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蔬菜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红山公园2024)
一、采购人名称: 乌鲁木齐市红山公园
二、供应商名称: 新疆新发鸿泰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红山公园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771101000009584838
五、合同编号: 11N4576310562024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蔬菜、水果、米面油、牛羊肉 副食 一站式配送
详见附件
批
1.0
6749.4
6749.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乌鲁木齐市红山公园
联系人: 李卫东
联系电话: 13609905433
传真: /
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北一巷40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羊肉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3105620241).pdf
牛羊肉采购合同编号:11N45763105620241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红山公园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新发鸿泰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新发鸿泰商贸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新发鸿泰商贸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新发鸿泰商贸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蔬菜、水果、米面油、牛羊肉副食一站式配送---1批6749.406749.4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6749.406749.406749.406749.406749.406749.406749.4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陆仟柒佰肆拾玖元肆角陆仟柒佰肆拾玖元肆角陆仟柒佰肆拾玖元肆角陆仟柒佰肆拾玖元肆角陆仟柒佰肆拾玖元肆角陆仟柒佰肆拾玖元肆角陆仟柒佰肆拾玖元肆角二、付款方式手机转账或网银支付三、服务条款甲方与乙方购货交易的任何程序为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和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协议:一、合作关系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供需合作关系成立:1.乙方所供应蔬菜,达到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蔬菜卫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乙方还须提供卫生许可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2.乙方按甲方所需蔬菜副食,及时提供保质、保量、绿色、安全的蔬菜副食。在本合作协议书期限内,乙方供应蔬菜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并保证其供货质量。二、货款结算甲、乙双方情况,在供货蔬菜副食验收合格后采用如下货款结算:约定金额一次性付清货款,乙方应当给甲方开具正规发票。本协议结束之日,甲方应结清所欠乙方所有货款,乙方应提供完所有蔬菜副食款发票。三、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协议,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甲方违反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四、协议期限本合作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1/2签订新协议书。五、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常州街支行账号:,账号:300203020910003618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常州街支行账号:账号:300203020910003618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蔬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