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护采购合同公告(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281-THGC-G2023-0014001
二、合同名称:高新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项目高新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81-THGC-G2023-0014
四、项目名称:高新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高新区龙山大街109号
联系方式:13812131690
供应商(乙方):江阴市滨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滨江东路88号
联系方式:139152394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高新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1391523945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191775.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1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17 09:55:34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pdf
高新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项目合同书甲方(采购单位):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乙方(中标单位):江阴市滨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高新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项目(JSTH2023G008)2、服务内容:高新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3、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绿地等级及甲方要求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023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5、其他:第一期(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人民币总价款为6191775(小写),陆佰壹拾玖万壹仟柒佰柒拾伍元(大写)。本项目中标(成交)优惠率为10.03%;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合同总价款不变。(有另行规定的除外。)第三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退付办法:/。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2、质量保证:乙方委托钱捷为该绿地管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售后服务:第七条验收验收标准:按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根据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澄财购(2021)5号)组织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付款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2、付款方式:每季度(3个月)支付每年养护费用的25%,每年最后一个季度经考核评分和审计结束后付清年养护费用。【每次付款均根据考核结果及管护效果支付养护费,中标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九条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期间,每年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单位将解除养护合同,且3年内不得参与发包方相关项目的招投标:1)乙方全年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不及格,即等于、低于90分(含)的;2)乙方连续二次月度考核不及格,即等于、低于90分(含)的:3)乙方单次月度考核低于60分(含60分):4)年度平均考核未达到90分(含)的。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癌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单位):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乙方(中标单位):江阴市滨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地址:地址:滨江东路88号法定(授权)代表人地法定(授权)代表人:7S行2023年11月27日月日市滨山入见证方: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见证方代表:2023年1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管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