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广告制作 广告标识制作 广告制作采购合同公告(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2024)



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日常广告制作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广告标识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日常广告制作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
2、地址:江陵县建桥路13号
3、联系方式:13872267994
4、供应商(乙方):江陵县兄弟广告有限公司
5、地址:江陵县郝穴镇
6、联系方式:132276681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广告制作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3131.5元
5、合同金额:1.3131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3-0544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13131.5.pdf

广告标识制作合同(以下简称甲方)甲方: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江陵县兄弟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细则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横幅,写真等广告标识,金额13131.5元。二、甲方将产品的制作需求情况提供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制作,必须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制作项目。三、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模板资料及相关设计要求,乙方根据模板或设计要求进行设计,乙方设计完成后应交由甲方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制作。四、产品制作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五、乙方设计制作完成后,按甲方验后标准,甲方进行验收。六、在履行合同期间,所有的制作事宜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予以配合。七、乙方制作完毕后,乙方提供对帐清单,经甲方核对业务量及金额无误后,由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八、乙方银行帐户信息帐户:江陵县兄弟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帐号:100111268180018888九、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漏甲方一切信息,不得在任何杂志、刊物、画册、网络上发布甲方提供的信息。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兄弟甲方代表人签字:法乙方任表人签字评(盖章)(盖章)22年11月4日2023年11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常广告制作 广告标识制作 广告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