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仙湖植物园2024)



【延续合同】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重新采购第1次)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DL2022002527-A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重新采购第1次)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2002527
四、项目名称: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重新采购第1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仙湖植物园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仙湖路160号
联系方式:18819475376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2011号庆安大厦十一层
联系方式:158186238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10297.87
合同金额:1410297.8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1月9日-2025年1月8日、地点:仙湖植物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备案合同2024-2025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合同.pdf

深圳市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合同甲方:深圳市仙湖植物园法定代表人:罗栋住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仙湖路160号联系方式:0755-25734480乙方: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火法定代表人:王祥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2011号庆安大厦十一层电话:0755-83102660根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深圳市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DL2022002527)招标结果,由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深圳市仙湖植物园(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市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二、项目内容:(一)负责仙湖植物园立体停车库、综合楼、科研楼三处场所的消防安全和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交通及治安秩序、车辆安全和公共财1/9产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市民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二)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并向甲方反馈。(三)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消防中控上岗证)的保安员应熟练掌握并操作消防中控室设备。1.能识别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2.熟悉操作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3.能使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完成自检、消音、复位的操作;4.能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主备电源工作状态,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四)定期组织保安员参加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力求做到文明服务、高效服务。(五)负责服务区域内各类应急、抢险救灾和突发事件处置。(六)文明、规范地履行保安工作职责;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管,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三、服务时间:自2024年1月9日起至2025年1月8日止。四、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方式(即保安服务管理任务包干、经费包干)实行全承包。第二条保安服务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一、基本要求(一)保安员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身高168cm以上,初中以上文化,双眼裸视视力4.8以上,年龄在18~45周岁,持有保安员证或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二)保安员上班必须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贴照片、编号,上岗证编号、照片要规格式样一致。二、保安员人数及岗位要求(一)保安总人数24人,工作时间为24小时值班,三班倒每班2/98小时,其中每天至少12名保安员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消防中控上岗证,初级以上)上岗。(二)节假日及特殊时段(元旦、清明、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公休日、农历初一、十五和佛事日)乙方必须做好值班岗位安排及园区交通疏导,治安防范等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增加上班人数,不超过26人。(三)工作时问: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岗位实行3班岗轮换,未经甲方安全保卫部同意批准,保安员之间不能相互顶替上岗,如有调整,乙方应提前上报甲方安全保卫部并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四)岗位安排:值班岗位由乙方按照甲方需求,根据实际工作安排,乙方每天18:00前通过微信工作群向甲方上报次日岗位安排计划。(五)各岗位工作职责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要求自行制定。(六)保安是乙方的员工,其仅依据乙方的指派为甲方提供服务,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届佣关系,甲方对其不承担任何雇主责任。所谓雇主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薪资及其他职工福利,保管人事档案.办理退休,医疗,工伤、意外伤害、疾病等各种社会保险和缴费,职业教育与培训。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对不合格保安员提出处理意见,要求乙方调换保安员。如经三次调换仍不合格(含三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二、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需要免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和配备固定电话。三、甲方建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乙方保安员应依章执行,同时应教育本单位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安全防范规定和支持配3/9合乙方保安员的工作。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工资、证件、业务培训,组织管理、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发放保安员的工作服装。如乙方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导致所派保安员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的,该争议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甲方由此支付的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二、乙方应完善和协助甲方各种安全防范制度,以便乙方保安员依章执行。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法安排保安员本合同约定范围外或超越保安职权的工作。四、因工作需要,乙方有权调换保安员,有权辞退不符合规定的保安员,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五、为便于工作,乙方可申请项目保安队长在甲方员工饭堂用餐,但需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保安服务的奖惩办法为保证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安服务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并对照以下条款进行检查保安服务质量,检查办法和标准甲方可根据情况进行更改修订,甲方应于新办法执行7天前将修订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对违反以下罚则内容,以扣分方式进行违约处罚,扣分不封顶(每分值为100元、每月扣分换算为金额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一、罚则(一)立体停车库、综合楼、科研楼三处场所发生火灾,属于乙方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火情,没有及时报告、能立即处置而未处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损失照价赔偿并扣100分至500分。