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土地及房产评估采购合同公告(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2024)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2020年宁河区域土地及房产评估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168769647)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0〕177186号
二、合同名称 :2020年宁河区域土地及房产评估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168769647
四、项目名称 :2020年宁河区域土地及房产评估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
地址 :天津市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洋建设大厦
联 系 方 式 :022-83716185
供应商(乙方):天津科亿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与南丰路交口处信诚大厦1-306(科技园)
联 系 方 式 :022-835866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0年宁河区域土地及房产评估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0(万元)
合同金额: 5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科亿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2241101040000478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世贸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80307803Y
企业办公电话:022-8358668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0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2020年宁河区土地及房产评估项目(第一包).pdf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
2024年01月12日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评估服务合同委托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受托人:天津科亿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土地评估服务合同书甲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乙方:天津科亿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根据2019年12月2020年宁河区域土地及房产评估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获得2020年宁河区域土地及房产评估项目资格及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评估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评估服务内容包括:1、严格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等技术规范收集评估资料、踏勘地块、检查权属来源及证书,制作土地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2、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3、按时向甲方提供土地评估成果,移交有关资料;4、对成果的正确性、可靠性及全部评估工作负责;5、对土地评估的中间数据和评估结果保密。二、工作要求乙方上述工作内容应以一案一报告方式为甲方提供书面评估报告,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1、总述,即评估的基本事项,说明委托评估人、评估项目名称、评估日期、评估人员及评估对象地址和状况、评估说明、假设与限制条件、评估土地和建筑物权利状况等。2、评估对象及其背景条件,包括政治与经济因素、土地所在区域影响因素、规划要求与税收影响、宗地的个别因素资料、评估对象所属行业特殊因素、地上附着物状况等。3、价格评估过程与结果,包括土地最佳用途、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价格调整与结果、出让底价及建议。(二)评估报告需根据甲方指派的个案项目及要求进行全面分析研究,认真查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数据。基于科学分析和切合实际的原则,综合运用市场调查数据,以及科学的研究分析方法,进行全面论证。根据甲方要求的内容及深度,为甲方提出富有参考价值和可行的评估结果。(三)对每宗个案,乙方须在甲方交付任务(包括提供资料)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如因客观情况需推延,则必须经甲方同意。(四)乙方须确保提供的评估报告中由乙方调查、收集的基础性事实和数据信息应准确无误,且无任何国家秘密,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情况存在。三、工作程序在合同生效后,合同期内,乙方指派专人向甲方具体负责签办。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若甲方认为评估报告并未达到预期目标,可就该个案提出追加工作内容,乙方有补充修正责任,对于该补充修正,乙方不应收取任何费用。在个案操作过程中,对于乙方提交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及时给予反馈意见,以利于乙方顺利完成个案工作。四、合同期限乙方的评估备选机构资格期限,即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上述期限截止时,已经委托的未完成评估个案,乙方仍应继续完成。五、保密要求在合作期内,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及因履行本合同而接触到的甲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否则,乙方应承担泄密行为的所有责任。六、合同价款计价与支付方式本投标为固定价格,土地评估费的取费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五折计取,不予调整。年支付总额不超过50万元整。每半年支付一次评估费,经甲方确认后按乙方完成的半年所有工作的费用100%支付。因乙方违约发生的扣款甲方可随进度付款扣除。七、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评估报告的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甲方有权按应付评估费的每日万分之三收取违约金。2、乙方提供评估报告的基础性事实和数据失实,或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进行分析、论证、测算而影响评估目的,或超过应提交评估报告之日7个工作日仍未提交的,甲方有权解除个案评估,该个案评估费不予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如乙方超过4次逾期提交评估报告,或因乙方原因被甲方解除个案评估达3个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备选评估机构资格,本合同提前终止。八、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友好的精神进行协商,协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九、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十、其他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产甲方(盖章):乙方(盖章)H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及房产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