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龙游县龙北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4)



一、采购人名称:龙游县龙北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名称: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第二次) 
四、采购项目编号:ZJZHGL2023-033-1 
五、合同编号:ZJZHGL2023-033-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第二次)
详见采购合同

1
300000
300000

七、其它事项: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女士 
联系电话:18857038876 
传真:/ 
地址:龙游县世贸城一期一号楼北大门①二楼2006室
2、采购人名称:龙游县龙北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735076056 
传真:/ 
地址:龙游县龙翔路539号 
3、监督机构名称: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联系人: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7806910 
传真:/ 
地址:龙游县谷水路106号 

附件信息:

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1.8 M

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

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HGL2023-033-1采购合同采购人:龙游县龙北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HGL2023-033-1甲方(采购人):龙游县龙北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第二次)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第二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服务内容及标准1、工作内容: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沧没区、影响区、专业项目、安置小区等所涉及的土地,共需调出耕地约2500亩。针对项目建设涉及调出的耕地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地块踏勘,采集照片及后续省、部级系统备案工作。(1)水库腌没区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系统报备工作内容:耕地转入、转出地块现状踏勘拍照、数据分析、文本编制、浙江省耕地进出平衡备案监管系统信息录入、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录入并取得耕地“进出平衡”信息确认单。(2)水库影响区、专业项目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系统报备工作内容:耕地转入、转出地块现状踏勘拍照、数据分析、文本编制、浙江省耕地进出平衡备案监管系统信息录入。2、工作目的:以守住18亿亩耕地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为重点,巩固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逐步构建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耕地保护格局。!通过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龙游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龙游县耕地保护任务的完成。3、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51号);(6)《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7)省、市、区相关政策文件。4、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与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之间的结构调整,通过统筹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落实年内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完成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切实保障粮食安全。5、成果提交:1、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及相关表格图件。2、耕地进出平衡方案耕地调入地块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二、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六、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七、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进出平衡”系统备案。八、款项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编制条件、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完成没区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系统省级报备工作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完成港没区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系统部级报备工作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加盖鉴证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经备案后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各执叁份,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留存贰份。馆甲方:龙游县龙北永利枢纽综乙方: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牛法定(授权)代表处:法定(授权)代表人3308地址:地址:签订日期:2024年1月11日签订日期:2024年1月二日合同鉴证方(盖章):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鉴证日期:2024年/月二日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HGL2023-033-1采购合同采购人:龙游县龙北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HGL2023-033-1甲方(采购人):龙游县龙北水利枢纽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第二次)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项目(第二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服务内容及标准1、工作内容: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沧没区、影响区、专业项目、安置小区等所涉及的土地,共需调出耕地约2500亩。针对项目建设涉及调出的耕地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地块踏勘,采集照片及后续省、部级系统备案工作。(1)水库腌没区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系统报备工作内容:耕地转入、转出地块现状踏勘拍照、数据分析、文本编制、浙江省耕地进出平衡备案监管系2统信息录入、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录入并取得耕地“进出平衡”信息确认单。(2)水库影响区、专业项目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系统报备工作内容:耕地转入、转出地块现状踏勘拍照、数据分析、文本编制、浙江省耕地进出平衡备案监管系统信息录入。2、工作目的:以守住18亿亩耕地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为重点,巩固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逐步构建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耕地保护格局。!通过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龙游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龙游县耕地保护任务的完成。3、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51号);(6)《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7)省、市、区相关政策文件。4、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与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之间的结构调整,通过统筹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落实年内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完成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切实保障粮食安全。5、成果提交:1、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及相关表格图件。2、耕地进出平衡方案耕地调入地块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二、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六、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七、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进出平衡”系统备案。八、款项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编制条件、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完成没区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系统省级报备工作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完成港没区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及系统部级报备工作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加盖鉴证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经备案后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各执叁份,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留存贰份。馆甲方:龙游县龙北永利枢纽综乙方: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牛法定(授权)代表处:法定(授权)代表人3308地址:地址:签订日期:2024年1月11日签订日期:2024年1月二日合同鉴证方(盖章):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鉴证日期:2024年/月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工程建设涉及耕地方案编制及报备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