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验系统维保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检验系统维保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763781298202319803
二、合同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检验系统维保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KGSF(ZB)-20232874
四、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检验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地 址:乌市河南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0991-7598403
供应商(乙方):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寺平南路16号712室
联系方式:1596713482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服务名称 数量:1.00 单价(元):17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院检验系统维保服务要求:满足甲方要求服务时间:2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合同金额(元):17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检验系统维保合同.pdf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检验系统维保合同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乙方: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23-451-XX签订地点:乌鲁木齐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为保障甲方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检验系统的正常运行,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系统的应用维护、相关科室新增检查设备的挂接、检验系统的调试以及因医院应用、管理需求导致的对检验系统相关功能修正和扩增等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形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合同标的物;二序号内容金额(元)数量(年)总价(元)1检验系统维保890002178000共计178000元(大写:壹拾柒万捌仟元整)二、乙方服务的内容:1、系统故障服务:(1)系统故障响应时间30分钟内,3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故障排除;2、一般例行维护:(1)LIS系统和临床用血管理系统的数据库管理及维护;(2)LIS系统和临床用血管理系统软件的一般性例行维护;(3)挂接于现有LIS系统和临床用血管理系统上的检验设备接口通讯维护;(4)LIS系统和临床用血管理系统与甲方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及其它相关系统的数据通信接口程序维护;(5)根据甲方需求,提供LIS系统和临床用血管理系统培训和应用;3、远程维护:(1)提供7*24小时远程维护;(需医院配合建立远程维护系统);(2)提供7*24小时远程电话技术支持;4、软件需求修改:(1)甲方提出的急需软件修正需求,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解决;(2)甲方提出的一般性的软件修正需求、24小时内响应,7个工作日内解决;(3)甲方提出的软件修改需求,如新建报表、新增合理功能,24小时内响应,7个工作日内解决;?5、培训:(1)检验科/输血科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2)信息中心相关系统维护人员管理培训;(3)相关使用科室系统管理员培训;(4)现有LIS系统和临床用血管理系统发展及新产品介绍;6、接口:(1)在合同期间,现有接口免费维护(除开发外);7、特殊援助:(1)院方特殊情况,例如等级医院评审、电子病历评级、互联互通评级等,需派工程师来现场协助;8、软件升级:(1)版本内现有模块升级免费;9、数据统计:(1)乙方需配合或协助甲方统计LIS系统和临床用血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三、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服务协议年价款计人民币捌万玖仟元整(¥89000元),二年维护费用共计壹拾柒万捌仟元整(¥178000元)。2.第一年年度维护结束后,乙方出具由甲方使用科室和信息科书面确认签字的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年合同款,即89000元(大写:捌万玖仟元整);3.第二年年度维护结束后,乙方出具由甲方使用科室和信息科签字的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年合同款,即89000元(大写:捌万玖仟元整);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行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规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违约责任。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其修正不符合要求的服务。(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维护工作环境,以确保乙方维护工作能够按照甲方的要求顺利实施。(3)甲方做好内部科室的协调工作,保障乙方的服务工作不受甲方内部科室间可能产生步调不一致等实际情况的影响。(4)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实施服务、维护工作,确保甲方能正常运行服务的内容。(2)乙方严格约束技术人员,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规定,防止违规操作的发生。(3)乙方通过维护和支持工作所接触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对此承担保密义务,没有得到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复制、修改、传播甲方信息。(4)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读或拖延。(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据实支付服务费用。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遵照执行如下:(1)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两者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肆份,肆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贰份。(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不可抗力因素由于地震、凤风、水灾、火灾、战争、墨工、恐怖事件、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遇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履行,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六、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服务或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按照甲方已支付合同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履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已支付合同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责任,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合同解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不得提前解除,如协议一方欲提前解除协议的视为违约,违约方需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七、争议的解决双方应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沟通,及时处理问题。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八、协议期限1、本协议合作期限自2023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协议有效期限为贰年。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海中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甲方(盖章):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aco10403乙方代表:深给第甲方代表联系人:宋名苑联系人:联系电话:1P35p2372联系电话:P35p2372PF甲方确认乙方确认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寺平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司法送达地司法送达地南路16号712室河南西路118号址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开户行:开户行:上海工商银行桂林路支行木齐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1001294809200060656:65110086001800082099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系统维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