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 消控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莆田市第二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350301]JRGC[GK]2023001
二、合同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老院区安保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301]JRGC[GK]2023001
四、项目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老院区安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
联系方式:15860088928
供应商(乙方):莆田市合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002弄1号
联系方式:180505630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保安服务
3(年)
¥4,231,800.00
¥12,695,400.00
安保服务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在服务范围内开展防火、安防防盗、交通秩序管理、阻止妨碍正常的医疗秩序行为、阻止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完成院部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保安人数为95人,其中新院区71人,老院区24人,消控室值班人员人数12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12,695,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玖万伍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12日至2027年01月11日
履约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4年01月10日
合同编号:[350301]JRGC[GK]202300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住所地: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联系人:姚梁威联系电话:15860088928传真:电子邮箱:zbb2730428@126.com乙方:莆田市合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002弄1号联系人:林法木联系电话:18050563018传真:电子邮箱:2153796591@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301]JRGC[GK]2023001的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老院区安保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2,695,400.00-第1页-品目编码C05040300品目名称保安服务采购标的保安服务服务时间(单位)3年服务范围项目服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安保服务、消控服务。试用期内按服务质量考核及处罚条款执行。项目服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安保服务、消控服务。试用期内按服务质量考核及处罚条款执行。项目服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安保服务、消控服务。试用期内按服务质量考核及处罚条款执行。服务要求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确保医院新旧两区安保服务正常运行,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确保医院新旧两区安保服务正常运行,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确保医院新旧两区安保服务正常运行,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执行。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陆拾玖万伍仟肆佰元整(¥12,695,4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他方式。安保人员每月工资3150元,95人3年工资合计10773000元;消控人员每月工资4450元,12人三年工资合计1922400元。工资总额合计12695400元。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保险费、人身意外险、“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培训费、年检费、行政办公、服装费、设备折旧、福利、管理费、利润金、各类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应为履行合同义务和满足项目需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甲方不再承担其他额外费用。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按本次中标价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除政府调整税费、最低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数和比例之外)。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老院区安保服务项目4.2服务范围: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总院面积约近占地130多亩,总建设面积13万多平方米。包括门诊楼、住院楼、肺科大楼、氧气房、发电机房、配电房、仓库、库房、警务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道路、停车场、园圃等医院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建筑以及医院门口、围墙附近三包范围内的场所。老院区包括门诊楼、医技楼、康复楼、住院部、37号楼、圣路伽楼、24套、周转房、停车场、发电机房、配电房、仓库、库房等围墙附近三包范围内的场所。4.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5.2服务内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老院区的医疗秩序维护、治安防范、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医院范围内的人员、医院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医院停车场车辆管理等。-第2页-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95名保安员持退伍证或保安证,12名消控值班人员持中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乙方自备工作开展所需的物防设备、服装等必要物资,乙方应对保安员进行培训,使保安员能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2)服务人员组成:乙方向甲方新院区派驻保安员71人、消控值班人员6人,老院区派驻保安24名、消控值班人员6人(详见招标文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甲方有权在人员总数固定的情况下对新、老院区具体派驻人员数量进行调整。乙方需提供保安经理2名(不占保安人员名额)分别派驻招标人新老院区。(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5.4.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850220328,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4年01月1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3页-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林法木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050563018,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等要求开展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老院区安保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2,695,400.002027-01-11莆田市合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本项目采用“先服务后付费”的方式。2.合同期三年,分36个月付款。每个月按考核情况进行付款。3.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服务费,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十、履约保证金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634,77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10.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合同期满或解约后,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必须移交其管理期间内所掌握的与服务有关的全部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并配合甲方办理好移交手续且在规定时间内离场,甲方在移交完成后且无未了事宜,由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包括扣除部分);如果没有按规定离场移交,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十一、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十二、保密条款-第4页-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详见招标文件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4日内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因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另行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其他违约情形1.合约期内乙方员工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中途不履约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对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乙方应当另行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若服务不到位,且未能按照甲方要求7个工作日内整改,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甲方可依据《保安公司量化考评细则》处理直至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在当月服务费用扣除罚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4.如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各级院感相关文件感控要求执行,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所有任务,甲方不另外追加额外的相关服务费用。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同时,甲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赔偿实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5页-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副本/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老院区安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甲方(采购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莆田市合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陈宇,法定(授权)代表人:郑俊新纳税人识别号:123503004887057830,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0315519341W开户银行:莆田市工行荔城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莆东分理处账号:1405010209022016764,账号:35001636256052500091签订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1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 消控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