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采购合同公告(灵丘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74107405820231401
二、合同名称: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242023CCS00054
四、项目名称: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灵丘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灵丘县平型关大街4077号
联系方式:0352-8650477
供应商(乙方):山西遥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水西关街38号会计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1833513784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省市要求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直至变更成果通过国家审查。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合同金额(元):112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pdf
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11N74107405820231401).pdf
自合同书项目名称: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甲方:灵丘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山西遥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灵丘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时间:年月日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项目名称:灵丘县2021笠度旦±尘豆.调查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_灵丘县直盗鱼匾显承包方(乙方〉:~山西遥盛碹盅王狸直限公司签订地点~_灵丘县.直燃垒癫L~签订时间:年月根据项目编号为1402242023CCs00054的招标文件和山西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乙方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就“灵臣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协商一致,为保证项日工程进度、技术质量等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工作范围本合同工作范围为山西省灵丘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具体调查范围以上级下发控制界线为准。二、项目工作内容2021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变更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2021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1/1B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项目名称: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灵丘县自然资源局承包方(乙方):山西遥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灵丘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项目编号为1402242023CCS00054的招标文件和山西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乙方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就“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协商一致,为保证项目工程进度、技术质量等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项目工作范围本合同工作范围为山西省灵丘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具体调查范围以上级下发控制界线为准。二、项目工作内容2021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变更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2021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1/8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L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加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形成报告报上级部门审定。灵丘县以2021年12月31H为统一时点,纟【li合部下发的2021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2021年度地理国情监测地表植被变化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管理信息、县级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202上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通过比对”统一时点数据库与最新遥感正射影像图,内业补=调充提取2021年度各类-ll地的变化情况。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调查i1^∶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以及新增设施农用地图斑,需要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在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配合省级、国家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县级调查单元的202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国家下发的疑似错误图斑,进行核实修改或补充举证,整改到位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对国家级内业复核仍有疑似错误的图斑,配合国家专业队伍看展“互联网+”在线核查。三、项目执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卜|行政区代码(GB/T2260)2、县级以下行政[×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j代码(GB/T13923)4、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7798-2007)5、地理信息元数据(GB/T19710)6、《土地调查条例》7、士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03)8、《第-△次全因】1地调查技术规程》2/89、《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10、《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CB/T21010-2017)1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13、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13、/1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13989-2012)15、《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TD/T1010-2015)刀16、《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15986-2008)1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CH/T1008-2001)18、《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19、《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20、《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21、《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22、《2021年度灵丘县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23、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通知四、项目调查费用依据中标价格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元整(小写:Y1120000一兀五、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3/89、《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10、《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CB/T21010-2017)1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13、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1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13989-2012)15、《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TD/T1010-2015)16、《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15986-2008)1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CH/T1008-2001)18、《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19、《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20、《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21、《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22、《2021年度灵丘县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23、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通知四、项目调查费用依据中标价格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120000元)。五、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3/8六、项目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项目变更成果报送国家核查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七、甲方的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交合格的有关调查所需基础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若所提供的部分调查基础图件不能达到调查使用所需要求时,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重新收集或委托乙方进行部分调查图件的采集与制作,产生的费用经双方协商,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2)协助乙方调查队伍顺利进行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进行力所能及的协调。(3)保证项目款按时到位,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4)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成果。八、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设计书之日起7日内组织调查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应当根据投标文件要求,确保项目如期保质量完成。(3)7乙方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监理,并进行合作。凡乙方原因出现的成果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修改或返工。(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5)对乙方所提供的工作成果质量有争议的,由所在地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裁决。其费用由过错方承担。(6)对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按规定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4/8九、成果提交要求(1)自乙方项目结束并经国家核查合格之日起7日内,乙方根据《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向甲方报送全部调查成果。(2)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调查成果~童~份,甲方如需增加成果份数,需``磋双方协商,另向乙方支付工本费。广(3)乙方最终向甲方提交如下成果:,`冫t`1.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丿2.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3.“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4.2021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1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1)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5.《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6.2021年度国土调查用地变更相关情况的专题报告;7.甲方要求的其他成果资料。十、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由甲方偿还工程总价款的5%;若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外,并按预算项目费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项目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其他属于乙方的成果,按有关规定甲5/8九、成果提交要求(1)自乙方项目结束并经国家核查合格之日起7日内,乙方根据《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向甲方报送全部调查成果。(2)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调查成果壹份,甲方如需增加成果份数,需双方协商,另向乙方支付工本费。(3)乙方最终向甲方提交如下成果:1.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2.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3.“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4.2021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1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1)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5.《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6.2021年度国土调查用地变更相关情况的专题报告;7.甲方要求的其他成果资料。十、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由甲方偿还工程总价款的5%;若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外,并按预算项目费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项目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其他属于乙方的成果,按有关规定甲5/8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十一、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预算项目价款的5%,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项目款及利息。(2)在甲方项目款按时到位后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调查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费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造价的0.1%计算。因不可抗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调查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调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技术质量要求。因第二次调查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调查成果,乙方有权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项目款总额的10%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5)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预算项目费的10%的违约金。十二、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除有争议或正在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6/8履行。十四、其他约定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或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五、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3)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工程费用结算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合同正文结束--7/8-此页为签字页,无合同正文邮政编码:034400邮政编码:030002联系人:联系人:贺永峰委托方单位地址:山西省灵丘县平型关大街4077号小揽方承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水西关街38号电话:电话:18903513869传真:传真:0351-466039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银行账户:63310181910001117后委托方:灵丘县自然资源局承包方:山西遥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2月2日8/8灵丘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74107405820231401合同各方:甲方(买方):灵丘县自然资源局地址:灵丘县平型关大街4077号邮政编号:电话:0352-8650477传真:联系人:李晋萍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山西遥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迎泽区水西关街38号会计大厦三层邮政编号:030000电话:0351-4660391传真:联系人:李世伟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帐号:633101819100011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序号货物名称及型号规格制造商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合计(元):合计(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1120000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2.1交货地点:2.2交货时间:2.3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质量标准和要求3.1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同目的特定标准确定。3.2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之有关规定。3.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4.权利瑕疵担保4.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5.包装要求5.1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6.验收6.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6.2买方可采取以下第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1)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期次支付条件支付比例(%)123456789107.2.2付款条件: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付款。(2)最终验收付款: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按本合同第9.4款规定提交的质量保证金后,买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8.伴随服务8.1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8.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9.质量保证9.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3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4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后15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0.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11.履约延误11.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卖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15.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6.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3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