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2024)
一、合同编号:11NZYZJQT0382024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阶段防雷检测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建航磋商2023472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阶段防雷检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 址:丽水市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系方式:0578-2990173
供应商(乙方):浙江中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闲林街道嘉企路3号1号101室
联系方式:1515781353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度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阶段防雷检测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以签订时间为准)起一年服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2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防雷检测采购合同.pdf
防雷检测采购合同.pdf
防雷检测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成交人:(以下称乙方)浙江中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甲方)2024年度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阶段防雷检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防雷装置检测服务_经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浙建航碳商2023472号竞争性碳商文件在2024年01月02日进行采购。确定浙江中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成交人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d.变更补充文件。e.竞争性碳商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2、检测项目范围、检测时间、检测数量、检测依据、服务期限2.1检测项目范围:本项目建(构)筑物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以及其它需要接地场所和防雷装置的性能测试。2.2检测时间:具体检测时间根据采购人通知安排,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成交人应在收到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开展检测(雷雨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2.3检测数量:满足国家和本地政府防雷检测、验收要求。2.4检测依据: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10年修订版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50650-2011《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其他相关防雷技术标准。2.5服务期限:2024年1月11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如果合同金额超出25万元,则本次采购工作视为全部完成,合同自动终止3、成交单价成交单价:0.01元/m。4、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4.1结算方式:成交单价×实际检测数量(以实际报告面积为准)=支付金额4.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扣除20%的预付款后,剩余款项在服务结束出具防雷检测报告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实际检测情况(以实际报告面积为准)一次性结算支付。5、服务要求服务要求:详见碳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6、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6.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6.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6.3除了合同本身外,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7、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8、不可抗力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9、税费9.1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0、违约终止合同10.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竞争性碳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2)乙方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10.2在甲方根据第10.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对甲方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1、其他情况终止合同11.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1.2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1.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或者强行向建设单位推销防雷相关产品,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1.4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防雷检测过程中,不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检测或不按提交的防雷检测方案进行检测,存在虚假检测数据等情况,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2、转让12.1不允许转包。12.2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但分包前需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分包。12.3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3、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13.1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14、争端的解决14.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4.1.2种方式解决争议:14.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1.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4.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15、通知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1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6、鉴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鉴于乙方将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17、其他约定事项:乙方开展现场防雷检测前,应对检测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对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检测人员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18、验收18.1甲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18.2乙方应当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8.3乙方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甲方19、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20、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21、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甲方:乙方:浙江中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名称:(印章技名称:(印章)2024年01月11日2024年01月11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章)地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3号1号楼1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1122电话:电话:0571-5789765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闲林支行账号:账号:2010001359543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雷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