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采购合同公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4)



靖州县第三中学初步设计(含方案)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靖财采计20233070
2、采购代理编号:TJGJHH2023-014
3、采购预算:89.96万元
四、项目名称:靖州县第三中学初步设计(含方案)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宋先生  15096216799
供应商(乙方):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
联系方式:李女士  152731508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靖州县第三中学初步设计(含方案)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 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 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8908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详见合同,履约地点:甲方指定位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月11日
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湖天开发区世纪花园主楼B座8楼827室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方式:0745-2731577  
附件:1、采购合同
 

附件下载:

靖州县第三中学初步设计(含方案)(合同附件).rar

21.10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编号:甲方(采购人公章):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乙方(供应商章):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在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项目招标(谈判、询价)文件有关的商务、技术和通用条款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订立如下合同并同意公开,以资共同恪守履行。、合同标的名称(采购项目):靖州县第三中学初步设计(含方案)。标的属性及具体要求为下列第3项:1、货物: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有关条款,数量单价等见附件清单;2、工程:施工、技术指标详见本项目招标(谈判)文件的有关条款;3、服务:服务、功能参数等详见本项目招标(谈判)文件的有关条款。(项目用地51.22亩。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左右。)二、合同金额采购金额总计小写:890800.00元采购金额总计大写:捌拾玖万零捌佰元整三、质量标准及质保期1、质量:乙方(供应商)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产品必须与招标(谈判、询价)文件中所确定项目一致。其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行业或国家标准(住建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概算编制要求精准,不得出现漏算、错算、重复计算等情况,清单内容清晰准确,地材价格应按照同期靖州县价格信息表,如果靖州县价格信息表没有的地材,参照怀化市价格信息表,如怀化市价格信息表没有的则通过县财评中心查询湘建网地材价格作为编制依据).2、质量保证期:所供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年,提供/年保修,终身维护。质保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四、合同履约时间、地点1、交付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90日内(2024年3月26日前)将采购标的交付甲方(如因甲方延期提交发包人设计需求资料,则交付时间顺延)。2、交付地点:由甲方指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为交付地点,甲方安排专人签收。五、验收及付款结算验收办法: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初步设计评审会议。结算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进行:1、采购货物与服务项目的,采购资金支付结算期限为验收合格次日起30天以内,工程类项目采购资金支付结算期限为验收合格次日起90天以内(质保金可除外)。2、甲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10%设计费,乙方提交方案设计后甲方应于10日内支付30%设计费,提交初步设计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内,甲方支付60%设计费。所有采购资金的结算必须选择银行转账方式,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六、违约责任1、乙方延期交货,按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1%/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的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甲方按欠款总额1%/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2、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人员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质量、技术等不符合合同(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4、经查实有虚开发票、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行为或拒不履行合同的,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合同双方或当事方列入全国政府采购失信系统范围,1-5年内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5、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的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不超过本合同金额50%。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按双方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争议的处理未尽事项,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签订7日内由甲方负责报送2份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分别加盖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章以便接受监管。本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3月26日。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甲方2份,乙方2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乙方(签章):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长沙中山路支行账号:账号:1901002009014425306手机:手机:152731508442024年1月10日204年1月10日注:委托代理项目成交通知书附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初步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