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合同公告(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2024年江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JSZC-321012-JSHC-C2023-0005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江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JSZC-321012-JSHC-C2023-0005
四、项目名称:2024年江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地址: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70号
联系方式:15751755766
供应商(乙方):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
联系方式:0514-855518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江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25个小区实际情况和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设计概算及星级小区(含初步方案及效果图)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924000.00
合同金额:92.4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天,扬州市江都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1-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11 16:15:33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2024年江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pdf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2024年江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合同编号:JD-SZ-2024-001设计证书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发包人: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人: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人: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2024年江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设计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估算总投资(万元)估算设计费(元)序号分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面积(m²)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估算总投资(万元)估算总投资(万元)估算设计费(元)1测量20.73万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发包人具体需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发包人具体需求10976.9010976.90149353.452方案、初设20.73万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发包人具体需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发包人具体需求10976.9010976.90595422.413星级小区20.73万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发包人具体需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发包人具体需求10976.9010976.90179224.14说明设计内容:根据25个小区实际情况和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设计概算及星级小区(含初步方案及效果图)。设计内容:根据25个小区实际情况和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设计概算及星级小区(含初步方案及效果图)。设计内容:根据25个小区实际情况和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设计概算及星级小区(含初步方案及效果图)。设计内容:根据25个小区实际情况和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设计概算及星级小区(含初步方案及效果图)。设计内容:根据25个小区实际情况和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设计概算及星级小区(含初步方案及效果图)。设计内容:根据25个小区实际情况和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设计概算及星级小区(含初步方案及效果图)。设计内容:根据25个小区实际情况和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设计概算及星级小区(含初步方案及效果图)。设计内容:根据25个小区实际情况和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设计概算及星级小区(含初步方案及效果图)。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资料及文件名称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提交日期有关事宜有关事宜1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5按发包人要求按发包人要求112星级文件星级文件星级文件3按发包人要求按发包人要求11第五条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人民币92.4万元。设计费先按设计估算分阶段支付,最后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面积及设计人承诺的优惠率结算,多退少补。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款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30%27.7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第二次付费50%46.2初步设计方案交付,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一周内第三次付费20%18.48最终设计成果交付,并经审核通过后一周内注:每次支付均为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5日内付款。履约保证金:5.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成交单位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5.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5.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5.4履约保证收取:无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根据质量考核的结果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退还给乙方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范执行。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3设计方案应得到业主认可。6.4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业主紧密配合,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方案或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设计人应予以采纳6.5设计过程中业主如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设计人员的路费、住宿费由设计人承担:餐费及其它费用由业主负担6.6如果由设计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人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平常每月至少到施工现场巡视一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它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设计人应予支持。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老旧小区方案设计评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之中。本次设计范围除已确定小区外,若有小零星整治项目需设计,待实施工程中确定,设计费不变。8.4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伍份,设计人贰份,见证方贰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乙方(供应商):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设局(盖章)院有限责任公司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及行号:帐号:帐号: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日期:2024年1月(/日日期:2024年1月日见证方: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用日期:2024年1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