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物拆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公共事务中心2024)



【初始合同】坪山区坑梓街道公共事务中心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PSCG2023000336-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坪山区坑梓街道公共事务中心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PSCG2023000336
四、项目名称:坪山区坑梓街道公共事务中心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公共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坑梓街道人民西路2号
联系方式:13760788194
供应商(乙方):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街道科技路7号金辉华综合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58896205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104500
合同金额:41045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拆除工程合同(财政局备案).pdf

合同编号:深坪(坑)昂鹅拆除施工(2024)第001号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拆除工程合同项目名称: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拆除工程项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甲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乙方: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月8日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拆除工程合同合同编号:深坪(坑)昂鹅拆除施工(2024)第001号甲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赵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2号乙方(一):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371475375XR法定代表人:唐国忠地址:开平市长沙街道科技路7号金辉华综合大厦四楼联系人:曾蓉联系电话:乙方(二):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XPAG4Q法定代表人:杨小龙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李松萌社区第二工业区屋园路70号第5栋北101联系人:李水源联系电话:(乙方(一)、乙方(二)以下合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1法规、规章及深圳市、坪山区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委托事项(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拆除工作。(二)工程承包范围1.预计工作量:涉及永久性建筑物约180栋,建筑面积13.69万(m)以及临时建筑(约68处,投影面积约0.73万(m))。最终拆除面积以实际完成的拆除面积为准。本合同项目拆除施工建筑面积以项目测绘机构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结果为依据。2.工程范围: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以及建筑物连带基础(包括地梁、承台及砖胎膜等,桩基除外)、台阶、围墙、室外道路、临时建筑物、附属物、构筑物、现状地坪(带有建筑基础的需连建筑基础一起拆除)、经执法部门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后的违法建筑物等的拆除工作(本项目为清拆工程)。并负责拆除废弃物的清运处理及地面场地平整(与周围地面标高一致)。不含业主户外的电网、电信、市政给排水、污水、雨水、有线电视的改迁。合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三、完工标准及工作进度要求(一)竣工标准1.本合同项目拆除施工的完工标准为:依约按时无安全事故完成拆除任务,清运拆除废弃物,施工红线范围内地面标高至正负零,达到开展“七通一平”工2作的要求,并经甲方现场验收通过。2.乙方必须在拆除施工完工后,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验收表》。如甲方分批向乙方移交被拆迁房屋的,可在完工后分批申请甲方验收。3.验收过程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改,以最终符合验收要求日期为工程验收日期。(二)工作进度要求甲方根据项目谈判进度,分期分批向乙方移交被拆除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乙方接受移交的拆除任务,需按进度要求和质量标准完成所接收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作,直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拆除任务。四、被拆除物移交方式甲方根据项目谈判进度分期分批将被拆除物移交给乙方,并可单方明确乙方完成此拆除任务所需的合理时间。乙方在完善拆除前准备工作后,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开展拆除施工,直至完成每项拆除工程并清运完毕止。五、合同价款1.本次拆除项目工程中的合同价款包含: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以及五险一金等全部费用、机械购置和维保费用、废弃物清运及土地平整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险费、税费,以及其他费用。按“以料抵工”的方式,甲方除按本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拆除管理费外,甲方无须承担其它任何费用。2.拆除管理费:在“以料抵工”模式前提下,甲方按实际拆除的永久性建筑面积给予乙方30元/平方米的拆除管理费。本合同项目拆除施工建筑面积以项目测绘机构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结果为依据。33.本工程预算价为:¥4,104,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壹拾万肆任伍佰元整)。如按实际工程量核算的价格低于¥4,104,500.00元,则按实际工程量以30元/m2进行结算。按实际工程量核算的价格高于¥4,104,500.00元的,由乙方自担成本,拆除管理费不做调整。4.乙方中标折扣率为0.95,折扣率在服务期限内保持不变。5.付款方式:(1)每期完成进度款:自合同生效30日后,乙方可按实际工作量申请进度款,但申请间隔不得小于三个月。甲方按乙方每个阶段内已完成的工作量(工作量必须达到相关执行技术标准并经拆除监理单位审核通过)所对应拆除服务费用的75%支付,即每期完成进度款=折扣率×拆除费用的综合单价(元/m)×项目实际拆除建筑面积(以实际工程量为准)(m)×0.75。(2)全部完成进度款:乙方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拆除工作,按乙方全部已完成的工作量(工作量必须达到相关执行技术标准并经拆除监理单位审核通过)所对应拆除服务费用的10%支付,即全部完成进度款=折扣率×拆除费用的综合单价(元/m)×项目实际拆除建筑面积(以实际工程量为准)(m)×0.10。即在项目结算前,乙方累计申请的费用不得超过全部已完成的工作量所对应拆除服务费用的85%。(3)审计结算尾款:项目全部完成后,甲方将成果送审计单位审计,审计单位出具审核结果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审核确认的工作量及金额进行结算项目尾款。(4)乙方在申请每期进度款时,要提供该段时期内的工作量明细表和费用明细单作为证明。6.每期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的付款依据,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7.甲方以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项目拆除管理费,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收款账户:户名: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州银行机场路支行账号:800194690812188乙方所提供的银行账号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乙方应在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时一并书面通知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后银行账号不得变更。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支付费用后,因乙方提供账户或者账号相关信息遗漏、错误等原因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清楚并自愿承担甲方需通过行政审批、财政划拨的财政审批程序拨付经费可能导致的付款迟延风险,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及追究甲方责任,如甲方在财务核算或审计部门在审计监督中发现本合同存在超付款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还。