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微生物鉴定质谱系统 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标本 显示器 数据串口线 显示器信号连接线 光盘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2024)
微生物鉴定质谱系统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11N46636104320234402
二、合同名称: 微生物鉴定质谱系统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XSSGZXCG(G)2023-035
四、项目名称: 微生物鉴定质谱系统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无锡市第十人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无锡分院)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大成路1128号
联系方式: 13921115122
供应商(乙方): 国药控股无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中惠大道1588号恒生科技园15、16栋1-2楼
联系方式: 0510-854221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主要标的名称
数量
单价(元)
规则型号(或服务要求)
1
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1.00
1100000.00
品牌:安图规格型号:Autofms600
2.合同金额(元): 11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锡市锡山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微生物质谱.pdf
20140003合同书甲方(采购人):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乙方乙方):国药控股无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政府采购编号:XSSGZXCG(G)2023-035二、采购内容: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三、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小写)1100000元含税(973451.33元无税)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详见合同条款(四)质量与检验。五、供货期:_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六、供货地点和方式: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七、合同款支付步骤和办法: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的10%,即11万元作为首付款,设备到场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清合同尾款。八、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七)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八)合同生效及其它。十、其它事项:详见合同条款(八)合同生效及其它。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二、合同备案: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财政部门一份,无锡市锡山区社区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一份。十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无锡市锡山区社区生管理服备案后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乙方(乙方):(盖章)国药控股无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2024年月10日年1月10日202乙方户名:国药控股无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部乙方账号:545676424976合同条款根据无锡市锡山区社区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编号XSSGZXCG(G)2023-035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微生物鉴定质谱系统采购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型号、规格:Autofms600)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成交总价(元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Autofms600安图郑州台111000001100000积有(二)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1100000含税(973451.33无税)元。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的10%,即11万元作为首付款,设备到场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清合同尾款。3.质保期:终身质保。(三)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质量与检验: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6.需方应在货物运到并接到供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需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向无锡市锡山区社区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反馈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7.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五)交货条件: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4.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5.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1.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2.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3.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4.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5.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七)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书面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的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4.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5.质保期内,供方未能按约履行质保义务,每发生一次,应当向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6.供方未能按约履行保密义务,应当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8.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9.对于因甲方(采购人)原因(包括采购人自身原因以及政策变动、规划调整等外部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导致乙方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损失的,甲方(采购人)应与乙方共同协商,根据乙方损失利益及合法诉求确定对乙方进行补偿的方式及金额,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由无锡市锡山区社区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协调解决或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0.如果供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无锡市锡山区社区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除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或出现一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本合同的附件具有补充、解释或修改合同的作用,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其他事宜按投标书承诺执行。配置清单5货物名称配置化物数量物工具箱1套1波纹管的全根标本板(靴面)1盒(5片)1盒(2片)1.标电源线2根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Autofms600Autofms600质谱仪主机1台以台用电脑7小汇台显示器1台数据串口线2根显示器信号连接线1个微光盘汤张操作手册1套备注:其它附件以装箱单为准A备注:其它附件以装箱单为准A备注:其它附件以装箱单为准A!日使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生物鉴定质谱系统 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标本 显示器 数据串口线 显示器信号连接线 光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