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服务区域内提供交通违法车辆、事故救援、道路清障、交通警卫及重点路段的备勤及其他应急保障服务。(二)遇有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及其它工作需求,甲方有权统筹安排。4(三)甲方不承担乙方利用服务车辆从事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以外的活动所导致的后果。(四)按时支付服务费。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车辆数量要求1.车辆总数为10辆以上,其中: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2台(其中有吊臂1台)。2.以上车辆数量要求仅为乙方提供服务的最低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如清障作业需要车辆超出上述要求,乙方应当满足。(二)车辆状况要求1.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合法、完备的证照,不得提供报废、非法车辆参与清障作业,保证车况良好并配备足够、完好的交通清障辅助设备(包括枕木、警示筒、警示带等反光标志、拖车辅助轮、磅秤、千斤顶、具有夜间拍摄和摄录功能的相机等)及通讯工具。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含)以上车型还需增配消防器材、破拆工具等设备,以确保清障能力与通信畅通。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除交强险外,还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且保险理赔时限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持续有效。3.乙方须配合甲方涉案财物管理要求,并按甲方规定管理。4.服务期内,乙方投入的车辆必须在有效期内,对提供服务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年检等。5.到达现场清障作业的车辆必须能够承担并完成甲方指定的清障任务。6.实施拖(吊)车作业的每辆车辆,除驾驶员外,应配备不少于51名熟悉业务的作业人员,保证拖(吊)车的安全和效率。实施拖(吊)车作业的每辆车辆应配备以下设备:1)汽车移动器一套;2)汽车电瓶搭火线“过江龙”一套;3)便携式汽车充气设备一套。(三)清障作业的服务要求1.服务时间要求乙方提供全天24小时的各类清障作业。乙方接到甲方发出的清障指令起计,中型作业车10分钟内出发、重型作业车15分钟内出发提供服务,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具体为:7时至20时,城市中心区域25分钟、村庄偏做路段30分钟;20时至翌日7时,城市中心区域20分钟、村庄偏做路段30分钟)内赶到现场提供拖(吊)车服务)。清障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按规范流程操作,同时必须听从交警的指挥。2.现场作业要求(1)乙方应按照甲方制订的拖吊车作业规范实施作业,包括对被拖吊车辆的检查和清点、按要求填写拖车作业单,以及按规范流程进行作业等。(2)拖车作业人员应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3)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如因作业需要违反交通规则的,应经交警同意)及相关规定,规范作业,不影响交通。(4)乙方实施清障作业时,必须有交通警察在场并取得委托(拖车作业单应由在场民警签名确认)。(5)乙方作业时必须严格进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因作业而造成交通堵塞或损坏市政设施。3.被清拖车辆物品处理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及规范处置被拖吊车辆的随车物品。6未经甲方或当事人同意,乙方不得进入被拖吊车辆的车辆内部(包括驾驶乘坐仓以及车尾箱等)。4.拖吊进场的要求乙方应在暂扣车辆3小时内(以执勤民警强制措施填写的时间为准),将被拖吊车辆拖吊至甲方指定的停车场,并按规定与停车场做好交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于规定时间拖吊进场的报交警大队分控中心登记处理。因乙方违反拖吊车作业规范,导致车辆(含随车物品)进场时与扣留时登记的实际状态不符的,停车场可以拒绝接收车辆,由此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5.如现场民警要求将涉案货车拖移至称重点或治超点进行称重的,乙方应予以满足,并在完成称重后,再将车辆拖移至指定的停车场。6.乙方须对清障作业所拖吊车辆数据进行分类登记,并定期向甲方报备。7.服务期内乙方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等安全案件、劳资纠纷事件等,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8.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任何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9.乙方必须按规程进行作业,在拖(吊)移车过程保证中车辆的安全,若在拖(吊)移车过程中,被拖(吊)移车辆有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10.珠海大桥备勤点必须使用平板拖车,南屏大桥备勤点必须使用大拖。11.乙方在执行拖(吊)作业,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车7辆放置违法车辆停车场为完成一次工作任务,中途放入非专门停置违法车辆停车场的,不算完成本次工作任务。其他车辆以拖吊到采购方指定位置为完成一次工作任务。1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不得进行违规操作,不得超负荷施援;清障现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摆放安全设施、开启安全警示灯,工作人员要着反光衣、佩戴工作证件注意自身防护。