六、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进度计划等,收到乙方提交上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2.甲方以及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对建筑物拆除施工安全、拆除进度、建筑废弃物的运输、排放、环保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3.按照乙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人员、设备配置不能完全胜任此进度安排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或补充符合要求的人员或设备,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七、乙方的权利义务51.为使项目按时、按质、按量、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固定完善的项目小组及项目负责人。乙方须安排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管理人员3人,项目组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13人。2.乙方负责组织对被拆除物和废弃的水、电、煤气、通信电缆等管线的现场勘查、切断并无条件临时迁移,对大型管线迁移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协助处理;3.乙方可自行支配本合同拆除施工项目中的在拆迁补偿时已纳入建筑物主体进行补偿的不可移动或不可拆卸的物品以及钢铁铝材等建筑废料;4.乙方应根据本项目情况,在每期或每批拆除工程进场施工前必须针对性地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全保障方案等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乙方盖章并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于进场施工前三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确认。在甲方收到并书面确认乙方提交的施工方组织设计方案之前,乙方不得进场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施工方案等进行确认,并不免除乙方作为施工方的任何责任;5.乙方应根据要求落实项目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施工作业人员,如实向甲方提交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特种作业资质或资格证等)以及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员工工作证、社保卡或社保证明等);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进场施工人员合法劳动权利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扣留应付管理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应付拆除管理费;6.乙方在进行建筑物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做好安全告示和防护工作,在确保安全拆除的前提下,并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许可下进行拆除;7.乙方必须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拆除工程施工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救援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68.乙方负责对比邻建(构)筑物、过往行人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9.乙方负责自备拆迁机械(包括炮机、构机、铲机、运输车辆、支架维护安全网等),并且乙方应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要求设置支架及支架维护安全网等防护设施;10.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施工所需资金投入,定期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缴纳保险费;11.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拆除作业人员具有法定资质,并严格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等相关标准组织拆除施工。拆除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交通、火灾、漏电等事故,或出现侵害他人权益、违规违章等行为,上述事故或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单独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2.房屋拆除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进行围挡,对比邻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因拆除施工危及比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地上地下管线安全的,乙方应当暂停施工,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拆除施工对比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地上地下管线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恢复或赔偿;13.乙方负责拆除施工过程中场地和建筑废料的看管工作;14.乙方完成拆除任务后,应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拆除的材料应集中堆放,不得影响工程周边交通和绿化景观。乙方负责拆除工程内所有建(构)筑物拆除工作;16.乙方二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具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运营有深圳市合法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项目产生的拆除废弃物,乙方应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运输、处理、利用。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冲洗干净后再上路,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否则,相关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7.乙方应严格按照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标准进行施工,场地内裸露土地、建筑废弃物应全部铺盖防尘网,拆除过程应采用雾炮车喷水压尘,防止扬尘污染。乙方应如实记录施工过程中建筑废弃物的具体数量、最终去向,并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18.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漏给其他人或挪作他用;1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全部或部分转包。八、合同生效、变更、中止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乙方拆除管理费按照实际发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核算。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4.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受8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5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除本合同。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单方终止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视为合同解除,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乙方不具备接受本委托事项资质的;(2)乙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乙方逾期未完成具体某部分拆除工程达到10个自然日的;(4)乙方拆除作业不符合约定的拆除要求,且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或经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故暂停拆迁施工工作达10天,延误甲方工作进度的;(6)乙方擅自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作进行转委托或允许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从事本合同项目工作内容的;(7)乙方的行为造成安全事故,并且在30日内没有妥善解决或承担赔偿责任的;(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文件或资料借给他人使用或挪作他用。