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考古勘探 用地考古勘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
宁夏华电灵武风光储一体化集成运行扩建 复合项目(一期)1#地考古勘探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40118HT000007
二、合同名称:宁夏华电灵武风光储一体化集成运行扩建 复合项目(一期)1#地考古勘探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000-20231215144904148
四、项目名称:宁夏华电灵武风光储一体化集成运行扩建 复合项目(一期)用地考古勘探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利民街121号
联系方式:0951-5014482
供应商(乙方):陕西德鸿考古勘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西安西安市雁塔区
联系方式:186029005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夏华电灵武风光储一体化集成运行扩建 复合项目(一期)1#地考古勘探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及国家或行业规定为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22
合同金额:29.4978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宁夏华电灵武风光储一体化集成运行扩建 复合项目(一期)1#地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2024宁夏华电灵武风光储一体化集成运行扩建复合项目一期1#地考古勘探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宁夏华电灵武风光储一体化集成运行扩建复合项目(一期)1#地考古勘探合同委托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受托方:陕西德鸿考古勘探有限公司2024年/月18日宁夏华电灵武风光储一体化集成运行扩建复合项目(一期)1#地考古勘探合同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乙方:陕西德鸿考古勘探有限公司为配合宁夏华电灵武风光储一体化集成运行扩建复合项目(一期)顺利建设,确保地下文物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部分用地区域进行考古钻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配合基本建设文物考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考古钻探劳务部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工作名称、范围及内容名称:宁夏华电灵武风光储一体化集成运行扩建复合项目(一期)1#地考古勘探。范围面积:工程拟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部分指定区域进行考古普探,总计面积69900平方米。内容:对以上区域进行考古钻探,了解工程占压区域有无文物遗迹;探明遗址的分布范围、层位、结构和保存情况;采集探孔标本;编写钻探报告。二、工作要求乙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相关操作要求实施,确保质量,做好以下工作:1.绘制探孔分布图,采集探孔遗物。2.探明的遗迹现象要写出文字记录,内容包括分布范围、层位、结构、保存情况、年代推断等。23.测绘遗迹平面分布图和遗址地形图,并将钻探遗迹、墓葬等标示于地形图上。4.向甲方提交所有的钻探资料(包括原始记录资料)和钻探报告,钻探报告包括工作经过、主要收获、初步认识、问题和建议等。5.完成工程钻探任务后向甲方提交工作报告。三、工作时限1.乙方工作时间:按照甲方要求,25日内完成考古钻探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钻探报告。2.如遇到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料因素影响,乙方应与甲方取得联系,协议更改工期等事宜。四、协议经费及拨付方式1.项目合同经费项目经费(含税金)总价:贰拾玖万肆仟玖佰柒拾捌元(¥:294978元)。2.付款方式考古钻探工作结束,乙方提交钻探报告,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3.付款方式为转帐: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西影路中段支行开户单位名称:陕西德鸿考古勘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1050176004200000900五、各方职责(一)乙方1.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及《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钻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协议项目工作任务。2.施工期间,要派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对已探出的古遗迹等3应严格保密,避免盗掘等事件的发生,并及时报告甲方。3.负责工地人员安全。4.及时向甲方出具收款正规发票。5.接受甲方不定期检查监督和完工验收,根据甲方对工作提出的意见作出书面答复并及时加以整改。(二)甲方1.确定考古勘探作业范围,提供乙方工作需要的相关图纸资料。2.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及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勘探管理有关规定,甲方派出代表或组织专家对乙方的工作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和完工验收。3.协调各方面的工作。4.按协议拨付经费。六、违约责任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准确、不及时,给乙方造成工作中断或延误,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甲方应无条件对乙方的工作期限给予顺延。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钻探报告,每拖延一日按钻探费总额的6%赔偿甲方损失,工期延误累计20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拒绝支付项目经费。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协议解除。同时,可要求乙方承担因延误工期导致的经济损失。3.因乙方工作不细致、疏忽、敷衍等原因,造成文物遗迹被遗漏,或对古遗迹、古墓葬等范围、层位、结构等勘察有误,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扣除工作总费用的30%~100%;若造成古遗迹、古墓葬被损事故,视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有权停止支付项目经费,并报请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追责。七、成果归属本协议下的工作成果(报告、设计文本、图纸、数据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或提供,或将其用于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八、争议解决方式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积极协商解决。2.如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其他1.钻探过程中若牵涉用地补偿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书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正文完族甲方:写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乙方:陕西德鸿考古勘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利民街121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南路南飞鸿广场3号楼3-33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951-5064776电话:18602900585传真:0951-5064776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古勘探 用地考古勘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