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判法庭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改造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HT2023-*0406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3zfcg02228
项目名称: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人: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
甘肃航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1-15
供应商:
甘肃欣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业:
其他建筑安装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1-15
合同总金额:
308.28297(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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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203采防会门Q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中标方):甘肃欣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QYZC2023-0406)评标结果,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甲方)与甘肃欣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维修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总承包3.工程承包方式:4.工程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审判法庭(安装拆除工程、给排水工程、消火栓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火灾报警工程、土建拆除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附属用房(安装拆除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室外附属(安装拆除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附属工程)工程。第二条工程期限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开始日期为合同签订后第二天。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工程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佰零捌万贰仟捌佰贰拾玖元柒角(¥:3082829.70元)。工程总价包含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运费、人工费、税费等过程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1-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第四条工程质量乙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第五条施工设计变更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因施工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应根据甲方签章确认的签证单结算。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1)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统筹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3)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2.乙方(1)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2)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及时予以整改。(3)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2(4)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5)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6)乙方及人员具有施工本合同所涉楼道刷白、吊顶、亮化,改造装修所需的全部合法资质证件,乙方具有工程施工的合法资质。(7)乙方不得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施工进行转包或分包,乙方必须独立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独立对项目质量合格承担法律责任。(8)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第七条工程检查验收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和国家发布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等,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责任。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甲方要求、方案、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发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经甲方验收合格通过且书面签章确认才视为乙方施工合格符合质量标准。另乙方施工的本工程交付前或者验收交付后存在整改、维修等问题时,自甲方通知后五日内乙方负责整改、维修完成;若乙方逾期或拒不整改维修时,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整改维修,乙方按甲方单方核算的整改维修费用向甲方赔偿损失或甲方有权从下剩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34.工程竣工后,乙方要配合甲方接受监督单位检查。5.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维修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6.竣工日期以最后甲方签章确认的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第八条安全文明生产与责任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以及乙方人员自身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因此承担责任或支出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也可按甲方核算数额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2.乙方不得拖欠材料、人工费用,因乙方拖欠材料、人工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或者甲方代支付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存在任何材料商或农民工等向甲方反映存在拖欠费用、工伤赔偿、劳务工资等工程债务情形时,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须三日内处理结清工程欠账,逾期乙方未自行处理时则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单方核定费用或赔偿等数额且甲方有权用乙方应付款下剩数额向第三方代支付材料费、人工费等工程欠款,由此支付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同意按甲方核定的向第三方代支付数额从下剩施工款中扣除。-4-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工程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款,因工程实际需要,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对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际施工量结算,在总价款中予以增加或扣减。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10%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到80%,发包人停止付款;2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工程结算实际审核后,依据结算审核金额向承包人支付17%,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3.根据《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费列支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了抑制建设项目结算中因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而加大审计费用的现象,在建设项目结算审计中,审减额超过审定价10%(不含10%)以上所发生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4.施工图中已反映的内容,如属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相关项中,不再增补。第十条工程质量质保期质保期:1.供排水管道质保期2年,2.更换供暖管线质保期两个采暖期,3.消防工程质保期2年。4.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透5年。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5-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甲方有权按甲方单方核算数额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2.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同意按甲方单方核算数额赔偿甲方实际损失。3.乙方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每天3%的比例自逾期日起至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预期超过6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损失自负。4.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5.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对欠付工程款按照同期同类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6-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签订。2.本合同在3.本合同自在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4.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时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地址:理峰子凯化而路珍电话:837127邮编:J4500甲方: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章)乙方:甘肃欣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章)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华宇名城西区6号楼1单元101号电话:0934-8888010邮编:754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3、签字日期:202·12.24法定代表人:38(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312.24经办人:签字日期:经办人签字日期:开户行: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东街支行账号:104053884546代理机构:甘肃航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吴红货签字日期:2023.12:24代理机构:甘肃航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吴红货签字日期:2023.12:2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判法庭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