13.乙方要及时对现场采取迅速有效的处置,对被拖(吊)移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向驾驶人了解车辆情况,并及时向甲方通报状况。14.乙方必须提前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清点出勤装备,保持车容整洁,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必要时另派车辆替代出勤,不得影响道路清障工作的正常运作。15.乙方在拖(吊)移车辆和物品时,必须确认车辆和物品的状况,并与执勤民警就车辆、物品的状况进行签字确认。乙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规范处置被拖(吊)车辆的随车物品。未经甲方或当事人同意,乙方不得进入被拖(吊)车辆的车辆内部(包括驾驶乘坐舱、乘坐室以及车尾箱等);不得擅自处置、使用被拖(吊)移车辆、物品,不得将车辆转移至非指定地点。16.乙方在拖(吊)移车辆期间,应当保证车辆及车内物品、设施安全、完好。期间造成损坏、丢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7.乙方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车辆拖(吊)、清障费用。如有违反,甲方具有无条件解除协议并保留法律追求的权利。18.承接任务期间,乙方车辆的燃料、日常维修、维护、检验及交通事故和营业运行中引发的经济等法律责任及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19.服务期间,出现商定情形以外雇用车辆的,在市场价格范围内,以双方协商结果确定费用标准。20.乙方出现迟到、早退、不按约定执行任务等违反协议情形的,采购方具有单方面扣减费用。21.备勤时间内车辆和人员必须按规范备勤,如有服务需在备勤点范围内,特殊情况下离开范围内的需通知其他车辆到备勤点备勤。22.每月定期一次业务沟通会议。23.事故摩托车、电单车按指令进行服务,非事故情况下做好电话沟通工作。第十一条其它约定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二条保密条款(一)保密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图表、文件等。(二)保密期限:在保密内容解除或公开之前均属于保密期限范围。(三)保密承诺:1.保证保密内容仅限于本项目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透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乙方的其他员工)或将其使用在其它项目中。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2.保证对保密内容予以保密,乙方参与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若泄9露本项目相关资料的,乙方承担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3.乙方保证对保密内容不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一切复制工作。4.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双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因本项目研究工作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信息。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未付款项部分计算,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扣罚标准因乙方出现迟到、早退、不按约定执行任务等违反协议情形的,经甲乙双方核实,扣除该次服务费用,并扣减当月考核分值。第十五争议的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解决。第十六条监督和管理(一)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对本合同内容做任何实质性变更。订立补充合同不得与原合同发生冲突。(二)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将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三)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第十七条附则10附件12024-2025年度交警支队车辆拖吊服务收费标准序号雇用(租赁)情形具体工作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1备勤清障工作日每天7个备勤岗点,每天5小时(7:00-9:00,16:00-19:00);节假日每天10个备勤点平均10个小时;周末7个备勤点平均8个小时;临时安保任务,平均每次6小时。50元/时/辆50元/时/辆2备勤清障工作日每天7个备勤岗点,每天5小时(7:00-9:00,16:00-19:00);节假日每天10个备勤点平均10个小时;周末7个备勤点平均8个小时;临时安保任务,平均每次6小时。50元/时/辆50元/时/辆3备勤清障工作日每天7个备勤岗点,每天5小时(7:00-9:00,16:00-19:00);节假日每天10个备勤点平均10个小时;周末7个备勤点平均8个小时;临时安保任务,平均每次6小时。50元/时/辆50元/时/辆拖车费(元/辆)吊车费(元/辆)二轮摩托车(电动车)3030三轮摩托车(电动车)1001007座以下(含7座)客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3007658座以上至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38012004日常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拖(吊)车车辆类型珠海市内不分路程远近珠海市内不分路程远近20座以上至39座(含39座)以下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4601530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535212515吨以上至35吨(含35吨)货61025501335吨以上货车8103400车、40英尺集装箱车遇大型(重型)车辆落水、落沟等特殊情况时,须大型起重机械配合开展拖吊作业,根据起重机车型及拖吊距离,参照市场调节价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另附后。