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 长城乘用炮工程车采购合同公告(莎车县水利局2024)



莎车县水管总站2023年采购6辆皮卡车(汽油)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39076X2024201 

二、合同名称:莎车县水管总站2023年采购6辆皮卡车(汽油)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JDTCK-2023-009- CG 
四、项目名称:莎车县水管总站2023年采购6辆皮卡车(汽油)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莎车县水利局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智慧路11号
   联系方式:15009947494 
   供应商(乙方):喀什诺尔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齐鲁工业园315国道旁(喀什永祥兴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院内01号) 
   联系方式:1500155567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莎车县水管总站2023年采购6辆皮卡车(汽油)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1072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长城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2.合同金额(元):1072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莎车县,75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车辆买卖合同_1.pdf

车辆买卖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莎车县小驾总站2023年采购6辆皮卡车(汽油)项目(二次)甲方:莎车县水狗局喀(1诺尔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莎车县水利局3月10日签订日期:2024年012023年12月28日,莎车县水利局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对莎车县水管总站2023年采购6辆皮卡车(汽油)项目(二次)进行了采购。经新甲鼎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定,喀什诺尔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莎车县水利局(以下简称:甲方)和喀什诺尔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长城炮皮卡车1.2.2货物数量:陆量1.2.3货物质1.3价款2本合同总价为:¥1072800元(大写:壹佰零柒万贰仟捌佰_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长城乘用炮工程车CC5033XGCQS22J5319002长城炮珠峰版CC1032QS22J540900总价总价1072800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1.4.2总价以审计结算为准。1.4.3发票开具方式:机动车专用发票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75天1.5.2交付地点:莎车县1.5.3交付方式:现场交付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1%;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3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31221.7.1将争议提交_新疆自治区仲裁委员会喀什分院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1.7.2向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莎车县水利局乙方:略化诺福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312501039076XH9165312UMA79FRJQ7R住所:车县永利局住所:疏勒县齐鲁工业园315国道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易鑫联系人:王文波约定送达地址:新疆莎车县水利局约定送达地址:疏勒县齐鲁工业园永祥汽车城邮政编码:844200邮政编码:844700电话:18699880691电话:15009947494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勒支行开户银行:农行莎车县支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莎车县水利局开户名称:喀什诺尔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0536701040000131开户账号:30123490092001356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皮卡车 长城乘用炮工程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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