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氧及呼叫系统工程审计费采购合同公告(随县高城镇卫生院2024)



随县高城镇卫生院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工程审计费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30822
二、合同名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三、项目编号:421321-2023-10250
四、项目名称: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工程审计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随县高城镇卫生院
2、地址:随县高城镇卫生院
3、联系方式:1554973210
4、供应商(乙方):湖北弘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地址:襄阳区
6、联系方式:0710-32595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工程审计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000元
5、合同金额:0.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21-2023-1025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8-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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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项目审计费.pdf

收款人:王媛媛开户行及账号:地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称:建设银行襄阳长虹路支行、42050164633700000236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临江花园B栋1103室91420600MA4960FF35湖北弘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710-3259512价税合计(大写)牛*其他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计费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牛*其他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计费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牛*其他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计费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牛*其他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计费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牛*其他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计费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牛*其他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计费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地址、电话:限纳税人识别号:称:开户行及账号:湖北州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高城支行82010000000449076随县高城镇居委会卫生路8号、0722-4626168224213044205854638随县高城镇卫生院开户行及账号:地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称:建设银行襄阳长虹路支行、42050164633700000236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临江花园B栋1103室91420600MA4960FF35湖北弘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710-3259512贰仟圆整规格型号规格型号规格型号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地址、电话:限纳税人识别号:称:开户行及账号:湖北州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高城支行82010000000449076随县高城镇居委会卫生路8号、0722-4626168224213044205854638随县高城镇卫生院开户行及账号:地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称:建设银行襄阳长虹路支行、42050164633700000236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临江花园B栋1103室91420600MA4960FF35湖北弘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710-3259512贰仟圆整单位单位单位单位单位地址、电话:限纳税人识别号:称:开户行及账号:湖北州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高城支行82010000000449076随县高城镇居委会卫生路8号、0722-4626168224213044205854638随县高城镇卫生院开户行及账号:地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称:建设银行襄阳长虹路支行、42050164633700000236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临江花园B栋1103室91420600MA4960FF35湖北弘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710-3259512贰仟圆整数量地址、电话:限纳税人识别号:称:开户行及账号:湖北州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高城支行82010000000449076随县高城镇居委会卫生路8号、0722-4626168224213044205854638随县高城镇卫生院开户行及账号:地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称:建设银行襄阳长虹路支行、42050164633700000236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临江花园B栋1103室91420600MA4960FF35湖北弘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710-3259512数量地址、电话:限纳税人识别号:称:开户行及账号:湖北州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高城支行82010000000449076随县高城镇居委会卫生路8号、0722-4626168224213044205854638随县高城镇卫生院:(章)维手人:艾祖玲随县高城卫生院医用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项目天下1单价冈1260+2+1-8>+793610*1/56/84++++9/81547171779+052:(章)维手人:艾祖玲随县高城卫生院医用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项目天下11%税率1%税率1%税率1%税率1%税率1%税率冈1260+2+1-8>+793610*1/56/84++++9/81547171779+052:(章)维手人:艾祖玲随县高城卫生院医用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项目天下1(小写)¥2000.00¥1980.20¥1980.20¥1980.201980.20额1980.20额1980.20额冈1260+2+1-8>+793610*1/56/84++++9/81547171779+052:(章)维手人:艾祖玲随县高城卫生院医用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项目天下1(小写)¥2000.00税¥19.8019.80税¥19.8019.80税¥19.8019.80税¥19.8019.80税¥19.8019.80税¥19.8019.80冈1260+2+1-8>+793610*1/56/84++++9/81547171779+052校验码5145938810401732686042002100104复核:王婕婷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开票人:李小萌No08697949开票日期:销售方2023年12月05日08697949042002100104AT合同编号:HBHZ-ZJ-2023083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5项目名称:随县高城镇卫生院新建化粪池、排污管工程委托单位:随县高城镇卫生院咨询人:湖北弘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八月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委托人):随县高城镇卫生院乙方(咨询人):湖北弘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服务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项目名称:随县高城镇卫生院新建化粪池、排污管工程:2、工程地点:随县高城镇: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随县高城镇卫生院新建化粪池、排污管工程进行结算审核。三、委托人的义务3.1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3.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3.4委托人应授权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3.5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3.6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四、咨询人的义务4.1咨询人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等,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4.2咨询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4.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4.4咨询人应接受委托人的监督,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4.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4.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4.7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委托人提供的与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返还委托人。4.8咨询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五、违约责任5.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5.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5.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365天/年(自逾期之日起计算)。5.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5.2.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委托人委托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5.2.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漏项单项达到5万至20万元以上的,处罚金额按照咨询服务费的10%;漏项单项达到20万至50万元以上的,处罚金额按照咨询服务费的20%;咨询人私自把预算信息透露给其他人的处罚造价咨询合同金额50%。5.2.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六、成果文件提交6.1咨询人应在约定时间之前向委托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成果文件为:结算审核成果文件,一式贰份。6.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将约定文件附于本合同之后,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6.3委托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合理、合规意见,咨询人核实后予以修改,委托人在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认可咨询人提交的成果文件。七、酬金及计取方式7.1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咨询服务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鄂价工服规[20121149号文件《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取,双方约定按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计费。7.2付费方式:结算审核成果经委托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全部造价咨询费。咨询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八、其他8.1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8.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8.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可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章):授权委托人签章女日期:2023年8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氧及呼叫系统工程审计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