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映设备 2K数字放映机 数字机分机采购合同公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5019978202319001
二、合同名称: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放映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方慧竞磋(货物)2023-27
四、项目名称: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放映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通县长宁镇长宁村88号
联系方式:0971-2793397
供应商(乙方):青海百步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北山五期
联系方式:176970117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放映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9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格型号: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49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供货完成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扫描件.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一放映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方慧竞碳(货物)2023-27采购合同编号:QHFH-2023-27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499000元(大写:县肆拾玖万仟元整)采购单位(甲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青海百步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23年122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青海百步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12月29日(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一放映设备采购项目)(青海方慧竞碳(货物)2023-27)的碳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碳商文件;2.碳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碳商响应文件;4.碳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K数字放映机巴可DP2K-20C1套3689003689002蓝光播放器HD920B1套516051603数字机分机DPT20-65B285W1套487048704线路DPA-3DX11套368903689053D眼镜3D200付200400006会议灯光DS-H00417套254043180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99000元(大写:肆拾玖万玖仟元整)。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的填写)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供货完成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质保期:3年;2.乙方提供不符合碳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如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碳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预付款。2.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剩余_%为质量保证金,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支付。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1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碳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自然灾害_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乙方海百步照明工程5门人民政府有限公司法人或委托人(签字作法人或委托(签字等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联系电话:Salmi公司品子祁连路支行194账号:2806007909000041683联系电话:17697011777签约时间:207年/月5日签约时间:7024年1月5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张玉天合同备案日期:721年1月二日甲方(盖章):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乙方海百步照明工程5门人民政府有限公司法人或委托人(签字作法人或委托(签字等联系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Salmi公司品子祁连路支行194账号:2806007909000041683签约时间:207年/月5日联系电话:17697011777签约时间:7024年1月5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张玉天合同备案日期:721年1月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放映设备 2K数字放映机 数字机分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