备注:服务费用=收费单价×数量×中标费率97%。14附件2:月度考评总表序评分指标评分指标分值备注扣加分值1未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拖(吊)车及清障服务原则4个小时内1分/小时2未按照要求将违法车辆放置指定地点1分/次3操作程序违规操作1分/次3操作程序超负荷施援1分/次4操作程序清障现场作业时,未按规定摆放安全设施、开启安全警示灯,工作人员要着反光衣、佩戴工作证件操作程序1分/次5操作程序1分/次6清障工作失误在清障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或被当事人投诉至相关部门10分/次6清障工作失误被当事人起诉20分/次7清障工作失误被新闻媒体光清障工作失误30分/次8清障工作失误30分/次9提供拖(吊)车及清障服务时,到达现场超过规定时间的,按超时时长超时<20分钟,按0.5分/次扣分;20分钟≤超时<40分钟,按2分/次扣分注:1.“造成明显影响”是指:(1)造成中心城10超时的时长扣分【夜间(20时至翌日7时)超时的,在以上基础上加扣1分。】未造成明显影响超时<20分钟,按0.5分/次扣分;20分钟≤超时<40分钟,按2分/次扣分区主干道堵塞300米以上;(2)造成高速路堵1公里以上;(3)在重要保卫中发生的;(4)导致同一警情出现5次以上重复报警的。2.如由于事故、严重堵塞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准时到达现场的,经发出指令的交警大队出具书面说明,可免予扣10超时的时长扣分【夜间(20时至翌日7时)超时的,在以上基础上加扣1分。】区主干道堵塞300米以上;(2)造成高速路堵1公里以上;(3)在重要保卫中发生的;(4)导致同一警情出现5次以上重复报警的。2.如由于事故、严重堵塞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准时到达现场的,经发出指令的交警大队出具书面说明,可免予扣10超时的时长扣分【夜间(20时至翌日7时)超时的,在以上基础上加扣1分。】造成明显影响超时<20分钟,按1分/次扣分;20分钟≤超时<40分钟,按4分/次扣分区主干道堵塞300米以上;(2)造成高速路堵1公里以上;(3)在重要保卫中发生的;(4)导致同一警情出现5次以上重复报警的。2.如由于事故、严重堵塞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准时到达现场的,经发出指令的交警大队出具书面说明,可免予扣11超时的时长扣分【夜间(20时至翌日7时)超时的,在以上基础上加扣1分。】区主干道堵塞300米以上;(2)造成高速路堵1公里以上;(3)在重要保卫中发生的;(4)导致同一警情出现5次以上重复报警的。2.如由于事故、严重堵塞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准时到达现场的,经发出指令的交警大队出具书面说明,可免予扣分。12接到委托人服务指令后,拒不提供服务或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指令未派车5分/次13实施清障作业没有按规范流程操作的,或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进场未造成损失2分/次实施清障作业没有按规范流程操作的,或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进场造成损失实施清障作业没有按规范流程操作的,或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进场5分/次14实施清障作业没有按规范流程操作的,或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进场5分/次15盗窃或置换被20分/次16拖(吊)车辆零配件或车上物品数量或金额较大(如盗窃或置换整车、一次盗窃或置换电池10个以上、盗窃车上物品估计价值超过1万元)30分/次同时追究法律责任17造成被拖(吊)车辆或车上物品、零部件遗失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10分/次同时追究法律责任18未经同意擅自进入被拖(吊)车辆的车辆内部(包括驾驶乘坐舱、乘坐室以及车尾箱等)1分/次19私自使用被拖(吊)车辆或车上物品5分/次20涉嫌违规收费因收费问题被当事人投诉并经调查确认乙方索要超标拖(吊)车费10分/次20涉嫌违规收费根据相关规定无需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而违规向当事人收取费用10分/次21涉嫌违规收费根据相关规定无需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而违规向当事人收取费用10分/次22杜撰服务项目进行收费15分/次22当事人投诉至相关部门10分/次23当事人投诉至相关部门10分/次24当事人起诉20分/次24被网络、报纸以及电视等媒介曝光造成恶劣影响30分/次25被网络、报纸以及电视等媒介曝光造成恶劣影响30分/次26拖车作业员填写拖车作业单月出现填写错漏经委托人检查发现的,拖吊该辆车的该次服务费用不予支付1分/张26拖车作业员填写拖车作业单月出现填写错漏填写错漏且被拖(吊)车辆出现财物被盗窃或置换的,认定为拖车作业员主观故意10分/宗27拖车作业员填写拖车作业单月出现填写错漏填写错漏且被拖(吊)车辆出现财物被盗窃或置换的,认定为拖车作业员主观故意10分/宗28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清障5分/次29缺少作业人员(1驾驶员、1作业人员)0.5分/人/次30不按要求投入相应人力或拯救车被交警在日常检查发现缺少拯救车(或车型不符)1分/辆限期改正30不按要求投入相应人力或拯救车被交警在日常检查发现不按要求实施整改1分/天31不按要求投入相应人力或拯救车被交警在日常检查发现不按要求实施整改1分/天不按要求实施整改;对工作造成影响不按要求投入相应人力或拯救车被交警在日常检查发现5分/次32不按要求投入相应人力或拯救车被交警在日常检查发现5分/次33不按要求