造成重大事故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4/9(二)乙方服务总人数每缺一人扣50分;每发现一次擅离岗位,在岗位上睡觉行为扣6分;每缺岗一人,扣10分,以此类推。(三)每天至少12名保安员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消防中控上岗证,初级以上)上岗,每少一人扣10分,以此类推。(四)保安员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擅离岗位处罚)、玩手机、吸烟、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夜间上班不按规定穿着反光衣、没有佩戴或开启肩闪,责任区域内设施物品摆放混乱,岗位未按规定配备对讲机,对讲机不堪用、使用过程中语言不规范,每项每次扣1分。(五)不按规定检查消防器材,每次扣2分。(六)保安员酒后上班或上班期间喝酒、赌博,每人每次扣10分,并责令乙方调整该保安员岗位。(七)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管理区域内气讨、算命、乱摆卖、拉客等违规行为。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为将通知乙方清理,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未完成清理,每宗每次扣5分。(八)台帐登记不全面,不规范,缺少或作假,每项扣3分;(九)弄虚作假、以欺骗、隐等方式逃避或应付甲方检查验收的,视情节轻重扣10至100分。(十)收红包、钱物的,视情节轻重扣除1至100分并责令乙方对当事人调整岗位。(十一)乙方保安员故意或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的实际损失、因此支出的费用等,并协助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十二)管理范围内植物、设施、物品损坏或者被盗,属乙方工作失职的,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十三)保安员面对突发事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及时采取措施或及时上报,视情节轻重,扣10至100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5/9(十四)不执行甲方的决定,对待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敷衍了事,给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10至100分。(十五)乙方保安员因工作失职、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被投诉、信访,举报、媒体曝光查证属实的,扣50至100分;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限内,乙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200分。合同期内超过三次(含三次)未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整改,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及物品撤离现场,并按照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未按时撤离,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二、奖励有下列事迹的,经甲乙双方核实后,由甲方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一)见义勇为,英勇救人,敢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二)拾金不味,在工作中发扬正能量表现突出的;(三)抢救、保护公共设施和国家财产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四)在抗灾救灾、应急、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五)好人好事被区以上政府部门或者电视台、电台、报社、网站等媒体表扬、表彰、报道的。第六条服务费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1246298元/年(年服务费大写:壹佰贰拾肆万陆仟贰佰九十八元整),本项目实行包干价,包含保安人员经费,服务、设备、培训、福利、因人员伤亡产生的赔偿等一切费用。二、支付方式:保安服务经费按月支付(当月服务费金额为本月服务费减去上月扣除违约金款项),每月经甲方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扣除违约条款规定的金额后(无违约情况不扣除服务费),按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由财政系统发起支付。三、甲方支付费用前7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等额有效的6/9发票。四、乙方账户信息乙方户名: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华侨城支行帐号:337070101400083986第七条风险责任一、乙方应完全地按照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本合同条款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二、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性规定,致使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扣除合同解除当月的服务费,并有权按照合同总额的3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二、当乙方在工作中经常出现差错,或不能达到乙方在《投标书》中所作的服务承诺、违背甲方的要求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每违约一次.甲方可视差错情节扣除当月保安服务费金额的1%至5%。三、乙方被证明不能胜任甲方保安服务项目的工作,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致使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可以扣除合同解除当月的服务费,并有权按照合同总额的3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四、乙方擅自将保安服务管理任务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可以扣除合同解除当月的服务费,并有权按照合同总额的3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五、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7/9第九条:验收移交本台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保安服务工作移交给甲方或新接收的保安公司。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如乙方承包保安服务的区域遗到非法占用或财产造到损坏等,乙方须承担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由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该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终止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一)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二)出现合同中列出的终止事由;(三)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第十二条:未尽享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其他一、若本合同实质性条款的约定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有抵触之处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则以投标文件为准。二、本合同首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的送达。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三、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8/9四、本合同的解释权在深圳市仙湖植物园。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为签署项)甲方:深圳市仙湖植物园乙方: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不(盖章)(盖章)代表:代表:2024年1月8日2024年/月8日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