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容协管工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中原磋商-2023-87-A

二、合同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市容协管工作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中原磋商-2023-87

四、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市容协管工作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9号

联系人:刘晓倩

联系方式:55906706

2.供应商(乙方):河南华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 101 号清水湾综合楼 1 单元 17 层 1704 号

联系人:徐辉

联系方式:176381428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95904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周期:一年,服务地点:棉纺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服务
协助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棉纺路中队开展执法工作
符合采购人要求
一年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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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同文本甲方(用人单位)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乙方(派遣单位)河南华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从其聘用人员中派遣部分人员,到甲方辖区内从事城市管理协管服务工作。根据协商内容,特制定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甲、乙双方就派遗员工等相关事宜签定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建立并管理派遣员工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及相关劳务事务服务。三、乙方在向甲方派遣员工时,应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根据不同的就业状态,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告知被派遣员工将被派至甲方工作。四、按照甲方的具体用工需求,由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人员招录、组织派遣等工作,所招录、派遣的员工应当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和行政处罚行为。派遣员工年龄须为18--50岁(含50)以内,且为身体健康的男性,签订协议时须向甲方提供派遣员工近三个月内的体检证明或健康证明。五、乙方为甲方提供不超过_27_名派遣人员,并根据甲方用人需求随时增减派遣人员。协议期间内,派遣员工数量有变化时,双方应及时变更《派遣员工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并以实际派遣人数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六、乙方及乙方派遣员工应当按照甲方安排、委托的以下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义务。1、向辖区内的常住、流动人口及单位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2、劝阻、督促改正违反城市管理、城市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3、协助派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4、甲方安排的其它临时工作。七、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将派遣岗位需求和岗位说明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据此向甲方派遣员工。2、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遣员工的岗位、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和工作事项进行管理。有权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指挥、调度,监督和考核;有权要求派遣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维持有序的劳动纪律;有权要求对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违反工作纪律的乙方派遣员工随时进行更换。乙方有义务积极帮助及配合甲方的上述工作。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派遣员工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统筹、按时足额发放薪酬及福利,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4、甲方有责任加强对人力资源派遣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沟通,有权向乙方提出派遗员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教育督促本单位员工支持配合派遣员工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团结合作,共同发展。5、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标准,按时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6、派遣人员工作时间根据甲方工作时间统一安排。7、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所有派遣员工全部到位,对服务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的,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与乙方无条件终止合同。8、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用人需求的派遣员工3次及以上的,甲方可减少派遣员工名额或单方解除合同。八、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甲方岗位需求和岗位说明派遣员工,所派遣员工必须通过乙方的岗前公共职业培训,且具备符合甲方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2、乙方负责派遣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等工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1010:3、乙方派遣员工应遵守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乙方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需要保密的内容。4、乙方可以根据甲方业务和服务提升的需要,提出有关优化人员配置和业务流程、完善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业务开展等方面的建议。5、乙方管理人员应经常到派遣员工工作现场,对派遣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协调处理甲乙双方与派遗员工之间的关系。乙方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6、乙方派遣员工在为甲方提供劳务期间发生的不履行岗位工作、违规违纪等行为,经甲方提出退回用工的,乙方应在二日内召回上述员工,并根据甲方要求另行派遣人员。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派遣员工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健康证、派遣人员的保险单或保险支付凭证或支付流水单据等。乙方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因公伤、残、死亡等)及其他意外情况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发生的一切损害赔偿均由乙方承担和解决,而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也均由乙方处理解决。如果造成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8、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车辆、设备等过程中,如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造成其他意外情况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发生的一切损害赔偿均由乙方承担和解决,而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也均由乙方处理解决。如果造成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9、乙方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派遣工作以外的言行,如出现甲方有权提出退回用工,乙方应在二日内召回上述员工,并根据甲方要求另行派遣人员,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和解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追偿10、乙方不得有其他损害甲方权利的行为。九、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合同自22024年1月1日起至年122024年12月31日止十、派遣人员服务费收费标准1、乙方按照甲方需求的数量派遣工作人员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2、劳务派遣费标准按每人每月20元计取,每月总派遣费用根据当月实际29600元计取,每月总派遣费用根据当月实际派遣数量进行确定。3、付款方式:协管员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派遣数量和时间确定,每月依据办事处月考核结果于次月15日前与乙方结算。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后,应按时足额地发放派遣员工工资(乙方如遇甲方财政拨款当月未能及时到位的特殊情况时,应先行垫付派遣员当月工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放的派遣员工资后未按足额地发放给派遣员工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派遣人员向乙方追偿。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追偿。十一、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连续拖欠款项达两个月以上,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2、乙方违约责任如因派遣员工擅离工作岗位、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程或违法犯罪造成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或乙方及乙方派遣员工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一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责任,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追偿,有权利直接减扣乙方相应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作为赔偿,劳务派遣服务费用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利继续向乙方追偿。3、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二、其他1、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可续签合同。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或受权代理人)签字:日期:2日期:20233年1431103年12月310日期:2023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9号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101号清水湾综合楼1单元17层1704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政府采购廉政合同甲方(供货方):河南华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购货方):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民法典》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赔略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甲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乙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乙方利益。(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扶甲方从事不属于甲方义务的工作。(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甲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甲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甲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乙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3%的经济违约责任。(二)甲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乙方作业市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三)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五条:检查方式201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监督,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第七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采购办各一份。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日期:31日期:292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101号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9号清水湾综合楼1单元17层1704号联系电话:13783699617联系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容协管工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郑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