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采购合同公告(红安县林业局2024)



红安县林业局湖北省黄冈市大别山区举水倒水上游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AC2023224
二、合同名称:湖北省黄冈市大别山区举水倒水上游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HAC2023224
四、项目名称:湖北省黄冈市大别山区举水倒水上游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红安县林业局
2、地址:红安县杏花乡人民政府
3、联系方式:13986537498
4、供应商(乙方):湖北柔升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园艺社区肖家湾茶园路5栋5楼
6、联系方式:189072501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湖北省黄冈市大别山区举水倒水上游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五标合同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3、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4、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5、合同金额:1177.068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红采计备【2023】XM0219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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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大别山区举水倒水上游水士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红安县2023年度退化林修复工程合同书项目名称:黄冈市大别山区举水倒水上游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红安县2023年度退化林修复工程项目招标中心yHNdco2g签订合同地点:安县林业局甲方:红安县林业局1000582乙方:湖北柔升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本合同由红安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湖北柔升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根据2023年11月份,黄冈市大别山区举水倒水上游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红安县2023年度项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结果,乙方以总金额1177.0689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柒拾柒万零陵佰捌拾玖元整)中得五标段:涉及二程镇、上新集镇退化林修复14838.1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有关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人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黄冈市大别山区举水倒水上游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红安县2023年度项目,即二程镇、上新集镇退化林修复14838.1亩。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770689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柒拾柒万零陆佰捌拾玖元整)。五、付款途径。本合同金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中央预算内资金917.4021万元,另一部分为地方自筹或以劳折资259.6668万元。六、付款办法。对中央预算内资金,乙方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提出书面拨款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办理拨款手续至县财政局,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到达县财政部门后,按照财政部门的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负责直达到乙方,在项目凌工验收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拨付至70%(建设进度及付款金额以甲方确认为准),余下30%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拨付。自筹部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结算拨付,如业主方同意以工代劳折资的,由业主方自行解决自筹部分资金,甲方不再拨付给乙方。乙方充分理解甲方使用财政资金需一定流程和期限,因财政审批和拨付款项致使款项滞后到账不属甲方违约,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付款申请资料而导致未如期付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七、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7月31日为乙方施工时间。2、服务地点:以甲方与乙方交接的施工地点为主。对照(湖北省网市大山区水上潭街复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文本,利用已上传设计成果工程的MAPGIS软件,辅以高分辨率影像,到施工作业区实地现场由甲方专业技术人员向施工中标单位指明施工作业小班四至边界,明确项目地实施地点和范围。八、服务质量。乙方应严格按照《湖北省黄冈市大别山区举水倒水上游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九、违约条款。1、甲方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凌工验收时间后,乙方必须在竣工验收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延迟完工或虽完工但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影响甲方验收,3每延迟1日,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开展施工,甲方可随时对乙方开展检查,如发现乙方存在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措(设)施、设计不到位、人员未按要求到岗、栽培、采伐不合理等、示范建设不达标等),每发现一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达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如甲方发现项目存在整体未达预期效果,或项目未通过相关部门的抽查、检查等,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出现安全或质量问题,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需保证项目现场及人员的安全。如项目开展期间,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需全权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在修复过程中造成其他周围环境、树木、土壤等损害的,乙方应当及时修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本项目开展期间,甲方需调整服务质量要求的,可与乙方协商调整,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甲方确需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后解除合同。以上乙方需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等。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2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缴葬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体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红安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十三、其它事项。51.本合同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2.本合同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4、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授权核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李出红联系人联系人:吴金茵电话:18907250092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2023年11月20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