九、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未完成具体某部分拆除工程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元。2.双方应该严格遵守本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视为违约,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9附件1:乙方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管理局元张元S年六2202全价出定日08O主6661关机记楼登T-01)(星)住专门民定州H防长定北北米建特别R二4中处方药电教术法8务含技依作湘可工当不室验业批件服务中划比治务动称型类名140月90年1非路S集合0L场22001101902155505关机记期所登日立成住(禮)Y口称型站5名类要提示·M.1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名称: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开平市长沙街道科技路7号金洋华综合大厦四楼法定代表人:唐国忠校:9144078371475375XR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合司年人检校)证书编号:D144018739有效期:2028年12月22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可承接建筑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圣级;机电工程范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式级:冰**水住房代发证机关年12月22日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房和量乡业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maud.gov.ctNO.DF0008472016中出厅日建和0房年Xci★82222000003国:YLE8205116在一表类范效代业位济可定企法单经许有05Y22430x>4(03(0003033ox.tx433coor17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备案证明(综合利用厂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报来的《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备案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予以备案,备案证明编号为2023081186080003,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综台利用厂名称)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李松朗社区第二工业区屋园路70号第5栋北101,消纳的建筑废弃物种类为工程渣土、拆除废弃物,年设计处理能力为120万立方米/年。区深圳市区没后022年09月06日18附件2:乙方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名称:L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开平市长沙街道科技路7号金辉华综合大厦四楼姓名:唐国忠性别:男年龄:46职务:董事系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1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名称: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李松萌社区第二工业区屋园路70号第5栋北101姓名:杨小龙性别:男年龄:47职务:总经理系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V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深圳市华鑫环山有签发日期:尚20附件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年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鑫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坪山区坑梓街道公共事务中心沙田((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项目/PSCG2023000336(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现就联台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联合体牵头方为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名称),联合体牵头方同时作为财务收款单位。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台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台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建筑物、构筑(附属)物、其它附着物等的拆除施工: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相关工作。5.联合体各成员共保份额占比情况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占比70%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占比30%。6.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联合体牵头方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联合体各方)与采购人签订台作协议,采购人直接向联合体牵头方投保,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保险单。以联合体牵头方响应确定的承保方案、保险条款、理赔流程等作为与采购人签署合作协议的标准,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予以无条件认同:联合体成员内部意见不一致的,以联合体举头方意见为准。所有理赔案件均由联合体牵头方先行理赔医院,联合体牵头方再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分摊赔款7.联合体形成后,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8.本协议书自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219.本协议书一式贰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联合体牵头方名称: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联台体成员名称1: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杨小龙(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日期:2023年2月(如有)联合体成员名称2:(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签署日期:2023年12月16日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单位公章确认,否则,投标无效如有多个联合体成员的,签字落款处可按格式添加扩展2.本协议内容不得指白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3.若联合体组成单位为非独立法人,其负贵人视为法定代表人22附件4: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PSCG2023000336A)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成交)通知书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组织的坪山区坑控街道公共事务中心沙田(二期)土地整各利益统筹项目涉及吊附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项目中,经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公共事务中心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编号PSCG2023000336A项目名称坪山区坑梓街道公共事务中心沙田(二明)土地整各利益统等项目涉及昂鹅车辆段融资地块项目建筑物拆除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预算金额(元)¥4104500.0000中标折扣率0.95备注中标(成交)折扣率:0.95请在本活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联系人:程记弟,联系电话:13537616080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人:陈政快.联系电话:18576749995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特送:深市洋山区执行街道公共事务中心3085号签注:1.为进一步扣室企业题资架道,中标(或交)快应商可以凭本通知书向金融机构中请证评情可登录行交民生资服务子台-0,阳关政法参民区利市政府宝购租新网购资服务了有咨询电话:0755-556511552.本中标(成交)通时通上方二的码验证真传是下载电子城。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物拆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