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或涉案车辆管理相关系统(硬件、人员配备及使用人员操作等)不按要求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或涉案车辆管理相关系统1分/次限期改正33不按要求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或涉案车辆管理相关系统(硬件、人员配备及使用人员操作等)不按要求实施整改1分/天34不按要求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或涉案车辆管理相关系统(硬件、人员配备及使用人员操作等)不按要求实施整改1分/天35没有落实对涉案车辆的门窗上锁,车门可以随意打开2分/次36没有按要求的时限完成对进场车辆制作一车一档相关工作5分/次37未按要求备勤(包括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车型、人员配备备勤和自行收勤)未按要求备勤2分/次38未按要求备勤(包括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车型、人员配备备勤和自行收勤)备勤车辆在接到指令后10分钟之内未开动2分/次39不按委托人要求派车(例如要求派大车的派了小车,要求带拖轮、拖车绳等物品未带)或车辆状况不正常(不能正常作业、无号牌或故意遮挡号牌等)不按委托人要求派车2分/次40不按委托人要求派车(例如要求派大车的派了小车,要求带拖轮、拖车绳等物品未带)或车辆状况不正常(不能正常作业、无号牌或故意遮挡号牌等)造成严重影响5分/次41提供虚假报账材料故意提供虚假报账材料20分/次限期整改,已支付相关费用的,限期退还多余费用。情节严重可以单方19解除服务合同42需要特殊车辆才能完成拖吊服务的,推辞或拒绝接受任务的10分/次奖分办法奖分办法奖分办法奖分办法奖分办法奖分办法奖分办法奖分办法奖分办法奖分办法奖分办法4343发现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或障碍物并及时上报且经大队确认2分/宗须经大队书面确认4444作业及时、服务好或效果佳,被新闻媒休表扬的10分/宗月得分合计月得分合计月得分合计月得分合计月得分合计月得分合计月得分合计月得分合计月得分合计月得分合计20附件3:国华发汽车9.7分包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书全称:原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全称:深海市强兴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里公司全称)就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24-2025年度车辆伤品服务果购项目(项目名称)2H222023-145(项目编号)包1(包租号)的投标事宜,与珠海市强兴装卸服务有限公司(乙公司全称)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在本次投标有效期内,珠海市强兴装卸服务有限公司(乙公司全格)间意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甲公司全称)代理上述投标事文,若成文,各方按照本协议中的定的分工事项,党成各方对应的工作,二各方分工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工作由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甲公司全称)负费,2本项H山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公司全称)授权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系,3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里公司全称)内分包方,拟承拍的工作和责承担签订合同等工作,总体承担项目总体工作的55%4珠海市强兴装卸服务有限公司(乙公司全称)为分包承担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担项目实施的日常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拖(吊)车工作,总体承担项目总体工作的45%5.分包给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团符合口不符合(请勾选)本项目采购文性的要乘。6.如本项目诚采购包属于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独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1华友汽车7.如成交,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和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扣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博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发议书正本一式建份,随投标文件装订查份,送采购人壹份,分包意华各一份:副本一次建份,分包意向协议成员各执风份,海销售甲公司全称:珠海华交车销售有限(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2字)2003年23日乙公司全称:珠海市强兴装印服务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203年2月2日注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签订本议,协议答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重草确认。2、此协这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95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拖吊服务 道路清障拖吊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