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平陆县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9352922024608

二、合同名称:2024年平陆县张店镇张店村等1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平陆县新增水浇地建设项目)第二十七标段
三、项目编号:CGXM20231408290831
四、项目名称:2024年平陆县张店镇张店村等1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平陆县新增水浇地建设项目)第二十七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陆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平陆县五一街西3号
联系方式:18239861708
供应商(乙方):山西宝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134669156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平陆县张店镇张店村等1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平陆县新增水浇地建设项目)第二十七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1916331.2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1916331.2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7标合同.pdf

(GF-2017-0201)合同编码: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平陆县张店镇张店村等1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平陆县新建水浇地建设)项目(二十七标段)建设单位:平陆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山西宝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市中冠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GF-2017-0201)合同编码: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平陆县张店镇张店村等1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平陆县新建水浇地建设)项目(二十七标段)建设单位:平陆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山西宝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市中冠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人项目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平陆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山西宝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平陆县张店镇张店村等1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平陆县新建水浇地建设)项目(二十七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平陆县张店镇张店村等1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平陆县新建水浇地建设)项目(二十七标段)2.工程地点:平陆县张店镇张郭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运城市农业农村局(运农函2023195号)文件;4.资金来源:虫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含增值税合同价为:(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陆仟叁佰叁拾壹元贰角(小写¥1916331.2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川注册证号:晋2142022202371381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中标人对投标文件所做出的澄清或说明;(4)招标文件补遗、答疑及通知;(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施工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廉政合同书、安全生产责任书、保障农民工权益书、项目经理廉政承诺书;(11)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承包人必须保证现场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在册人员。5、施工原材料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质检报告。6、承包人要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7、承包人保证向甲方提供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等必须的证明文件。8、承包人保证软体蓄水池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5年,在15年内每年免费巡查一次,每两年免费进行一次修给维护。在使用年限内,承包人如不能提供上述服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巡查、修给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9.承包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发放到民工手中,如因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造成农民工不同形式的上方、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发生,由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费用。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12月14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平陆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两份,承包人执两份,监理单位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印苏(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11141032012935292N组织机构代码:91140802MAOHIFYW5E地址:平陆县五一街815号地址: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邑北街79号门面房邮政编码:044300邮政编码:044000电话:0359-3222117电话:15034561997传真:传真:电子信箱:sxplsf@163.com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平陆太阳路分理处运城城建支行账号:04557101040013768账号:0511035309200084762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土地项目编制规定结合投标报价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L。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立。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合同签订后,收到预付款支付证书和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2、按各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结合施工进度进行支付3、资金到位后,工程量完成80%支付合同总价的70%工程款,同时一次性扣回预付款;全部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款;验收合格后,并经审定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承包人需将工程结算总价3%的工程质保金交至发包人账户,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将3%工程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编制。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提交监理人。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承包人编制,报送监理人审核,经发包人批准7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