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医疗设施、设备 骨科牵引床 门急诊平车 超声检查床 洗胃床 婴儿床 床头柜 床头椅采购合同公告(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宣恩县沙道沟镇中心卫生院)2024)



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病房医疗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病房医疗设施、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422825-2023-01850
四、项目名称: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病房医疗设施、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地址:宣恩县沙道沟镇平安路260号
3、联系方式:15335805511
4、供应商(乙方):武汉健安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与古田2路交汇处古田艺术品商城1.2栋2号楼单元11层(11)商号
6、联系方式:184377726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电动五功能、超声检查床、骨科牵引床等一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台
4、主要标的单价:899000元
5、合同金额:89.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2月15日;履约地点: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5-2023-0185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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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8)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医疗设施、设备采购合同.pdf

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病房医疗设施、设备采购合同甲方(需方):宜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住所地:宜恩县沙道沟镇平安路260号法定代表人:麻祖念联系方式:0718-6533165乙方(供方):武汉健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与古田二路交汇处古田艺术品商城1、2栋2号楼单元11层(11)商号法定代表人:任丰莲联系方式:18437772640因甲方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需要,甲方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供货商,为甲方提供医疗设施、设备,现双方就病房医疗设施、设备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内容如下:一、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江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手动双摇病床HJE-NC-02台/套2302290.00526700.002手动三摇病床HJE-NC-03台/套123500.0042000.003称重电动五功能病床HJE-NB-07台/套530800.00154000.004骨科牵引床04-13-06台/套210000.0020000.005门急诊平车HJE-TC-01台/套62500.0015000.006超声检查床HJE-ZC-01台/套214500.0029000.007洗胃床KX-007台/套12460.002460.008婴儿床ABS台/套41400.005600.009床头柜HJE-CTG-01台/套224290.0064960.0010床头椅PP-806台/套32680.0026080.0011可移动床头桌ABS台/套22600.0013200.00合计:899000.00合计:899000.00合计:899000.00合计:899000.00合计:899000.00合计:899000.00合计:899000.00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1.乙方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合格全新产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同时提供企业经营资质及产品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含进口产品报关单、中文说明书等)。2.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以甲方《验收明细表》为准)起3年,质保期内包括设备、配件都属于免费维修及更换范围。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并排除故障,若故障不能在一天内排除,乙方应当提供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不能提供备用设备,且故障修复时间达7天以上的,质保期相应顺延。若产品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须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型号全新产品,并重新计算质保期。4.售后服务联系电话:18437772640三、医疗用品的安装及验收1.乙方应将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产品的运输费、保险费及安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2.双方同时对产品进行开箱验收,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同质量等有问题,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S102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招投标文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4.乙方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或配置达不到甲方招标要求的不予验收,甲方有权按照虚假投标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5.甲方对产品的验收不影响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全新合格产品的权利。四、交货期及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以内完成到货、安装、培训、试运行及验收。交货地点: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地方五、付款方式1.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完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即854050元(大写:捌拾伍万肆零伍拾元整),余下货款44950元(大写:肆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在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采购产品无质量问题,且乙方履行了质保义务的,甲方在12个月期满后无息支付。支付时间以宣恩县财政局财政拨款时间确定。2、甲方须将货款汇入以下指定银行账户:全称:武汉健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华路支行结账号:8111501012401022096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根据法律的规定界定。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口头通知对方,并于3天内寄送书面报告及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专用同。七、违约责任2094C1.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产品的供货,逾期每天按合同金额0.5%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_30天仍未完成到货安装培训等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2.在质保期内,若乙方在2天内未响应甲方通知,超过7天未修复故障设备或不更换新器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并有权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或重新采购全新器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金不足或返还之后,由乙方直接支付。3.乙方因虚假应标导致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或配置达不到甲方招标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经相关权威机构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5.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货物或拖延验收时间,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应当承担合同总额的_0.5%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7.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照本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因维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以及其他所有守约方因维权支付的费用。八、争议处理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乙方承诺不以金钱、实物、消费以及其他方式赔赔甲方的业务人限公司员、高管人员或与项目履行相关的人员,若甲方发现乙方有赔赔行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对于甲方人章员的索随行为应予拒绝,并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围心愿签订时间:2024年1月8日签订时间:2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房医疗设施、设备 骨科牵引床 门急诊平车 超声检查床 洗胃床 婴儿床 床头柜 床头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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