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采购合同公告(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2024)



 

 

 

开平区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1-19

一、合同编号:HB2023123240010042 二、合同名称:开平区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123240010042 四、项目名称:开平区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本级 地址:唐山市开平区 联系方式:郑瑩 供应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 联系方式:臧倩0755-239505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开平区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 规格型号:开平区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520000 合同金额:252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1-19 八、合同公告2024-01-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已压缩)开平区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项目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1-19      采购人: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本级

规划设计合同书项目名称:开平区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甲方: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乙方: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4年1月19日甲方: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乙方: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承担开平区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以下简称“项目”)规划编制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第一条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及期限1.1服务内容1.1.1规划设计范围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范围为老道口片区及其未来周边重要城市功能片区,结合区域控规和近期实施项目,综合统筹考虑片区定位与功能需求划定。规划研究面积为1.6平方公里。1.1.2规划设计内容(一)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研究与概念策划(1)区域本底诊断与现状评估通过现状踏勘、测绘、调研,部门座谈访谈,对规划区及周边用地进行深入梳理和摸排,进一步开展诊断评估工作,明确本次工作范围、厘清现状问题。(2)片区总体定位与梳理结合诊断评估结论,对规划区开展绿色、有机更新理念下的概念策划工作,确定规划区总体定位和更新思路。(3)综合提升策略细化片区空间布局、交通组织、开放空间、生态景观、低碳公共设施、风貌控制指引等重点内容,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方式激活区域价值,提升区域形象,拉动市场投资建设,为近期实施落地做好承接。(4)实施与保障结合提升策略拟定实施时序及重点实施区域、实施项目库,保证概念规划的可操作性以及实施的灵活性,为后续重点实施区域规划设计和深化设计提供基础和支撑。(5)区域IP设计将未来老道口片区运营前置考虑,梳理并提取老道口片区文化属性,以区域标识和文化衍生品为外在表现形式,输出一套独具特色的老道口IP系统。(6)近期实施区域方案设计划定对近期实施区域,并对近期实施区域开展概念方案设计工作。1.1.3规划成果本项目成果为《开平区老道口片区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1.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1.3服务期限及成果文件(含电子版文件)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成果。进度计划安排如下:(1)设计单位开展基地及周边区域现场踏勘并收集现状基础资料,在对现状进行诊断评估以及产业功能策划研究的基础上,完成整体规划初步方案,并进行初步汇报。该阶段时间为1个月。(2)设计单位根据汇报形成的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深化,形成完整规划成果和汇报材料,并提交专家评审会审查。该阶段时间为一个月。(3)设计单位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并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查通过。该阶段时间为0.5个月。(4)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提交正式成果,纸质版成果10份,电子版(光盘)成果1份,该阶段时间为0.5个月。以上时间安排不包括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甲方回复意见的时间。乙方提交的各阶段工作资料和工作成果,甲方应于15日历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或组织相关评审、审查,如超过30日历日甲方仍未提出书面反馈意见或组织相关评审、审查则视为成果通过验收1.4服务地点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唐山开平老道口片区第二条:验收方法与评价标准2.1本项目规划成果应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等有关规范标准,根据甲方委托的要求,完成相应的规划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2.2本项目成果应通过专家评审或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第三条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贰万元整(¥2.520.000.00元)(其中,增值税税率为6%)。合同金额费用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规划编制费、人工费、资料费(含成果文件印刷费)、差旅费、专家评审费、调研费、文件传递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规划设计发生的一切费用。第四条付款方式4.1本项目采用按照规划设计进度分阶段支付方式(1)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初步方案成果经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40%,即人民币壹佰万零捌仟元整(¥1008000.00元)(2)规划成果提交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40%,即人民币壹佰万零捌仟元整(¥1008000.00元)。(3)乙方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提交最终正式成果并经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即人民币伍拾万零肆仟元整(¥504000.00元)。备注: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正式请款单及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乙方提供前述发票。4.2以上费用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梅林支行银行账号:755916715110109银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东二路理想时代大厦1-2层前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5.1甲方5.1.1甲方或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5.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工作。5.1.3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5.1.4甲方变更项目规模及目标或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不包括第5.2.3款、第5.2.4款、第5.2.5款中所约定的补充或修改等返工情况),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编制费。5.1.5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乙方提交的成果应及时反馈意见。5.1.6甲方应协调该项目相关第三方或其他服务机构配合乙方编制工作的进行。如乙方意见与该项目相关第三方或其他服务机构意见不能达成共识时,由甲方明确最终意见。5.1.7若甲方要求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就项目规划工作进行汇报,甲方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并需提供汇报场地及相关设施。5.2乙方5.2.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编制成果。5.2.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提交工作成果,并对其准确性和科学性负责。5.2.3乙方对成果中出现的遗漏、错误或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或评审专家、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5.2.4乙方应积极与该项目第三方或其他服务机构协调合作,对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应予以采纳。5.2.5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方延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未按期组织评审,造成规划设计工作停滞、延误的,相应下阶段工作时间顺延,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6.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条件,以致造成乙方规划设计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规划设计费(规划范围增加在10%以内的情况除外)。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工作资料和工作成果时,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6.3本合同生效后,无法定理由,乙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技术服务费总额的20%。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6.4乙方未按计划实施规划设计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以实施规划计划:若采取补救措施已无法实施规划计划并对甲方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服务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6.5乙方未按时完成规划设计工作,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合同约定进度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先期支付规划设计费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费用。6.6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由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规划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应免收(或退还)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完成规划设计工作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6.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承担的总违约金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第七条保密条款7.1知识产权7.1.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为履行合同所提交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相应的合同款项后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工作成果应用于其他项目。7.1.2乙方保证其合同履行过程及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和其他权利。如果由于使用前述工作成果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起诉,乙方应负责解决前述纠纷,并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7.2保密条款7.2.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任何一方在与合同相对方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关于合同相对方的信息包括项目信息、技术图纸、资料、经营信息、人力资源、本合同所涉及的规划设计/研究内容、规划设计/研究成果等等所有未公开之信息为甲方的商业秘密,应严守其秘密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图纸等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7.2.2涉密人员范围:合同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指派的人员及其他可能了解其经营管理信息与技术信息的人员。7.2.3保密期限: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开平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联系人郑莹,电话:13930566850,邮件:地址:唐山市开平区新兴路4号:乙方联系人减倩,电话:18707550320,邮件:zangq@ibrcn.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文教产业园A栋101项目联系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传送资料、图纸等完成项目需要的资料;(2)负责督促项目完成的进度(3)安排乙方的工作和提交成果时间。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0.2本合同书在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0.3对本合同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以书面进行,并由双方盖章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抵触,以补充修改文件约定为准10.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甲方名称:唐山市百然资源和魏划局乙方名称: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开平区分局份有限公司(盖章)mAA028381X74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梅林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7559167151101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提升概念规划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