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绿化综合养护车 高空树枝修剪车采购合同公告(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WCQH-2023026
二、合同名称:西乡县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综合养护车、树枝修剪车采购)
三、项目编号:WCQH-2023026
四、项目名称:西乡县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综合养护车、树枝修剪车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乡县金牛路31号
联系方式:0916-8812018
供应商(乙方):汉中健坤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兴元湖宾馆路口
联系方式:137091602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乡县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综合养护车、树枝修剪车采购)
1(批)
¥1,815,800.00
¥1,815,800.00
ZBH5080TYHJXE6绿化综合养护车,ZBH5123TYHEQE6高空树枝修剪车
合同金额: 1,815,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采购合同(综合养护车)(3).pdf
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01月10日
销售合同合同编号:JK20230831-01采购人(甲方):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投标人(乙方):汉中健坤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订时间:2023年08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西乡县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综合养护车、树枝修剪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WCQH-2023026)的采购招标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及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货物(产品):供货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绿化综合养护车绿化综合养护车中联牌型号:ZBH5080TYHJXE6辆1835800.00元835800.00元2高空树枝修剪车高空树枝修剪车中联牌型号:ZBH5123TYHEQE61980000.00元980000.00元金额合计金额合计大写:壹佰捌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8158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8158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8158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8158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8158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815800.00元第二条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815800.00元。2、本合同总价是货物(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3、本合同总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13、货物(产品)运输方式:货车运输。4、乙方负责货物(产品)运输,货物运输的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乙方支付。第八条货物验收1、货物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原厂供货证明、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所提供货物(产品)的合格证、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2)到货验收:货物到达后,按合同第一条款的货物清单和装箱单经行逐一核对,同时检查货物外观,并做好相应记录;(3)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2、货物验收依据:(1)招标文件;(2)招标响应文件;(3)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4)质检部门抽样检查货物(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3、货物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1)乙方提供不符合碳商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09(2)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产品),同时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或更换整个货物(产品)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货物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第九条售后服务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竞争性碳商文件要求和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每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滞纳金;但累计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3%0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o的违约金;(4)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1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0.5%的违约金;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3、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甲方: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盖章)乙方:汉中健坤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章)法定代表人:长这冷法定代表人:10009350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地址: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兴元湖宾馆路口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劳动西路支行账号:账号:61050111265700000193电话:电话:13709160226传真:传真:0916-4555777日期:V013年9日期:203年99月一日日期:203年9月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绿化综合养护车 高空树枝修剪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