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采购合同公告(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2024)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2024)湘0204法鉴字002号关于选择专业机构的公告
2024-01-12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选择专业机构公告
(2024)湘0204法鉴字002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10:00时选择湖南天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湖南华云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云投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新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株洲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动力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凡符合以下报名要求的鉴定机构,可于2024年1月19日17:3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公开选择专业机构的具体要求如下:1、入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入围鉴定类机构名册》和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符合本案资质要求,且有资格出具报告的专业机构。2、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资质提交至本院709办公室的专业机构,未提交的不予通过资质审核,(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向本院已提交过相应资质的除外)。3、无本院未结案件的专业机构。4、接受委托后能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求意见稿》(该时间从勘验的次日起计算)。5、熟悉《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6、能认真负责的及时完成委托工作。
提示:1、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的要求确定机构选择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 “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一次摇号资格。4、未按时完成委托工作的取消本年度摇号资格。5、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来本院709办公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出具书面的补充材料清单。
本院709办公室电话:28307965 联系人:胡容
本院监督电话:28307932 联系人:刘辉
标的概况
承办法院: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委托事项:对原告承包施工的《湖南数据湖产业园(一期)项目附属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工程量及工程总价进行鉴定(含停工损失及铜材价格上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